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政法委、网信办、区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武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精神及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暨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部署会要求,切实做好揭东区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根据区政府办《关于成立揭阳市揭东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东府办函〔2019〕58号)有关要求,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经前期调研摸查,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揭阳市揭东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成员单位派1名业务骨干作为工作联络员,并将各经办小组指定组长及组员名单(附表),于11月25日前报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传真):3993255。
附表:揭阳市揭东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业务小组名册表
揭阳市揭东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11月22日
抄送:吴宏波副区长、谢培钦副主任, 区百日百项大行动效能督导组、区政府督查室。 |
揭阳市揭东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揭东区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参考省、市的做法,结合揭东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牵头制订实施文件,构建运行机制,协调成员单位,研究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制订全区信息上报制度;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政策相关业务培训,规范操作流程和解释口径。
区人社局:负责养老保险政策解释,做好区社会保险接续业务工作。
区医保局:负责医疗保险政策解释,做好区医疗保险接续业务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身份。
区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所受理的相关企业缴费能力进行认定;根据财政部门确定的分担比例,拟制全区财政专项经费补助方案,筹集补助经费,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划拨专项补助资金。
区人武部:对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相关信息及认定工作提供协助;负责协调各地查询档案材料工作。
区税务局:负责社会保险接续费征收工作。
区委宣传部:协助做好政策公告、宣传工作。
区委政法委:负责牵头做好政策落实的风险防控、分析研判、化解风险工作。
区公安局:协助做好政策保障对象以外人员稳控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做好网上舆情稳控。
区信访局:协助做好化解信访、闹访和重点人防控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分工
揭东区社会保险问题接续工作,设立6个业务经办小组,分别负责各自职能业务工作。
(一)身份核查经办小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组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名领导
成员:从本局抽调2-3名业务骨干
主要任务:确认区安置的退役士兵的身份,通知符合对象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核发申请表格,辅导符合对象单位(人员)进行填表,收集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核准当兵年限,每人建立档案材料,登录《补缴收费系统》录入相关信息。
(二)区人社局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小组
组长:区人社局1名领导
成员:从本局抽调2-3名业务骨干
主要任务:核查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缴交相关信息,核查补缴年限并计算补缴金额,为符合对象人员开设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账户;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进行权益记录等业务。
(三)区医保局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小组
组长:区医疗保障局1名领导
成员:从本局抽调2-3名业务骨干
主要任务:核查退役士兵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信息,核查补缴年限并计算补缴金额,由对象所在单位申请医疗保险参保,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无单位的由退役军事务局经办小组申请),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进行权益记录等业务。
(四)区民政局特殊人员核查小组
组长:区民政局1名领导
组员:从本局抽调1-2名业务骨干
主要任务:核查退役士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身份。
(五)区财政局企业缴费能力核查小组及经费核拨小组
组长:区财政局1名领导
企业缴费能力核查小组组员:从本局抽调1-2名业务骨干
经费核拨小组组员:从本局抽调1-2名业务骨干
主要任务:企业缴费能力核查小组主要负责核查退役士兵所在单位经营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认定所受理人员的相关企业是否有缴费能力;经费核拨小组负责审核相关申请材料,划拨专项补助资金。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区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部署阶段性工作,分析工作开展过程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二)周例会制度。省、市实施方案下发后,组织各经办小组组长每周总结本周工作,收集相关情况,部署下周任务。
(三)情况通报制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每周二下午前收集汇总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周三上午前将工作情况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每月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通报1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适时派出联合工作组,到各部门进行工作指导、检查督导。
(四)学习交流制度。适时组织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学习研究,互相借鉴经验做法,积极稳妥推进本地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落实。加强学习,聘请养老、医疗保险等专家进行授课,适时组织专班人员进行交流。
(五)协调联动制度。各相关部门摸查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存在的问题隐患,掌握缠访闹访重点人员和集访牵头人员情况,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对影响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重点人员,要按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六)请示报告制度。各经办小组及时向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措施办法,改进工作意见。区工作领导小组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政策、经办等问题,及时整理报市政府,如有需要,呈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指导各地做好相关工作,摸查基本情况,梳理汇总有关数据;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工作;建立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相关数据信息平台,互通共享退役士兵缴费、补缴、退费等信息;组织开展督查、通报,组织做好相关维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服从大局,明晰职责。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是2019年全区的重点工作,纳入区百日百项督办事项,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服从大局,严明纪律,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深入学习,熟悉政策。各业务小组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重要工作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的部署要求,深研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能力素质。
(三)统筹安排,严实工作。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工作,确保专项小组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时间到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人员的,由各专项小组长负责审批。抽配人员要集中精力做好相关工作,以严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出谋划策、主动作为,确保专项小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人员到位,开展受理。此项工作是新业务,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申报人员情况比较复杂,请各成员单位挑具有较高政治觉悟,业务熟悉的人员作为经办人员,一经确定人员,不要随意变动,以便工作迅速开展并保持工作连续性。
附表:
揭阳市揭东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业务小组名册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2019年11月 日
业务小组 | 姓名 | 职务 | 联系号码 | 电子邮箱 | 备注 |
组长 | |||||
组员 | |||||
组员 | |||||
联络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