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240号)文件的规定,我局决定依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实行收费,收费项目及标准将《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上缴财政。
特此公示
附件1:《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240号)
2:《收费表》
揭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