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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司法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报告
来源:揭东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26 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关于报送揭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我局在公证工作中,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

  点,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度。揭东公证处认真执行“一次告知制”,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最多跑一次”。坚决杜绝“找籍口不办理,不给好处不办理”的不良行为。在符合条件的个案中,把一般是15个工作日出证,改为当日出证,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出证,达到方便了人民群众。

  二、 规范涉企行政监督检查

  在涉企行政监督检查过程,通过对企业法治体检,为企业

  提供法律宣传、服务,是企业行政走上法制化的正确轨道。在涉企行政监督检查转为非现场检查方式,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厘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

  三、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的要求,全面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区共三十个部门、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按要求已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并要求各执法部门把行政执法结果录入平台予以公示,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公示。

  狠抓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按照《揭阳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揭府令第52号)的要求,通过备案,加强对我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监督。

  四、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我局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加快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

  点工作,统一工作流程、公开办事指南。按省厅工作规程制作申请法律授助告知承诺制有关格式文本、申请法律援助指南等资料,摆放于受理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工作场所显著位置,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供申请人索取和下载。

  对外公开公布了适用告知承诺制的18项情形:

  (一)享受特困供养待遇的;

  (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三)其家庭被认定为低收入困难家庭的;

  (四)因意外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其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

  (五)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

  (六)困难残疾人家庭、重度残疾且无固定生活来源或者一户多残的;

  (七)因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且获得批准的;

  (八)因经济困难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之日起,一年内再次

  申请法律援助;

  (九)刑满释放、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未就业、生活无着的;

  (十)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

  (十一)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

  (十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十三)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在编职工:(十四)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十五)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十六)因公致残的警察:

  (十七)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警察的家属;

  (十八)见义勇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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