各镇(街道、经开区、金属城)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5年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揭市人社〔2025〕1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对照申报条件,通过系统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对申报人系统上传的佐证材料与原件是否一致,于每季度(6月、9月、12月)末5个工作日前报送区人社局专技股。
附件内容可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载。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揭市人社〔2025〕12号)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