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区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平安揭东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 ”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各项工作, 为我区综治维稳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法制教育。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广大法律工作者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法制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遵纪守法、从小做起”这个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据统计,共为全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16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45万人次。
为全区村官举办法律培训。村、居两委换届后,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精心组织,派出律师为全区近80名村官举办法律培训班,重点宣讲《学习好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宣讲过程运用生动典型的案例进行阐释,得到大家的好评。
二是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活动。在企业设立法制宣传室,并配备一些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供员工学习参考,为企业员工上法制宣传辅导课,同时接受员工的法律咨询和调处劳资等纠纷,力促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是送法进乡村。4月3日,局长带领局机关、律师、公证等法律工作者近20人深入埔田镇南湖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该村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同时现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近500册,这一活动得到了该村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区电视台进行现场采访报道。
四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在第一届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在全区开展为期一周法制宣传活动。
1、与区禁毒委联合在区广播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禁毒反邪教宣传标语口号。
2、与交警大队合作,在全区主要交通路口电子屏幕滚动播出法制宣传标语口号。
3、利用手机短信这一平台,向全区公职人员发送普法宣传标语口号。
4、区普法办印制法制宣传资料近万册,分发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供学习参考。
(二)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村居两委换届后,按照上级有关人民调解工作要求,从组织、队伍、基础、业务建设等四方面入手,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二是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素质。
4月底,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抽调业务精的法律工作者巡回到全区7个镇(街道)为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宣讲《人民调解的方法与技巧》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利用典型的案例进行阐释,大家受益匪浅,得到了高度评价。据了解,参加业务培训人员近700人。部分镇有线广播电视站进行现场宣传报道。
三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司法所按照局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狠抓工作措施落实,经常性在全区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特别在重大节庆日、敏感时期组织开展专项活动,排查出了大量矛盾隐患,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据统计,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2077件,调处2062件,成功率99.21%。
(三)扎实开展法律服务便民工作,推动民主法治建设
我区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部署和要求,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创建工作,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法律服务全覆盖。全区120个村(社区)均完成硬件设施建设,挂钩我区的63名律师都与各村(社区)分别签订了合同,并依约履行职责,共为村(社区)上法制课63场次,接受法律咨询3085人次,调解纠纷603件,为“化解社会矛盾,创建平安揭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创新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到“四个到位”:1、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区成立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镇设立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村(社区)成立法律顾问(服务)小组。区、镇、村三级工作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2、工作场所落实到位。各村安排一至二间房间和一个会议室作为律师的服务场所。3、制度建设落实到位。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为规范、工作日志、工作台账、服务标准和工作评价机制,研究制订了《监督岗》、《联络员工作职责》、《监督员工作职责》、《律师工作职责》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4、监督指导落实到位。局业务骨干每人负责监督指导一个镇(街)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经常深入各司法所、村进行督导,发现问题予以纠正,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服务。深入乡村开展承包合同见证、财产继承、财产分割等法律服务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健全管理机制,畅通服务热线,发挥好法律援助处主阵地的作用。积极为聋哑、残疾、未成年人犯罪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据统计,律师所共办理案件26宗,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56宗,接受法律咨询4370人次。办理各类公证572件。
(四)着力做好社矫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区目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39人,近年来,没有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一是健全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局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下发司法所贯彻执行,《意见》明确了职责、程序、奖惩等内容,对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一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至少进行谈话一次,了解思想状况、集中进行思想教育、组织义务劳动等。另一方面司法所严格落实了社矫对象报到、迁居、请销假等管控措施,确保犯罪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再重新犯罪。
二、存在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方法方式还比较单一,效果不是很明显;二是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