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受理群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及有关违法行为的规定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1-11-1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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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渠道发动群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及有关违法行为。
二、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做好举报线索的落实。
三、24小时开通3267365举报投诉电话,值班人员要如实登记群众举报、投诉内容,及时向队领导反映,及时组织落实。公开设立举报信箱,定时打开信箱,及时调查举报内容。
四、接受群众来信、来人举报、投诉。
五、为举报人保密,避免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
六、按照有关规定,如期兑现举报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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