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环境整治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全镇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新亨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拥新(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林建华(党委副书记)
江馥青(党委委员)
许胜波(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陈燕桂(党委委员、副镇长)
谢拾柒(党委委员)
成 员:卢瑜瑞(党委委员、副镇长)
江泽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丹霞(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
吴伟彬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高金勇 (组宣委员)
林桂雄 (党委委员)
黄佳明 (副镇长)
徐卫东(副镇长)
江伟聪(国土所所长)
林锡鹏(工商所所长)
林春鹏(供电所所长)
吴少勇(派出所所长)
罗森鹏(城建办主任)
林卓伟(水利所所长)
倪炎雄(企业办主任兼环卫所所长)
江馥青同志负责牵头电镀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许胜波同志负责牵头垃圾焚烧污染整治工作,陈燕桂同志负责牵头榕江、枫江污染整治工作,谢拾柒同志负责牵头非法小造纸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办公室:
电镀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办,由罗森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垃圾焚烧污染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卫所,由倪炎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榕江、枫江污染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所,由林卓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非法小造纸企业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办,由倪炎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办公室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按制定的方案推进工作,做好资料汇总等相关工作,涉及环保局资料由环保办(城建办)报送,涉及区政府资料由党政办报送;各单位和个人要通力合作,既分工又合力开展工作,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整治工作。
揭东区新亨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