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揭东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厅、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抓细抓实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今年以来,揭东区依法治区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及落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要点。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活动,切实把法治创建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夯实了揭东区法治建设基础。
1.完成2020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严格对照省《考评办法》和《考核标准》,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要求,认真抓好考评各项指标、任务,涉及县直20多个考评单位,动作迅速,查漏补缺,建立一套完善台账资料,顺利完成2020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
2.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今年组织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组织了玉滘镇党委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会上区司法局长李旭同志汇报了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总结,区委书记梁柱华同志做了重要指示讲话,为我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3.以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要点为指导,制定了《揭东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揭东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揭东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并下发各单位落实执行,全面开展依法治区工作。
(二)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1.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开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班,组织涉及执法权下放的六家单位为各镇街的执法人员讲授下放权项的专业法律课,印制下放《揭阳市揭东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务工作手册》等文书,进一步规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二是全面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公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监督。三是为区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中变动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的申领、换领,为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合格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今年来共办理行政执法证申领、换证312人次。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今年全区新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07件,全年应结案件数113件(含去年结转6件),已审结75件,未审结38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以区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6宗,涉及行政拘留及行政复议纠纷、土地行政纠纷等问题。我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应诉,切实维护政府行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配置和人员调配,从人财物各方面给予大力倾斜,构建科学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3.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权限和发布程序,今年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揭阳市揭东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揭阳市揭东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我区治超监测点实施交通非现场执法的公告》)。
4.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今年共办理征求意见500余份,积极为我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法律政策支持,提前介入相关合同文书的审查工作。如泰丰侨高品质活力社区项目框架协议、斯瑞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废品处理项目框架协议、圆通智能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二期)框架协议等。共审核招商引资项目合同28份,涉及投资额100.95亿元。
(三)着力加强公共法律平台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做好社会律师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社会律师事务所引进服务工作,设立京汕律师事务所,引进律师4名。今年全区增加社会律师15名,更好为经济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指导工作,督促法律顾问按照要求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律师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加大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律法规、民法典等的宣传力度,为平安揭东、法治揭东建设添砖加瓦。
3.提供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应援尽援。今年揭东区法律援助案件数共694件,其中民事9件、公安侦查阶段案件3件、检察审查起诉阶段法定辩护及认罪认罚613件、法院审判阶段法律帮助及刑事辩护全覆盖69件。今年共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154件,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提供法律援助107件,各类咨询(包括为军人提供法律咨询)122件,代书36件,圆满完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东法律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指派的工单21件。广东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法律援助案件录入率达到100%,全年度案件结案率93%。
(四)全方位整合资源,纵深开展普法工作
1.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活动,采取法治宣讲课、现场咨询和派发宣传资料的形式,进农村278场次,进校园62场次,进企业17场次,进社区4场次,进机关2场次,进单位1场次,进宗教活动场所2场次,努力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提高我区公民法律素质。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在全社会有效覆盖。印发《揭东区开展“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2.组织开展2021年度揭东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动全区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揭东区“宪法宣传周”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3.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1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98.64%,平均分99.36分,优秀率高达99.53%。成功申报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候选村。
(五)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
1.强化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稳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工作,防止脱管漏管。今年来全区共接收刑满人员340名,其中有2名三无人员均得到妥善安置。共排查和接到各类矛盾纠纷756宗,成功调处了753宗,调处成功率达到99.7%。
2.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8月份,组织对全区1000多名人民调解员、专职调解员和治安员进行培训,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政治意识、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3.加大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配置办公设备等,打造新时代揭东“枫桥经验”示范点潭王村,在全市率先创建潭王村“红色调解室”人民调解品牌,在曲溪街道路篦村设立“家和调解室”,推动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的创建,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影响力。
4.完善体制机制。设立区、镇(街)二级社矫工作委员会,并相应召开社矫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社区矫正工作。制订并下发《揭东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司法所进行量化考核。配合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活动13场次,接受珠海交叉评查案件23宗,对出现的13宗问题案件进行逐一整改。
5.严格监督管理。一是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管理和进行“震撼教育”。二是加强特别时期的防护监管,在重大节日等特别时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地毯式排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治安刑事案件。三是加强疫情防控,确保社矫对象全部安全。截至12月底,我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50名,其中缓刑132名,假释10名,暂予监外执行8名。今年来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85名,解矫 90 名,没有出现重新犯罪的人员。
6.加强教育帮扶。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对社矫对象进行个性化教育帮扶,开展每月一主题教育活动和3场职业技术教育,为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帮扶,打造社区矫正“助力启帆”品牌。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来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治区工作发展还不够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开展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个别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对开展法治工作不够重视,法治工作人员缺乏,法治创建工作台账资料不齐全,基层法治建设力度不够;二地方财政薄弱,经费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宣传、大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和“八五”普法重要内容,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开办法治讲堂、举办专题培训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进“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建设,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让法律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二)科学编制《揭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揭东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揭东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高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持续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2022年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考核取得优异成绩。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三)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事项督察制度,指导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各项制度建设,加快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深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涉法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做好全区重点项目、重要工作、重大改革和重大招商引资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入推进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关口前移,为区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等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继续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做好道路交通、医疗、劳动争议、商会等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严格落实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前沿阵地维稳促和谐作用。加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加大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五)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规范使用智慧矫正平台,不断完善和规范档案台账建设,促进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快揭东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预计投资 339.75万元,建设“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指挥中心、心理辅导室、档案资料室、远程视频会见室”等功能室;购置社矫平台、视频会议及视频监控后台设备,并进行网络安全和平台软件建设。
(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着力践行“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开展认罪认罚从宽法律帮助工作,提高诉讼效率。组建乡村振兴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专业作用,依法、高效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服务基层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