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府〔2016〕31号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严厉打击土地及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按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原则及上级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和属地村社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动态巡查,坚决遏制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安排宅基地建设住宅和乱采乱挖资源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力争将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监管,建立健全预防与惩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大对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依法管地用地意识,营造依法用地用矿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严格实行属地管理负责制,把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土地管理,控制用地规模,严禁未批先建和乱采乱挖行为,切实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三是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保持对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区域内的非法洗砂场、砖窑厂、石料场等予以停电、断水,坚决予以取缔、拆除,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的发生。
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人民政府
(代 章)
二○一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