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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六五”普法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07-20 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局以上单位:

根据中共揭东区委办公室和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揭东委办电〔201516号)精神,区普法办领导小组决定成立普法工作验收领导小组,定于7月下旬组织对我区各镇(街道、开发区)、各单位“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领导机构

    区普法工作验收组带队领导:许列群、陈郁芳、张伟鹏、黄敬双。本次验收分三个验收小组,第一组组长郑益仁、第二组组长方晓东、第三组组长吴惠奕。成员从区人大、宣传部、政法委、司法局等单位抽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由林旭升兼主任。分成三个验收组(具体验收人员及验收单位见附表)。

     二、验收方法

检查验收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各单位要对照《普法终期检查督导标准》的标准核对自查评分、定等级。在验收过程中,每镇要抽查12个行政村,每局要抽查12个下属单位。验收后,由验收组进行集体评议,评定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等次,并进行通报。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

三、验收要求

1、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局以上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普法工作验收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并落实专人负责。要求各镇(街道)由镇长(主任)汇报,区直局单位由主要负责人汇报。各镇(街道)参加座谈会人员:镇长、分管政法的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维稳中心专职副主任、部分村书记、部分人大代表共约15人;区直局单位要求班子成员参加汇报会。

2、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局以上单位要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的成绩、经验和存在问题,写好总结报告、填写好《“六五”普法终期检查督导标准》和“六五”普法工作调查表等有关资料,于727号前上缴揭东区普法办公室。联系电话:3263760

                                     揭东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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