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围绕“打造‘四化’融合示范区,建设幸福新揭东”这个核心任务,以构建法治揭东、平安揭东、和谐揭东为主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法制教育。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广大法律工作者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法制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遵纪守法、从小做起”这个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据统计,共为全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16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45万人次。
为全区村官举办法律培训。村、居两委换届后,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精心组织,派出律师为全区近80名村官举办法律培训班,重点宣讲《学习好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宣讲过程运用生动典型的案例进行阐释,得到大家的好评。
二是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活动。在企业设立法制宣传室,并配备一些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供员工学习参考,为企业员工上法制宣传辅导课,同时接受员工的法律咨询和调处劳资等纠纷,力促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是送法进乡村。4月3日,局长带领局机关、律师、公证等法律工作者近20人深入埔田镇南湖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该村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同时现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近500册,这一活动得到了该村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区电视台进行现场采访报道。
四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在第一届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在全区开展为期一周法制宣传活动。
1、与区禁毒委联合在区广播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禁毒反邪教宣传标语口号。
2、与交警大队合作,在全区主要交通路口电子屏幕滚动播出法制宣传标语口号。
3、利用手机短信这一平台,向全区公职人员发送普法宣传标语口号。
4、区普法办印制法制宣传资料近万册,分发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供学习参考。
(二)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村居两委换届后,按照上级有关人民调解工作要求,从组织、队伍、基础、业务建设等四方面入手,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二是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素质。
4月底,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抽调业务精的法律工作者巡回到全区7个镇(街道)为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宣讲《人民调解的方法与技巧》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利用典型的案例进行阐释,大家受益匪浅,得到了高度评价。据了解,参加业务培训人员近700人。部分镇有线广播电视站进行现场宣传报道。
三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司法所按照局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狠抓工作措施落实,经常性在全区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特别在重大节庆日、敏感时期组织开展专项活动,排查出了大量矛盾隐患,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据统计,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2077件,调处2062件,成功率99.21%。
(三)扎实开展法律服务便民工作,推动民主法治建设
我区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署和要求,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创建工作,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法律服务全覆盖。全区120个村(社区)均完成硬件设施建设,挂钩我区的63名律师都与各村(社区)分别签订了合同,并依约履行职责,共为村(社区)上法制课63场次,接受法律咨询3085人次,调解纠纷603件,为“化解社会矛盾,创建平安揭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创新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到“四个到位”:1、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区成立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镇设立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村(社区)成立法律顾问(服务)小组。区、镇、村三级工作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2、工作场所落实到位。各村安排一至二间房间和一个会议室作为律师的服务场所。3、制度建设落实到位。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为规范、工作日志、工作台账、服务标准和工作评价机制,研究制订了《监督岗》、《联络员工作职责》、《监督员工作职责》、《律师工作职责》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4、监督指导落实到位。局业务骨干每人负责监督指导一个镇(街)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经常深入各司法所、村进行督导,发现问题予以纠正,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服务。深入乡村开展承包合同见证、财产继承、财产分割等法律服务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健全管理机制,畅通服务热线,发挥好法律援助处主阵地的作用。积极为聋哑、残疾、未成年人犯罪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据统计,律师所共办理案件26宗,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56宗,接受法律咨询4370人次。办理各类公证572件。
(四)着力做好社矫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区目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39人,近年来,没有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一是健全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局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下发司法所贯彻执行,《意见》明确了职责、程序、奖惩等内容,对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一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至少进行谈话一次,了解思想状况、集中进行思想教育、组织义务劳动等。另一方面司法所严格落实了社矫对象报到、迁居、请销假等管控措施,确保犯罪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再重新犯罪。
(五)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区委的工作部署,在全系统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狠抓活动各个工作环节的措施落实,取得较好成效。1、注重理念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局先后组织干部群众学习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定的内容。各班子成员还撰写了学习体会文章。组织专题学习讨论15场次,其中党组学习5场次,参加区委专题讲座2场次。2、开展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双联双促”联系村召开座谈会,深入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与干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及征求意见。向14个单位发放书面征求意见53份,共征求到对局党组和领导班子个人意见建议11条。3、聚焦“四风”,深入对照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梳理出领导班子在“四风”以及工作上存在的5个方面16条问题。4、求真务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各位同志都敞开心扉,畅所欲言、直面问题、深入检查,相互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自我批评不护短,敢于摆问题;相互批评不拐弯,直接谈出表现、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提出具体整改措施。5、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局领导班子个人认真制订了《整改清单》,共列出整改问题16个,整改措施20条,同时对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局党组研究修改制定了《队伍建设制度》、《队伍教育管理制度》、《车辆管理暂行规定》、《财务管理规定》、《接待制度》共5个制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党组理论学习、党组议事等制度,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履职和领导能力。抓好驻村联系点结对共建,支持“双联双促”联系村公益事业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抓好党员管理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三是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开展公证律师窗口服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是开展服务意识制度建设、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方式等方面的整改,进一步规范服务窗口执行行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加强业务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公证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公证互查检查,提升办证质量。
四是抓转变作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今年我局是全区11个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单位之一。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围绕重点内容、讲究方式方法、狠抓措施落实、突出实际效果。组织开展整顿“庸懒奢散浮”等不良作风,区政法委暗访组通过多次暗访实录,局机关、公证处、律师所、各司法所均得到较好评价。区行评团实地检查公证处、律师所,听取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汇报,此项工作得到区行评团的充分肯定。
(六)存在问题
一是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个别人员的业务素质偏低,未能适应业务工作需要。
二、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围绕平安揭东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强做实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建设幸福新揭东作出应有贡献。 (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工作开展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各项专题教育活动,认真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党性修养教育。
二是要改进作风。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加强培训工作,调整优化司法行政系统结构。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推进科学普法工作
一是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教育。与教育局联合,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力争为全区各中小学上法制课二场次以上。
二是与组织部、党校联合,在全区公职人员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在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设立法制宣传室,配备一些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为员工上法制课和接受法律咨询,促进企业合法经营。
四是做好全区“六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准备工作,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
(三)大力强化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贯彻落实好省厅《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工作内容逐个落实到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逐步达到“五落实、六统一”的工作规范要求。
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要求,全区各司法所、村级调解会要采取有效措施,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
(四)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工作
一是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对社矫人员采取经常谈话和定期集中教育相结合的办法,适当组织义务劳动,引导他们自觉遵纪守法,促使他们认识服从社矫的意义和目的。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每周进行一次谈话教育,了解他们思想动态及生活情况,发现有异常苗头及时帮助解决问题。
三是落实责任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司法所尽责尽力,确保社矫对象不出现重新犯罪。
(五)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广大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要主动深入城乡社区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律服务,不断推进便民利民举措,努力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扎实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要按照工作部署,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实现各司法所的见证业务与公证处的公证业务互相衔接。
三是法律援助工作进镇入村,为更多的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二0一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