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紧紧围绕依法、及时、主动、透明原则,按要求主动公开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2021年度区司法局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区司法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业务。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在揭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及树立公告栏等方法,扎实做好揭东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地方党政的部署和要求,依托“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平台,依法按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并辅以常规的宣传公开载体如服务窗口、信息公开栏等,形成公开合力,促进形式多样化,多角度广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多种信息获取渠道。重点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建设管理。
我单位没有自建网站,依托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本单位信息。
(五)监督保障
揭东区司法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指导力度,强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为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的监督检查,并制定了工作考核制度。由区司法局办公室负责本系统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对各被考核对象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工作考核主要以日常监督、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对各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渠道建设情况、培训情况、规范化情况等维度进行考核。同时结合走访辖区内的人民群众和开设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民主评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充分发现不足,及时改正,对有益作法坚持贯彻,不断加强改进区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揭东区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今后,揭东区司法局将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运用新媒体和新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