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府〔2016〕8号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改善全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管治结合的原则,根据属地管理严格落实环境质量责任制,大力开展大气污染治理行动,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促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实施管控措施,确保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使我镇环境空气质量逐步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坚持“科学规划、防治并举、突出重点、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扬尘污染、燃煤污染、焚烧杂物为治理重点,集中整治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严格控制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 整治露天烧烤和焚烧杂物的污染。各村、供联社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和宣传力度,组织查处露天烧烤、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树叶、农作物秸秆等杂物的行为,坚决杜绝辖区内露天烧烤和焚烧杂物的现象。对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填埋、转运,对焚烧杂物等行为进行巡查、劝阻和制止,对屡禁不止的群众,除依法严厉处罚曝光外,必要时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严格落实林地巡护责任,坚决杜绝烧荒行为发生。
2. 全面管控污染企业。各村、各供联社应对加强对辖区污染企业的巡查和监管。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小熔炼、不锈钢抛光、石板材加工、燃煤锅炉、钢铁企业、采石场、混凝土搅拌站等废气超标排放企业进行整治。要密切关注我镇前阶段关停的造纸厂,继续加强巡查,对于无证经营的造纸厂,杜绝其经营,防止死灰复燃。对于其它有排污许可的企业,要加强监管,确保其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3. 整治扬尘污染。要规范管理各类建筑施工行为,按照绿色施工要求,整治工地扬尘。开展建筑物工地清查工作,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确保辖区内建筑工地落实道路硬化、建筑工地设置全封闭围挡、车辆出工地冲洗、洒水等抑尘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村、供联社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开展广泛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度。积极宣传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三)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各村、供联社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工作,形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合力。镇将加强督查,对各村、供联社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久禁不止的村或单位负责人将追究责任。
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人民政府
(代 章)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