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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8-20 16:0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类型 部门 编码 职权名称 依据 责任事项 问责依据及监督方式 备注
1 行政许可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1090010004445221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2017年粤府令第241号)。
2.《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2009年司法部令第119号)第六、九、十五条。
3.《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6年司法部令第133号修订)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二十六、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二十五、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正)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一、二十二条。
5.《揭阳市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第43好揭阳市人民政府令)第八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依法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对许可事项实施监督管理,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③《律师法》第五十六条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④《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和实施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⑤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2 行政处罚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2090280004445221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二十七条。。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可处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司法行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撰写案件调查报告。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③《律师法》第五十六条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法律援助处;3260148。
3 行政处罚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2090290004445221 对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二十八条。。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可处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司法行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撰写案件调查报告。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③《律师法》第五十六条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法律援助处;3260148。
4 行政处罚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2090300004445221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受援人收取财物、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2016年修订)第六十一条。。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可处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司法行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撰写案件调查报告。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③《律师法》第五十六条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法律援助处;3260148。
5 行政处罚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2090330004445221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正)第五十五条。。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可处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司法行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撰写案件调查报告。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③《律师法》第五十六条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6 行政处罚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2090410004445221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违反规定不以基层法律服务所名义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服务费,不向委托人出具有效收费凭证;冒用律师事务所名义执业;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伪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执业证;违反规定变更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和章程;不按规定接受年度考核,或者在年度考核中弄虚作假;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本所资产;聘用未获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17年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三十六条。。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可处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司法行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撰写案件调查报告。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③《律师法》第五十六条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3281788。
7 行政处罚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2090420004445221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冒用律师名义执业;同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的、欺诈性的,仍为其提供帮助;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利益;在同一诉讼、仲裁、行政裁决中,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不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司法部令138号修订)第四十六条。。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可处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司法行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撰写案件调查报告。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③《律师法》第五十六条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3281788。
8 行政处罚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2090180004445221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私自出具公证书; 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的行政处罚 1.《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可处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司法行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撰写案件调查报告。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③《律师法》第五十六条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9 行政处罚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2090190004445221 对公证员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行政处罚 1.《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修正)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可处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司法行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撰写案件调查报告。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③《律师法》第五十六条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10 行政处罚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2090200004445221 对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1.《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二十六条。。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可处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司法行政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撰写案件调查报告。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③《律师法》第五十六条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法律援助处;3260148。
11 行政给付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5090010004445221 法律援助 1.《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2016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
2.《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司法部令第124号)第十六条。
3.《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应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告知理由)。        
2、审核责任:按照规定,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意见,组织现场审核验收材料。                            
3、决定责任:做出是否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告知(不予提供的应当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法律援助处;3260148。
12 行政检查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6090010004445221 对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的监督检查 1.《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1号)第四章。
2.《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五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修正)第五条。
1、检查责任: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取证。实施检查应当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生活。实施行政检查中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吃、拿、卡、要。不得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 
2、处置责任:对实施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提出整改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法定告知。
3、移送责任:对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其他机关处理。
4、事后监管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后续处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13 行政检查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6090030004445221 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代表的年度检验和注册 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38号)第十条、第二十二条。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6〕20号)。
3.《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2004年司法部令第92号修正)第十八条。
1、检查责任: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取证。实施检查应当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生活。实施行政检查中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吃、拿、卡、要。不得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 
2、处置责任:对实施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提出整改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法定告知。
3、移送责任:对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其他机关处理。
4、事后监管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后续处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14 行政检查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6090040004445221 对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代表的年度检验和注册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6〕20号)。
2.《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38号)第三十四条。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15年司法部令第131号修正)第十条、第二十二条。
1、检查责任: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取证。实施检查应当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生活。实施行政检查中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吃、拿、卡、要。不得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 
2、处置责任:对实施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提出整改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法定告知。
3、移送责任:对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其他机关处理。
4、事后监管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后续处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15 行政检查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6090060004445221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监督检查 1.《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6年司法部令第133号修订)第五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正)第四条、第五十二条。
3.《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16年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1、检查责任: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取证。实施检查应当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生活。实施行政检查中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吃、拿、卡、要。不得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 
2、处置责任:对实施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提出整改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法定告知。
3、移送责任:对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其他机关处理。
4、事后监管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后续处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16 行政检查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6090070004445221 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四条。
2.《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2010年司法部令第121号)。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2017年)第十九条。
4.《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6年司法部令第133号修订)第五十九条。
1、检查责任: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取证。实施检查应当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生活。实施行政检查中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吃、拿、卡、要。不得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 
2、处置责任:对实施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提出整改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法定告知。
3、移送责任:对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其他机关处理。
4、事后监管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后续处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17 行政检查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6090090004445221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17年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1、检查责任: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取证。实施检查应当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生活。实施行政检查中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吃、拿、卡、要。不得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 
2、处置责任:对实施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提出整改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法定告知。
3、移送责任:对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其他机关处理。
4、事后监管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后续处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3281788。
18 行政检查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6090100004445221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1、检查责任: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取证。实施检查应当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生活。实施行政检查中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吃、拿、卡、要。不得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 
2、处置责任:对实施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提出整改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法定告知。
3、移送责任:对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其他机关处理。
4、事后监管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后续处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3281788。
19 行政检查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6090110004445221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执业活动等的检查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17年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三十四条。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四十四条。
1、检查责任:实施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取证。实施检查应当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生活。实施行政检查中不得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吃、拿、卡、要。不得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 
2、处置责任:对实施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提出整改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法定告知。
3、移送责任:对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其他机关处理。
4、事后监管责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后续处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④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3281788。
20 行政奖励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8090030004445221 法律援助工作表彰奖励 1.《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九条。
1、制定方案责任: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包括奖励的范围、条件、程序、数量、标准等,将表彰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组织推荐工作。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提出拟表彰意见,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4、决定表彰责任:作出表彰决定,实施表彰。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法律援助处;3260148。
21 行政奖励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8090040004445221 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 1.《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2002年司法部令第75号)第四十一条。
1、制定方案责任: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包括奖励的范围、条件、程序、数量、标准等,将表彰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组织推荐工作。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提出拟表彰意见,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4、决定表彰责任:作出表彰决定,实施表彰。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3281788。
22 行政奖励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8090050004445221 对基层法律所的表彰奖励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17年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三十五条。
1、制定方案责任: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包括奖励的范围、条件、程序、数量、标准等,将表彰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组织推荐工作。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提出拟表彰意见,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4、决定表彰责任:作出表彰决定,实施表彰。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3281788。
23 行政奖励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08090060004445221 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表彰奖励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四十五条。
1、制定方案责任: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包括奖励的范围、条件、程序、数量、标准等,将表彰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组织推荐工作。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提出拟表彰意见,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4、决定表彰责任:作出表彰决定,实施表彰。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3281788。
24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40000444522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补发或更换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司法部令138号修订)第九条、第十七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凡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局。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3.事后阶段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3281788。
25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410004445221 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备案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司法部令138号修订)第二十三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与决定阶段责任:材料审核,作出备案或者不予备案决定。
3.送达阶段责任:制发并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督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3281788。
26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420004445221 对人民调解组织的统计和信息公布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2016年)第十二条。
1.部署责任:在统一组织下,开展对本行政区划范围内的人民调解组织的统计工作。       
2.公布责任:依照相关规定对统计的人民调解组织信息进行公布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3281788。
27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070004445221 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备案 1.《司法部关于同意开展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司复〔2014〕1号)无。
2.《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司办〔2014〕217号)第八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与决定阶段责任:材料审核,作出备案或者不予备案决定。
3.送达阶段责任:制发并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督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28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080004445221 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延期备案 1.《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司办〔2014〕217号)第八条。
2.《司法部关于同意开展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司复〔2014〕1号)无。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与决定阶段责任:材料审核,作出备案或者不予备案决定。
3.送达阶段责任:制发并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督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29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090004445221 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撤销备案 1.《司法部关于同意开展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司复〔2014〕1号)无。
2.《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司办〔2014〕217号)第八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与决定阶段责任:材料审核,作出备案或者不予备案决定。
3.送达阶段责任:制发并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督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30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100004445221 公证机构设立审批 1.《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1号)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修正)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3.《关于公证机构设立审批不属行政许可行为的批复》(司复〔2006〕11号)无。
1.受理审查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要求审查申请材料。
2.核准上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凡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31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120004445221 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执业区域核准 1.《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1号)第十六条。
1.受理审查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要求审查申请材料。
2.核准上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凡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局核准。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32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130004445221 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核准 1.《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五条、第二十条。
1.受理审查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要求审查申请材料。
2.核准上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凡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局核准。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33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220004445221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跨市地址变更初审 1.《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2004年司法部令第92号修正))第二十六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意见。 
3.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送达文书  
4.事后阶段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34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310004445221 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和备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修正)第十条。
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1号)第十二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与决定阶段责任:材料审核,作出备案或者不予备案决定。
3.送达阶段责任:制发并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督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35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320004445221 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核准和备案 1.《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1号)第十六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与决定阶段责任:材料审核,作出备案或者不予备案决定。
3.送达阶段责任:制发并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督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36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330004445221 公证机构执业证书换发或者补发 1.《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1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1.受理审查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要求审查申请材料。
2.核准上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凡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局。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37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340004445221 公证员免职审核 1.《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六条。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初审通过或者不予通过的决定;告知(不予通过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依法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对许可事项实施监督管理,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38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350004445221 公证员执业证书换发或补发 1.《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1.受理审查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要求审查申请材料。
2.核准上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凡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局。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3263760。
39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370004445221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批准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17年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十条。
1.受理审查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要求审查申请材料。
2.核准上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凡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局核准。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3281788。
40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380004445221 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17年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十二条、第四十条。。
1.受理审查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要求审查申请材料。
2.核准上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凡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局核准。对不符合条件的,解释原因。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3281788。
41 其他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00703074720090390004445221 基层法律服务所辅助工作人员的聘用、变更情况备案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17年司法部令第137号修订)第二十三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与决定阶段责任:材料审核,作出备案或者不予备案决定。
3.送达阶段责任:制发并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督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②其他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揭东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328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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