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本中心于2018年9月4日发布的新亨镇溢溪村委旁池塘租赁项目内容第九项“请于2018年9月10日9:30前”,更正为“请于2018年9月14日9:30 前”。如有不便之处,请见谅,特此声明。
揭东区新亨镇农业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