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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区统计局2019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21 12: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转发迅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揭东府办通﹝2020﹞2号)要求,现公布2019年度揭东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完善健全制度建设规范公开行为

  2019年,我局坚持将制度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落实区政府和本局制定的有关信息公开等规定、制度,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从而保证公开内容的落实和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范到位。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认真履行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全面真实可信。2019年度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5条。

  (二)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新修订的《条例》

  自今年4月3日修订的第711号国务院令、5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带头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同时,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理论学习等基础性建设工作。

  (三)优化服务,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优化服务,切实做好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加强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信息长期公开,阶段性信息定期公开,临时性信息随时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外的信息主动公开。二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信息公开工作每月更新二次,常抓不懈。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多元化。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扩大统计月报的影响力,及时发布公众普遍关心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公众正确的舆论引导形成了多层次、多角度、广覆盖的信息公开体系。

  (四)加强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我局加强了对统计信息网的管理和维护,使栏目设置更加合理,技术维护能力不断加强,查询步骤不断简化,运行速度不断提高,进一步改善了网站访问体验,为我局顺利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与服务提供了保障。并在此基础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股室,并督促办理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直主要机关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送达编制好的统计快报、月报等统计调查数据资料,每期达100余份,方便公众了解揭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及时信息。同时,热情接待社会公众的来电、来访,尽最大努力做好统计信息资料查询服务,涉及职工工资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口数量、GDP、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一年来接受咨询数百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落实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部分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结合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范围、公开内容还待进一步深化。二是统一思想认识,继续加强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仔细梳理,逐步扩宽公开面,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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