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中秋、国庆节将至,做好重要时段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意义重大。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批示,一再强调加强安全生产、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近期省领导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季节和气候特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全力做好下半年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中秋、国庆节期间,群众出行和节日活动增多,交通运输繁忙,再加上正值汛期,台风、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频发,安全防范工作面临严峻挑战。百姓安危是天大的事,必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做好工作。各村、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常有半夜惊醒的状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真正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各村、各单位要针对中秋、国庆节期间和汛期,及时开展事故风险预警,准确研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把风险管控挺在事故前面;要深入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对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全面彻底梳理、排查和整治,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确保落实到位;要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工作成效。道路交通方面,要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人、车、路、企业”关键要素,突出“两客一危”等重点企业、车辆、驾驶人安全责任,实施全链条的精准排查整治;及时发布暴雨天气道路信息和预警信息,严防灾害性天气引发事故。建筑施工方面,要持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以建筑起重机械、外脚手架、垃圾回收站、临时建筑、广告牌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水上交通方面,要加强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尤其是要落实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措施。消防方面,要深刻吸取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以宾馆、医院、学校幼儿园、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强化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大型群众性活动方面,加强大型庆祝活动、节日民俗活动等的安全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保障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旅游方面,要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旅游景点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加强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检查检测;合理疏导控制客流,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三、强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监管执法
要加强督查检查、暗访暗查、约谈警示、责任追究等措施,推动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落实;狠抓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管执法查处,严格落实各项处罚和限制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治理,协调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技术力量,集中攻坚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宣传教育
各村、各单位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和群众性活动等安全知识、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准确接报、上报事故信息;加强应急准备,确保在发生事故后能够第一时间响应,有序、有力、有效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