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5月1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7月1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坚决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为成员,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
(二)抓实责任分解。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学习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反馈问题台账。逐条研判分析原因,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个人,确定整改完成时限,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做到立行立改、改出成效。
(三)落实整改成效。坚持以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为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及时解决显性问题,又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统筹兼顾,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
二、紧盯问题,补齐短板,全面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主动深入”的问题。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有效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改革的系列指示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二是提升学习质量,推动理论成果转化。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等内容开展系统性理论知识学习,切实抓好专题学习研讨,通过“学习+研讨”确保理论学习紧贴实际不走空,在每次学习后提出学习贯彻意见或接下来具体做法,增强学习实效性。注重学用结合,掌握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真正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践难题。三是强化规范管理,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扎实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责任制落细落实,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为主抓手,强化规范管理,建立学习台账,持续把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不断深化细化理论学习考核标准,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大统筹力度,推动法治揭东建设。加大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力度,开展法治揭阳建设考评失分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察,确保督察失分项目整改落实到位。成立督导组到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和区交通运输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活动。开展2023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玉滘镇池渡村和新亨镇硕和村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完善法治宣传阵地,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在区委常委会开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善用法治方式履职用权”专题学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五是优化人员配置,增强督察检查力量。坚持注重人岗相适原则,加强干部培养锻炼,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干部参加省委依法治省办举办的2023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更好开展依法治区工作。
2.针对“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行政执法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印发考核工作方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印发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工作方案,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纳入评先评优和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内容,合理运用考核奖惩制度倒逼各镇(街)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府院协同联动,畅通完善联络机制。市中院、榕城区法院召开解决行政争议联席会议,落实由法院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时同步抄送区司法局,府院共同监督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步掌握应诉情况,推动院府沟通联络机制不断完善。
3.针对“综合协调指导不严实,基层执法亟待规范提升”的问题。
一是加强落实部署。召开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出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部署落实、压实责任,推动执法队伍建设水平提升。三是开展交流学习。2023年6月8日至9日,由区委组织部、编办牵头相关部门赴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参观交流,学习先进的经验做法,有效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月通报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已完成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等4个制度及方案初拟工作,进一步完善镇街执法工作机制。
4.针对“制度建设有待规范,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功能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提升程序意识,确保标准统一。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文件要求执行,明确清单外主体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指导各单位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精准性。二是配强工作力量,提高审查质效。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配齐配强法制审核队伍,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科学决策智囊团作用,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通过专家讲学、业务辅导、跟班学习、互动交流等形式,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队伍的法治思维、业务能力和业务素养。三是严格审查标准,夯实监督实效。进一步规范文件前置审查程序,针对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审核等每个环节,指导起草单位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查法定程序,先由起草单位法制机构或者法律顾问审核通过后,再报区司法局进行二次审核,区司法局重点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等进行严格把关,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促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5.针对“行政复议质量不高,法治政府建设抓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坚持“复议为民”。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构职能,将行政争议化解融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通过大力宣传行政复议的功能、性质、原则、体系等,传播“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让行政复议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法律武器,真正把行政复议打造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二是加强复议监督。区复议办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严格复议审查尺度,督促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执法,有效增强复议监督力度。
6.针对“人民调解发展不平衡,品牌调解室效应不凸显”的问题。
一是提升调解水平。严格把好选任调解员关,让文化水平较高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制定培训计划,提高现有调解员维稳能力。举办 2023年度揭东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活动,由各司法所以镇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集中授课、自学方式进行培训,由村居律师进行授课,提升镇村(居)调解水平。二是强化履职尽责。组织全区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参加2023年度揭阳市司法行政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学习强化履职尽责,增强新时代做好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逐步缩小调解不平衡状况。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营造稳定环境,推进我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规范调解文书。调解协议涉及个人隐私问题,由我局制作《个人保密承诺书》文书,并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当事人签订保密承诺书,进一步强化调解文书规范化。五是落实激励措施。进一步落实将调解工作与评优、评先进挂钩的激励措施,把调解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为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揭阳市司法局先进集体和个人。六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形成舆论宣传声势,引导广大调解员和干部群众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把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投身我区调解工作的实际行动。七是增强部门联动。加强相关部门沟通联系配合,稳中求进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7.针对“评审裁量机制不健全,“以案定补”标准随意性大”的问题。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制订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严把“初审、审核、公示、回访”四大关,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二是提升队伍水平。加强司法所所长、负责人、调解员培训,以学促干,增强新时代做好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23年10月组织各镇街举办 2023年度揭东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活动,由各司法所以镇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集中授课、自学方式进行培训,由村居律师进行授课,通过学习“枫桥经验”,提升镇村(居)调解水平,提高维护社会稳定能力,逐步缩小调解不平衡状况。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形成舆论宣传声势,引导广大调解员和干部群众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把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投身我区调解工作的实际行动。
8.针对“横向沟通联系机制不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帮教成员单位沟通联动。及时将已解矫对象情况通报区检察院,确保信息联动的准确性。落实专人负责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建立《2023年揭东区社区矫正委托调查评估工作台账》,包括收到调查评估委托文书时间、抄送检察院时间、领导批准意见时间、完成调查评估时间、领导审批时间、出具调查评估文书时间、寄出文书时间,确保按时完成调查评估。二是排查制定女性社矫对象名册。落实各司法所全面排查在册列管女性社矫对象,制作区在册列管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名册,确保女性社矫对象的矫正小组均有女性成员,有效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三是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按照社矫委员会职责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召开社矫委员会会议,听取青团、妇联工作汇报,督促其履职到位、保障到位。四是严格做好安置帮教日常工作。做好监所衔接工作,包括文书、释放人员的衔接;落实报告登记制度,确保一人一册,做好档案归档工作;落实特殊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相关政策,协助三无人员解决居住、申报低保等问题。五是争取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包括各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工作经费、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经费、安置帮教志愿者工作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9.针对“社区矫正工作问题突出,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与检察机关协调沟通,及时通报有关工作信息,严格依法履职尽责。二是推进系统建设实现实时监督。建成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具备视频监控、指挥调度、视频点名、工作督查、风险研判等功能,实现社区矫正实时督察和指挥调度一体化精准管控。揭东区司法局在2023年社区矫正量化考评中居市前列。三是召开工作会议研判化解风险。今年来召开11场次揭东区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会议,及时研判问题,深入研判,掌握风险点,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四是严格落实社矫对象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化核查制度,规定社矫对象每天刷脸3次,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按司法所在矫人数的20%进行电话抽查。五是提升业务水平规范建档管理。加强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按照省档案管理指引和有关制度要求,按照档案程序对社矫对象建档管理。六是制订请假审批制度,规范社矫对象外出请假审批程序。
10.针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监管不到位,检查评估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召开会议部署整改。2023年8月12日,我局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巡查专题整改会议落实整改,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责令律师所对照存在问题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杜绝以后出现类似问题。二是加强审查完善台账。落实各司法所对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交的日志、台账、普法宣传等资料严把关,并协助规范完善,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2023年8月29日至9月19日我局组织对全区13个镇(街道)212村(社区)开展2023年上半年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进行考核,严格按照驻村法律顾问评估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结合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对工作台帐进行全面检查,对上半年日志雷同的责令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到位。四是通报批评汲取教训。对相关律师事务所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各律所引以为戒,汲取教训,督促本所律师做好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五是印发方案规范管理。制订印发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推动提升工作成效和工作水平。
11.针对“公证业务开展不扎实,公证程序规范性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配齐公证人员恢复执业。调入一名公证员,于2022年11月份恢复执业,截至12月已办理公证189件。二是加强公证人员学习培训。对指出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并举一反三,通过组织学习,案卷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三是规范程序提高办证水平。严格遵从公证严谨性和规范性要求,办理公证过程中,需要向多名证人了解情况时,逐一对他们进行询问并做好询问笔录,提高办证水平。
12.针对“公共法律服务有待优化,推进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规范法援值班制度。法律援助开设值班律师驻点工作站,在区看守所、区检察院派驻值班律师,办理认罪认罚及法律帮助案件。印发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指南,规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制度。二是轮流指派保障公平。启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后,除认罪认罚和法律帮助的案件外,法援处指派案件按参与我区值班律所的执业律师数量,采取轮流指派的方式指派案件。截至12月,揭东区法律援助案件数762件,其中指定辩护案件数126件,认罪认罚560件,法院审判阶段法律帮助76件,指派律师办理法援案件按人均2件的标准进行指派,保障法援指派公平性。三是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做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宣传工作,拓宽人民群众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2023年9月18日,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联合新亨司法所到硕和村向老年人和贫困户宣传普及《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向他们宣传可以通过“12348”进行网上咨询,提高12348专线的群众知晓率。四是推进建设服务平台。向区财政申请配套建设资金,争取逐步建设好公共服务实体平台。五是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实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坐班制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落实驻村(社区)顾问律师工作职责;邀请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的同志进行授课,提高法律顾问政治站位和业务素养;督促驻村(社区)法律顾问认真履行与村签订的合同书中的服务范围;由司法所安排驻本镇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周到司法所坐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3.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严实,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提高干部政治站位,深化责任的本质内涵。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让主体责任是必须牢牢扛起的政治责任的观念深入人心。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促使全局党员干部能够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二是加强队伍廉政教育,筑牢思想的道德防线。将加强队伍廉政教育列入党组会研究事项,丰富党风廉政学习形式,把廉政教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课的必修课,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局党员干部、职工到揭东区廉洁文化基地等基地参观,接受廉政教育。三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通过座谈会、谈心提醒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保持监督渠道的畅通。
14.针对“队伍教育管理宽松软,诫勉提醒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制定学习计划,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全会精神,筑牢信仰根基,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促使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提质增效的动力。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干部参加市司法局行政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开展对思维理念、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授课、研讨交流和视频展示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完善制度管理,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干部人事管理、民主决策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等相关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发挥约束和惩戒作用的同时,还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
15.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整治“四风”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查缺补漏,完善工作规范和议事程序。严格执行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明确组织原则和党组成员职责任务,促使工作规范化。按照巡察整改建议,现已纠正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健全问题,确保按照规范形成详实完整的局党组会议记录。二是明确责任,做好机关文稿的审核工作。制定局发文管理制度,明确文稿起草审核责任人,严格文稿审签程序,发文管理更加规范。三是抓好质量,不断提高公文的写作水平。通过交流学习和个人自学,提升相关人员写作业务技能,提高了文稿的质量和水平。
16.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差旅报销。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完善了差旅费报销手续。二是严把采购程序。制定批量购物的申请审批表,批量购物先申请审批,做到层层把关,程序到位,手续齐全。三是做好日常记账。规范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5月起现金日记账实行日清日结,7月起按要求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实时掌握每日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四是完善财会制度。制定印发区司法局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
17.针对“工程实施不规范,档案管理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大额开支须经党组会先讨论决定,再按正常流程走;建设项目超过2万元的,须与承建方签订合同及协议。二是补齐修缮工程资料。补全修缮工程中缺乏的申请书、审批书、预算书等资料,揭东公证处、潭王村红色调解室和陇上村公共法律服务三个修缮工程缺乏的资料已补充完整。三是规范审批验收程序。涉及建设修缮项目的,严格按照工程流程及审批程序执行,确保资料齐全、手续完善。加强验收规范化,对竣工后的档案资料收集齐全交由专人管理,确保工程实施和档案管理规范化。
18.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采购依法规范高效实施。二是规范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资产管理使用办法,对我局持有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使用。目前我局已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处置,并在账务上进行核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9.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健全党组制度,规范党组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党组组织制度、学习制度和议事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民主集中制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了决策的水平和质量。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司法事业发展。党组会议增加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提升社会法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主职主业的讨论和研究,立足职能统筹抓好全局工作。三是完善会议记录,准确反映会议实况。规范详细地记录党组会议,包括其他班子发言情况,不简单概括会议状况,尽可能地记录好开会原貌。
20.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担当作为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优化干部配备。主动与组织部、编办等部门加强沟通,优化包括领导班子在内的区管干部调整配备。二是强化以事择人。注重岗位分析,已根据岗位特征调整有关人员,增强干部调整的匹配性,完善各部门人员配备。三是加强理论学习。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制定学习计划,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全会精神,提升干部精气神,筑牢信仰根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工作主动作为、提质增效的动力。
21.针对“班子分工不科学,内部管理机制不够顺畅”的问题。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增强班子间的凝聚力,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各分管领导坚持从职责出发的原则,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优化领导结构。紧扣政治素质核心内涵,突出专业素养,优化领导结构,调整理顺了班子分工业务,加强效能建设。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干部人事管理、民主决策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等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促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四是明确职能定位。2023年8月2日召开“学三定、明职责”专题宣讲会,全局集中学习、精准把握规定精神及要求,严格按照“三定”规定中法定的职能职责行使权力,准确把握新的职责分工所对应的权力事项,破解部门履职难题,切实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五是强化以事择人。突出岗位分析,增强干部调整的匹配性。目前已调入专业对口的2名人员到机关,完善内部股室人员配备,充实机关专业队伍力量。
22.针对“组织人事工作不严谨,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培训。通过组织干部参加2023年揭东区组织人事宣传干部培训班,学习公务员管理登记、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业务知识,提升组织人事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局政工办干部队伍通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集中学习,全面、深入理解干部选拔工作原则,提升政治站位,用严谨的态度和严格的程序开展组织人事工作,满足新时期的选人用人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结合区委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条例规章,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及时调整完善方式方法。
23.针对“党建工作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树牢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带头严守党纪党规,坚决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党支部于2023年6月顺利完成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前期准备到选举实施、会后工作都严格按照党章和条例规定的工作程序执行,会议记录详细完整。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力度。通过组织干部参加2023年揭东区组织人事宣传干部集中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者业务能力。三是建立问责机制。认真落实差错追责有关规定,凡在党建工作季度或年度重要督查中出现重大失误和差错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四是夯实后备力量。有计划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强化党员后备队伍建设。五是拓宽教育形式。针对司法局退休党员较多的情况,开展“送学上门”活动,为支部退休老党员送去《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书籍,激励大家永葆政治本色。
2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走过场现象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选优配强队伍。配强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培训和交流。局党支部于2023年6月顺利完成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充实了班子力量。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作为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结合主题教育的开展,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聚焦问题导向,从政治、思想、能力、作风、纪律等方面进行党性分析,将检视整改作为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等工作的落脚点。三是推进规范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扎实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局政工办党务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下大力抓好规范完善和质量提升。
(四)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25.针对“落实审计发现的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切实转变观念,提高审计整改的重视程度,组织专人针对审计发现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实际情况开展整改,提出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解决措施。2023年10月我局已将审计要求落实整改的资产处置收入缴入财政专户。
四、常抓不懈,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思想自觉,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司法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一)继续强化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日常工作发现问题随时补充完善,坚持定向抓、常年抓,尤其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久久为功,持续跟进,务求整改落地见效。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既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又抓好工作推进中新发现问题的整改,坚持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将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强化司法建设管理的重点。
(三)继续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结合主题教育学习,激励干部职工发扬“优乐”精神,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增强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834388;邮政地址:揭东区城西滨江路中段区司法局;电子邮箱:jd326376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