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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3-10 16:5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揭阳市揭东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本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本局2016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edo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揭东区金溪大道中段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邮编:515500,电话:0663-3263206,传真号码:0663-3263505)。

一、概况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

按照《条例》要求和省、市、区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上述目录和指南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二是认真执行区政府《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

2016年,按照《条例》要求,我局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办公室牵头主抓、各业务股室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形成权责统一、细化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对负责具体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能力和业务开展能力。

3完善公开制度。

结合本局实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针对自身工作特点,重点加强了对网络投诉、举报和转办、批示案件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主要通过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刊、

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公众可通过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或链接检索有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我局向揭东区委区政府、揭阳日报和揭阳市质监局报送相关政务信息,揭阳市、揭东区电视台宣传报道 4场(次)。同时我局通过政务、党务、财务公开栏等其他信息公开渠道情况,动态发布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12365举报电话及意见箱,广泛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本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信件申请 2件,依照相应法律法规,逐一回复告知内容查阅方式,电话咨询 42人次,主要涉及企业登记资料的查询索取,区有关业务股室的电话号码,获取政府信息渠道,公务员招考信息等内容。本局均已对有关咨询提供了相关信息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本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本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有些公开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存在一定难度,特别是在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上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明确;三是公开形式的科学性、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确定公开信息,及时在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果,增强干部、职工的全局意识,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常态化,确保信息的规范、准确、完整。

四是以政务公开为基础,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揭阳市揭东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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