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汇聚法治建设强大合力
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局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同频共振,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强化党建引领,通过召开全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和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班”等多种形式,突出学习重点,强化贯彻落实,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向深入。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持续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传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和“八五”普法重要内容,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开办法治讲堂、举办专题培训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充分准备和精心实施,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际效果。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法律需求。
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到位。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局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主持召开党组会26场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场次,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文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部署全局重要法治工作事项。
(二)坚持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
依法治区工作落实落细。积极开展专项法治督察,印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到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和区交通运输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活动。做好“法治揭阳头条”工作报送和广东省依法治省一体化平台(粤法治)上线应用准备和培训工作。召开中共揭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对我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开展我区2023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动全区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监督严抓严管。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我区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撰写年度数据分析报告。二是推进“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揭阳粤执法”)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组织举办7场次“揭阳粤执法”应用培训会,13个镇街及区直单位的业务骨干共二百多人次参加培训。三是继续推进全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联合区委编办,对辖区内13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调研和检查。联合区委组织部在区委党校举办全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以案释法进行指导和培训。优化完善镇街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落实指导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合法性审查工作有条有理。一是履行好法律参谋、助手职责,做好常规法制审查、法律顾问工作。2023年以来,我局参加区政府工作会议200余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和各单位提请审查的法律顾问事项600余件,其中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次,审查各类合同13件次;为区委区政府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合同重点产业项目等重大决策进行全过程法律支持,高质高效跟进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给我局的重点工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把好合法关。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动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提高。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定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通过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三是规范区政府各组成部门、各镇街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公布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共审核(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高质高效。扎实开展司法部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彰显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一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通过行政复议指导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职能。2023年以来,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298宗,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96宗,办结256宗。已审结案件中,维持结案142宗,驳回申请68宗,终止审查29宗,撤销10宗,确认违法7宗。加大复议调解,按照“应调尽调、受案先调、复调结合”原则,把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2023年,经调解后当事人自愿撤回申请29宗。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新立案的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为34宗,针对案情复杂案件,我局多次组织相关单位业务骨干以及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交流,梳理涉证据材料,研讨应诉要点,切实维护区政府合法权益。三是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工作。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及时掌握我区各级行政机关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加强业务指导与监督,共同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针对败诉案件,要求行政机关对败诉行政案件要进行深入剖析,查找败诉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三)坚持标本兼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平安
社区矫正监管创新创优。一是推进“平安社矫”建设,多措并举打造安全稳定体系。坚持日常管理规范化,重点做到三个规范:矫正对象衔接规范化、矫正对象外出请假规范化、解除矫正规范化。坚持教育访谈经常化,通过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生活状况,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各项管理措施。坚持督查指导经常化,定期例会督查,要求各司法所负责人在召开例会时汇报本所本月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不定期到司法所督查指导。坚持相互配合多样化,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时刻保持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业务联系和沟通,使社区矫正工作得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减少了漏管脱管的发生,也极大提高了社区矫正的效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聘请律所和心理咨询机构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矫治,推动矫正强基提质。二是推进“智慧社矫”建设,构建多元协同智矫信息平台。建成“揭东区社区矫正中心”,完成硬件配套建设,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全流程信息化精准管控。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各项创建工作,不断与省厅一体化平台开展对接工作,至目前已完成人员个人信息上传至省厅一体化平台。揭东区目前在册列管社区矫正对象共179人,其中缓刑160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2023年以来,新接受社矫对象150人,解除、终止矫正110人,实施信息化核查620人次,全区设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2个,社区矫正就业基地2个,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5个,2023年第一、第二、第三季度揭东区司法局在全市社区矫正量化考评中均排名第二,分别得分94.35分、91.50分、94.05分。
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加强帮教人员管理。根据市委平安办工作部署,依托“粤政易”建立关爱平台,逐步落实信息录入、分拨流转、处置、督办、反馈等闭环管理。二是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2023年,揭阳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2期试点地区。为服务试点创建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揭东区司法局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今年来共排查纠纷6宗,调处人民纠纷1108宗,成功调处1105宗,成功率达99.7%。三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与地方特色文化结合起来,设立具有揭东地方特色文化郑大进精神调解室,发挥人民调解在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为揭东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社会环境。目前,已完成郑大进精神调解室土建工作,调解室按照特色化、品牌化进行建设。
(四)坚持司法为民,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抓精法治宣传有氛围。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五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6.26禁毒日、“开学法治第一课”、“法律服务进企业”、“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等,采取法治宣讲课、现场咨询和派发宣传资料的形式,进农村416场次,进校园86场次,进企业15场次,进社区35场次,进机关22场次,进单位8场次,进宗教场所1场次。创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新亨镇硕和村、玉滘镇池渡村),完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法治宣传阵地,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抓实法律援助惠民生。一是探索“法援+”模式,持续推进值班律师工作制度。2023年1月1日起,法律援助实行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由值班律师办理审查起诉阶段的认罪认罚和法院审判阶段的法律帮助案件。二是提供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应援尽援。2023年,揭东区法律援助案件数850件,其中指定辩护案件数138件(民事29件、公安侦查阶段案件2件、检察审查起诉阶段法定辩护49件、刑事辩护58件,全部录入广东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率100%,结案200件,结案率169%);认罪认罚632件,法院审判阶段法律帮助80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177宗;各类咨询(包括为军人提供法律咨询)216件;代书5件;对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9件;对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7件;揭东区法援处共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32件;对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64件;为低保人员提供法律援助1件;对重度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9件。收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东法律服务网及微信公众号指派的工单7宗,全部圆满完成任务。三是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工作,监督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过程。揭东区法律援助处为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升,对接揭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法援案件开庭时予以旁听,并填写旁听记录形成反馈,与刑庭联合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
抓活法律服务促发展。一是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所包镇”和“双向选择”模式,同时在各镇(街道)司法所设立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站,加挂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站牌子,由司法所统筹安排辖区内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周到司法所坐班1天,接受村(社区)群众法律咨询、解决村(社区)群众法律问题。组织律师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审查下发第一批乡村振兴模板合同,加大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律法规、民法典的宣传力度。今年来共进村服务3056场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691场次、法律咨询2323人次。 二是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联合辖区内4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到企业开展“法治体检”,通过以案释法、现场问答等多种形式讲解与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有针对性的对企业提出的合同纠纷、用工风险等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解答,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抵御风险能力,为今后依法经营管理提供了精准法律指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了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中心,服务法治揭东大局,积极开展一系列有力举措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理论学习缺少刚性要求,学习机制不够健全。对理论学习和政治思想提高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缺少定量和定性的规定和标准。学习专题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二是人才匮乏,个别工作人员担当精神、业务知识未能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地方财政薄弱,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新的一年,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学习质量,推动理论成果转化。强化规范管理,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继续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持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做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法律需求。
(四)深化社会治理水平,构建平安和谐家园。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设立品牌调解室。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加强“智慧矫正中心”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五)优化基层法律服务,厚植基层法治土壤。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法律顾问团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专业作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