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人民政府网站
官方微信
溢溪池塘更正说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9-07 21:0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更正说明

本中心于201894日发布的新亨镇溢溪村委旁池塘租赁项目内容第九项“请于2018910930前”,更正为“请于2018914930 前”。如有不便之处,请见谅,特此声明。

揭东区新亨镇农业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1896

相关附件:
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