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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司法局落实社会宣传工作情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4-13 10:4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揭市宣明电[2018]13号)以及区委宣传部的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区委的要求,抓好宣传活动的落实

 

一、组织召开学习会议情况

4月11日下午,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学习会议。在会议上,陈少鹏局长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进行宣讲,并结合实际,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学习计划。本次学习会共26人参加。

二、局科级干部到挂钩村宣讲情况

4月13日上午,我局吴晓嵘副局长到埔田镇庵后村,为村两委干部、党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本次宣讲会共43人参加。

布设宣传标语

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持续升温营造浓烈的学习气氛,我局精选一批宣传标语,制作成宣传标识,布设在办公场所及党员活动室内,共计25幅

、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我局于4月10日下午,在我局公职律师事务所门前,滚动宣传“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后期将进一步提高滚动播放的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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