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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东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镇(街道)卫生院、派出所、工商所,区卫监所

    为严厉打击代孕、买卖卵子等非法行为,进一步整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应用和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卫计局、公安局、工商局《关于印发揭阳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卫[2015]56号)文件的精神,我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揭东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揭东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区卫生计生局        区公安分局        区工商局 

 

               二〇一五二十日          

 

揭东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应用和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电视电话会议及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卫计局、公安局、工商局关于印发揭阳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卫[2015]56号)文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在全范围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实施代孕等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行为,严肃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对涉嫌犯罪者,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严肃查处非法组织代孕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

(二)全面收集代孕、买卖卵子等网站信息并上报市专责小组进行查处。

(三)坚决取缔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非医疗机构。

(四)严肃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的监管和对卫生技术人员的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对涉案的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坚决依法予以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理。

(六)严肃查处非法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和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七)严厉查处违规采供、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精子的行为。

(八)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九)鼓励医疗保健机构积极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科学研究,提高技术水平,解决不孕不育问题。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揭东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责小组。

组  长:政府办副主任             林钦胜 

副组长:卫生计生局局长           何长全

        区公安分局长           陈奕雄

成  员:区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林如婵

        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张晨阳  

        工商局副局长             罗盛越         

领导小组职责:指导和协调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行动;审议确定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实施;对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二)建立联合工作运行机制。揭东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责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卫生计生局承担,可抽调小组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协助工作。

三、任务分工

本次专项行动由卫生计生牵头,公安工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责,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一)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协调行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情况进行核查,对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和人员;协助公安部门开展打击行动收集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发布工作信息;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及时向专责小组汇报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地区的明暗访和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

(二)公安部门负责查处代孕、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等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卫生计生部门等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违法证据的取证工作;协同卫生计生部门查处涉嫌非法行医犯罪的人员。

(三)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含有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内容的违法医疗广告;配合卫生计生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开展代孕、买卖卵子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及开展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营利性医疗机构。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155旬)。出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动员部署本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

(二)治理阶段(20155月中旬-10月)。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市、区专项行动工作专责小组将适时对各地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201511月-12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卫生计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把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有关部门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做好信息沟通,按照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卫生计生部门要主动联络各成员单位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加大力度,严肃执法。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加强部门配合,对行动过程中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案件线索要做好移送工作。工商部门对医疗广告中涉及医疗专业技术内容需要认定的,可以函请卫生计生部门提出认定意见,卫生计生部门将意见书面反馈工商部门。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提高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人员的守法自觉性,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同时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告知公众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代孕的危害性,提高人民群众认识及防范能力。卫生计生设立投诉举报电话(3278035),各地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

专项行动期间,各镇(街)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要及时向卫生计生报送,并在1130日前将本地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件)加盖公章后送区卫生计生局法监股,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673525995@qq.com

卫生计生联系人:郑树伟,联系电话:13922671845,传真:  3280250 ;区公安分局联系人: 林鸿杰,联系电话:13902767185

传真: 3263110;区工商局联系人:张泽标,联系电话:13802314626 传真:3263505

    附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等案件查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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