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和《揭阳市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工作方案》,我局制订了《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
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和《揭阳市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工作方案》,现就在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总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为依托,以行政执法人员为工作主体,以发布和解读各类行政执法案件为手段,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夯实全面深化法治广东建设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案释法工作是指在行政执法和普法活动中,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律素养的过程。以案释法的主要目标是: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把以案释法全面拓展到执法、守法全过程,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
三、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严格依法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和相关工作规定的现象,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二)规范性原则。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违法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三)及时性原则。根据执法办案实际和普法需要,在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或者案件办结后,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以案释法。
(四)必要性原则。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特点、当事人需求以及法治宣传效果等因素,科学判断是否进行以案释法以及如何以案释法。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要求,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业务机构定期对本业务条线的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消费维权等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筛选和编辑,适时制作案例普法宣传册,推动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案例及消费维权案例库的建立。
(二)建立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开展包括向当事人释法和向社会公众释法工作。一是完善执法过程“法律告知”机制,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在消费调解、处理消费者投诉、行政复议等具体执法工作中,应当结合具体案情, 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把行政执法的过程变为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的过程,实现执法过程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并督促市场主体自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将当事人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作为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三是继续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进一步增强行政处罚文书的说理性,通过讲清事理、说明情理、阐明法理,增进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了解,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在具体案件中落实。
(三)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推动落实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要积极发挥广播电视台、主流报刊等媒体的法治传播作用,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刊播以案释法类节目和栏目,以真实的行政执法、消费维权案例讲解法律条文,推动以案释法制度的全覆盖。要注重新媒体新技术的开发运用,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努力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格局。
(四)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各行政执法业务机构要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过门户网站、大众传媒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以案释法。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或者成效和法律诠释,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建立以案释法社会宣传制度。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国际计量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特殊纪念日和重要节点,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工作进机关、进市场、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
(六)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制度。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组建普法宣传志愿者,建立完善登记注册、系统培训、宣誓上岗、交流反馈、评估考核等普法志愿服务相关制度,形成常态化的普法志愿者服务运行体系。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宣讲会等形式,为普法对象宣讲行政执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直属单位的指导,落实以案释法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明晰工作职责。要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将以案释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加大推动力度。同时,要向新闻媒体提供以案释法素材,支持配合新闻媒体制作刊播以案释法类节目和栏目。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法制机构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的职能作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做好宣传推广。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各执法业务机构要认真采编以案释法案例,每季度向同级普法部门、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典型案例。
(三)提升工作技能。要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加强以案释法队伍建设,注重培养一批法律素质过硬、执法经验丰富的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增加谈话学、心理学等特殊培训,提升宣讲技能,为深化以案释法工作、增强以案释法效果提供人才支撑。
(四)强化工作考核。要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对于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以案释法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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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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