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机关办公区的环境卫生,根据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办公区内的公共场所、会议室、厕所由局雇用清洁工负责打扫、清洗。
二、各股(室)的办公场地,每天各自负责清理打扫,办公桌上的物品要经常整理,保持办公区卫生、整洁、美观。
三、每季度不定期组织大扫除,由人秘股负责安排实施。
四、不准将茶渣、烟头、纸屑等杂物随地乱丢或扔进厕所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将废纸、烟头、杂物从窗外丢出。
五、讲究仪表仪容,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衣冠整洁。
六、局成立卫生检查小组,由人秘股负责,各股(室)派人参加,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年终岗位责任制和精神文明活动考核评比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