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地做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以有力举措保障全系统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近期,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周边地区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病例,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输入风险依然存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疫情防控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推动全系统科学精准有效防控,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筑牢全系统干部职工免疫屏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及时分析研判和关注疫情动态,全体人员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形势和潜在风险隐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政工办要做好疫苗接种人数统计工作,及时督促未接种人员尽快就近接种(特殊情况除外),切实做到疫苗接种精准到人。
三、落实重点人群管控。各司法所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全面排查,并按照省、市、区防疫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并登记造册,原则上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外出的,提请上一级审批。
四、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普法办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理解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社区、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的防控管理和要求。
五、完善办公场所管理。司法所、公证处、法援处、公职所、局对外办公股室要在办公地点入口处落实测体温、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检查口罩佩戴等防控措施,并做好经常性的环境消毒工作。
六、强化应急处置。各司法所要认真贯彻执行区、镇(街)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区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