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标准和标识登记备案工作程序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程序
一、受理单位
揭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股
二、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广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三、企业需提交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3、企业产品正式标准文本一式三份;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书一式三份;
5、产品必要的验证报告一式二份;
6、标准会审或函审意见表一式二份;
7、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的企业标准,须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原文和译文各一份。
四、工作程序
1、形式审查(即时);
2、形式审查通过,委托揭东县质量技术协会组织技术性审查;
3、技术性审查通过,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股进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4、通知企业领取备案通知及相关材料;
5、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材料归档。
五、受理时限
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
企业产品标识登记备案工作程序
一、受理单位
揭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股
二、受理依据
《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
三、企业需提交材料
1、广东省产品标识登记备案申请表一式二份;
2、产品标识样本一式二份;
3、“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以及产品标识执行标准文本;
4、“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与标识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生产许可证、采标标志证书、专利证书等。
四、审查事项
1、标识内容应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2、标识内容应符合《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五、受理时限
对符合上述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赋予标识登记备案号,并颁发《广东省产品标识登记备案证书》。对不符合上述蟮模鼐钟υ?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