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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新亨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10-11 15:4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新府〔201856

关于成立新亨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揭东府办函201842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成立新亨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徐卫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培鸿(党委委员、副镇长)

        高金勇(党委组宣委员)

        许胜波(党委委员)

        王洁鹏(副镇长)

 : 陈超超(党政办主任、纪委副书记)

李志科(组宣办主任)

黄少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专职副主任

陈少雄(新亨税务分局局长)

林锡鹏(工商所所长

林少冰(财政所负责人)

许俊斌(计生办负责人)

林锦辉(殡葬管理监察队队长

陈锐斌(教育组组长)

陈俊伟(民政办主任

洪晓彬(司法所负责人)

钟文辉(劳动所所长

林楚炼(国土所负责人

李群生(城建办主任、环卫所所长

 斌(文化站站长)

钟育斌(财政所副所长、企业办主任)

陈泽敏(兽医站站长、企业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由陈超超兼任办公室主任,林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下属办公室自行撤销。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于9月17日前书面上报镇党政办。

联系人:林    13580264772

   13822967889

   

新亨镇人民政府

抄送: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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