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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标准和标识登记备案工作程序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1-11-11 15:2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 企业产品标准和标识登记备案工作程序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程序

      一、受理单位
      揭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股
      二、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广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三、企业需提交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3、企业产品正式标准文本一式三份;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书一式三份;
      5、产品必要的验证报告一式二份;
      6、标准会审或函审意见表一式二份;
      7、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的企业标准,须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原文和译文各一份。
      四、工作程序
      1、形式审查(即时);
      2、形式审查通过,委托揭东县质量技术协会组织技术性审查;
      3、技术性审查通过,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股进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4、通知企业领取备案通知及相关材料;
      5、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材料归档。
      五、受理时限
      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

    企业产品标识登记备案工作程序

      一、受理单位
      揭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股
      二、受理依据
      《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
         三、企业需提交材料
      1、广东省产品标识登记备案申请表一式二份;
      2、产品标识样本一式二份;
      3、“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以及产品标识执行标准文本;
      4、“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与标识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生产许可证、采标标志证书、专利证书等。
      四、审查事项
      1、标识内容应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2、标识内容应符合《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五、受理时限
      对符合上述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赋予标识登记备案号,并颁发《广东省产品标识登记备案证书》。对不符合上述蟮模鼐钟υ?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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