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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东区玉滘镇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8-29 16:0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玉府〔201633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我镇村(居)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广东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村办发[2016]11号)和区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居)务公开“设施建设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地点公众化”的“五化”创建活动,特制定了《揭东区玉滘镇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揭阳市揭东玉滘镇人民政府  

                               (代  章)

二○一二十九 

 

 

揭东区玉滘镇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我镇村(居)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广东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村办发[2016]11号)和市、区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居)务公开“设施建设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地点公众化”的“五化”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全面夯实村(居)务公开基础,提升村(居)务公开水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保障村(居)民对村(居)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为我镇建设宜居新城、幸福玉滘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村(居)务公开设施建设标准化。按照“广东省农村党务村(居)务公开栏指导模板样式”和《揭阳市揭东区玉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案》规定的建设标准进行公开栏升级改造,建成玻璃橱窗固定式公开栏,确保整体设置规范、版面设计统一;推进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与村务公开电子信息平台的建设和整合等工作;有条件的村可在村务公开电子信息所在地增设村务公开栏或者电子信息平台。逐步推进村民小组组务公开栏,实行组务公开。

(二)村(居)务公开内容规范化。按照《广东省公开条例》和《揭阳市揭东区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开的程序、范围,做好村(居)务公开草案编制工作,村(居)务公开草案需经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签名确认公开,确保程序合规。村(居)务公开内容做到全面、准确、详实,围绕村(居)规民约、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执行落实、财务管理、集体“三资”管理、基层自治组织成员选举、救灾救助和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使用管理等情况以及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村(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实行公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接受群众的监督、建设和投诉,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纠正问题和改进工作,确保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准确完整有序。

    (三)村(居)务公开时间经常化。按照公开事项的性质,实行年度公开、月度公开、及时公开等公开类型,严格做到:涉及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的,实行每月公布一次,在每年结束之日起15日内公布;涉及财务、集体经济、政府专项资金等情况的事项,实行每月公开,在每月结束之日起10日内公布;涉及村(居)民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村(居)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计时公开,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公布。村(居)务公开事项要按照公开的方式保留相应的期限,公开栏的内容要保留不少于10日,涉及财务管理、集体“三资”处置及其经营管理、救灾救助等专项经费的数额及使用管理的情况要保留6个月以上;网络公开的内容保留期限一般不少于1年。严格执行好村(居)务公开的时间规则,既要保证公开内容更新及时,也要保证公开时间和保留期限符合要求。

(四)村(居)务公开形式多样化。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除以公开墙、公开栏和电子信息平台等基本形式公开外,还可以通过村(居)民会议、党员大会、广播喇叭、村(居)务简报、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开。实现涉农资金、惠农政策、村(居)财务等村(居)民关心的大事小事,可以利用村(居)民常用的电话、手机等便捷方式查询。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作用,注重运用微博、微信、网络等信息化手段,鼓励有条件的村,在公共服务站设立查询点、电子查询机,已建立网站的村应实现网上公开,全面拓展村(居)务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覆盖面。

(五)村(居)务公开地点公众化。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选择村(居)务公开栏的建设地点,固定村(居)务公开栏选择在村的中心地带或人群集聚地建设,全天候开放,方便广大群众阅览、监督。选择在村“两委”办公地点建设的,则要在办公楼外建设,不能搞封闭式。如果村“两委”办公地点不在村的中心地带,则要另外设立若干个公开分栏,确保选址合理恰当,便民利民。    

三、工作要求

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要与农村建设、农村基层治理、农村精准扶贫、村务公开定点联系等工作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推动社会和谐、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

(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的核心是村。要紧紧以村为基础,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细华完善具体措施,制定标准,明确规范,以“市考核区、区考核镇、镇考核村”的方式,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进行评估,力争100%村达到村(居)务公开“五化”要求,特别是充分发动村务公开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开展帮建活动,加强督促和指导。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从实际出发,选择不同条件的村作为示范点,培育一批高标准、多类型的先进典型。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区分情况,分类指导,特别是经济薄弱、居住分散的地区,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村(居)务公开工作整体上的水平。

(三)严格标准,建立制度。村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将“五化”创建活动列为每年的重要任务,以《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全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目录方案》(粤纪发[2009]32号)、《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全省农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14]191号和《关于印发<揭阳市揭东区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作为创建标准,升级改造村(居)务公开栏,建立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要在镇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民政办牵头组织。要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和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村(居)务公开栏的建设由市、区、镇、村四级负责。要加强财政保障,将创建活动工作经费和公开栏建设经费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帮扶机制。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村要从大局出发,认真制订目标责任和落实任务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各级各有关部门相互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要以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建立起党委、党政府主导、村务公开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民政办组织落实、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村(居)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要结合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后的培训工作,加强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村(居)务公开工作。要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的经验,充分发挥先进村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

(四)加强督促检查。镇村务公开领导机构和民政办要对创建活动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督查,推动创建活动健康、有序、高效地开展。每年要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及时向上一级村务公开领导机构汇报。镇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把村居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作为各村(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述职和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实行年度述职、定期检查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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