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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新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07 15:3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关于成立新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东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府办函〔202331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成立新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郑树周(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跃青(党委副书记)

罗晓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陈超超(副镇长)

 :   林  艺(党政办主任、纪委副书记)

 耿(党建办主任)

陈楚柔(公共服务办主任)

郑灿生(综治办主任、应急办主任)

蔡罗逢(农业农村办主任)

 洁(经发办副主任)

李群生(规划建设办负责人)

许俊斌(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

洪武鸿(执法服务中心负责人)

彭燕君(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蔡顺鹏(派出所所长)

陈锐斌(教育组组长)

黄惜冰(卫生院院长)

洪晓彬(司法所负责人)

郑旭程(新亨税务分局局长)

陈李城(市监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由林艺兼任办公室主任,彭燕君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洪曼、杨佳锐、钟育斌、倪伟旋、钟琳墁组成,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下属办公室自行撤销。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于715日前书面上报镇党政办。

 

联系人:林    3475070

 

 

 

新亨镇人民政府

2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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