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揭东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东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4、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5、管理、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车辆及服装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7、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政治工作办公室,副科级
(二)法制宣传教育股
(三)基层工作管理股
(四)公证律师管理股
(五)社区矫正工作股
(六)揭阳市揭东区法律援助处,正股级
2、下设机构
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玉湖、新亨、锡场、埔田、曲溪、云路、玉窖镇(街道)司法所,为区司法局7个下设机构,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工作。
3、部门人员构成
区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区法律援助处主任1名,正、副股长(主任)5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区司法局下设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17名。其中新亨、曲溪、锡场镇(街道)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各3名,玉湖、埔田、云路、玉窖镇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各2名,各司法所配备领导职数1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公开以EXCEL电子表格公开,表模另附。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81.13万元,比上年增加220.83万元,增长47.9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202.98万元,生活补助增加13.66万元;支出预算681.13万元,比上年增加220.83万元,增长47.9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202.98万元,生活补助增加13.66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4万元,比上年增加9万元,增长264.7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8万元,公务接待费3.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8万元,比上年增加5.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一辆公车;公务接待费7.02万元,比上年增加3.62万元,增长206.47%。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1.13万元,比上年增加220.83万元,增长47.9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2.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4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7万元,车辆购置2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普法宣传:负责制订法制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编写、制作、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并做好有关宣传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协调全区的法制宣传工作;参与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制订法学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成人法学教育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培训工作。
(二)社区矫正: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罚、解除矫正工作;组织处置社区服刑人员重大突发性事件。
(三)法律援助: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协调跨区、跨地区的法律援助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