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河道整治清障拆违的通告
揭锡府(2019)通 1 号
为防御、减轻洪涝灾害,防治污染,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环境治理,还人民群众一个碧水蓝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决定对锡场镇辖区内玉城河上游(大沙沟)的违搭违建进行全面整治清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清障范围:河道两岸5米范围内未经依法批准的建筑物及搭建物;河道内阻碍行洪的建(构)筑物、种植的高杆作物、建筑垃圾等阻水障碍物。
二、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未经依法批准的正在进行的建设,行为人应当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自行拆除。
三、上述整治清障范围内已建成的建(构)筑物,所有权人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持相关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到所在村及镇自然资源所等相关部门进行查验认定。否则,视为违法建设,违法建设者应当自接到《拆违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逾期未自行拆除的,锡场镇人民政府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希望全镇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河道整治清障工作,欢迎积极举报违法占用河道、河岸的违法行为。
五、拒不执行本通告,并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拘留;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