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按照曲溪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与要求,曲溪司法所积极履行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认真落实好安置帮教工作。了解到本次刑满释放人员吴某是“三无”人员后,曲溪司法所将有关情况汇报给曲街道溪党工委溪相关领导后,黄焕辉副书记立即要求司法所安排好接送与安置帮教工作,曲溪司法所所长随即联系吴某所在村居的村委会安排人员接送和安置工作,并联系善行义工团队为该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物资帮助。
4月26日中午,惠州狱警准时将形满释放人员吴某接送到曲溪司法所,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好相关档案登记后,由村委会的地保主任和工作人员将吴某接送回居住地,村委会已提前组织人员将吴某的房屋打扫干净。同时,曲溪司法所将善行义工团队提供的食用油、大米、棉被和衣物等生活物资给予吴某,解决其温饱问题,做好基本生活保障。
接下来,为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针对吴某的情况成立了安置帮教小组,司法所与村委会也会为积极为吴某联系与介绍工作,鼓励其自力更生,遵纪守法,积极面对未来,重新融入社会,开启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