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推进政府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5.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通知(ZW〔2021〕57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网站互动、电话等方式接收监督。
揭阳市揭东区人社局门户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jyjdrsbj/gkmlpt/index
通讯地址: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206国道中段东安街
电话:0663-326330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