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市场规范化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确保市场文明安全,繁荣活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如下规定:
1、市场的经营者、消费者及其他上市人员都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自觉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纪守法,爱护市场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好市场秩序。
2、市场所有经营户未经许可均不得擅自改变市场档、铺的建筑结构,影响场容和安全。
3、商品应按类划行归市,摆卖整齐,不准超出规定摆卖线或占道经营,临时摊点必须在指定区域进行交易,不准随意摆摊设点。
4、严禁销售法律法规禁止上市的商品,严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5、未经批准,不得在市场内乱拉乱搭日遮、帐篷,确需搭设者,经申请同意后,按统一标准置设。
6、各经营户必须与市场管理部门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自觉履行市场安全防火责任。
7、市场内摊、店周围实行卫生“三包”制度(包地面整洁,包清理垃圾杂物,包排水排污良好)。
8、从事直接入口食品行业的经营者,要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卫生消毒器具,严禁使用不卫生器具取拿食物。
9、市场经营人员必须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器具。
10、一切车辆必须按照统一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11、 市场管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人员守则,做到文明管理、热情服务、不徇私情。
12、市场管理人员要检查督促各经营户做好卫生工作,确保市场整洁,保洁员要定时清扫垃圾、厕所、清除污水杂物。
13、市场内一切人员要自觉维护市场交易和治安秩序,严禁打架斗殴,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其他非法活动。
揭东区市场物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