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镇政府制定了《揭东区玉滘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人民政府
(代 章)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揭东区玉滘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我镇面临境外输入和镇外输入病例风险持续,冬春季本地疫情风险增加。为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三减少、三加强”(即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的总体思路,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1.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接到发热病人,要第一时间上报镇卫生院并做好转移工作;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不具备采样条件的,应当按规范将发热病人护送到区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卫生院应将符合留观病例标准的可疑发热病人引导至隔离留观区进行隔离留观;无隔离留观条件的,应嘱发热病人居家隔离,与家人保持距离,佩戴口罩,不要随意出门走动。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区卫生健康部门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重点人群防控。村(居)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特别是城中村、城边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管理,加强人员登记,及时掌握外来人员动态,进行分类管理。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外地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对于近14天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按要求开展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
3.加强对返乡人员管理。各村(居)要做好返乡人员摸底工作,密切掌握返乡人员动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务工人员在春节期间就地过节,错峰返乡,减少把疫情带回农村的风险。务工人员返乡后要主动报告村委,尤其是近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有涉进口冷链食品储存、运输等从业史人员、或有其他流行病学史的,不能隐瞒行程,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劝说涉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春节期间就地过节。提倡村民非必要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超过50人的聚集活动要报备报批,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要自我隔离和报告,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在农村播散风险。
4.重点场所防控。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祠堂、宗教、民间信仰场所等重点场所进出人员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灭源消毒。抓好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格落实生产环节及冻库冷链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大屠宰环节检查力度。
5.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推进农村改厕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尽量不要到人群密集和通风不良的有封闭场所,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孽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6.停办、简办习俗活动。倡导“特殊时间特殊方式过年”,各村(居)、经联社要宣传简单过年,通过发布通知通告,发动理事会、老人会等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停办乡村元宵、游神赛会等习俗活动。婚丧嫁娶能简办就简办,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举办红白喜事,须经报村委和镇政府备案。
7.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村村通广播、流动宣传车、标语横幅、微信群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呼吸道、肠道传染病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或有流行病学史,要及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做好自我隔离,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呼吁村民要合理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出行,鼓励春运期间锗峰返乡。要在出行前充分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在搭乘火车、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长途出行时,全程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8.应急准备。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人员和技术等的应对准备。各村(居)、各单位应准备好可供至少满足一个月使用的口罩和消毒液,同时体温枪储备应不低于20支。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本地疫情,村(居)委在属地防控指挥办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防控单元和防控区域的封控;组织动员村民接受核酸筛查,做到应检尽检;负责对防控区域内隔离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保障。
二、及时处置疫情
1.快速响应。发生本地疫情后,各村(居)、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揭市卫应急函〔2020)141号)开展应急处置。村(居)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
2.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镇、村要配合区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对最小防控单元人员实行居家隔离,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村(居)委会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3.流行病学调查。各村(居)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病例活动轨迹,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疾控机构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对于偏远地区等公安轨迹定位较为宽泛,存在较多视频监控盲区的地域,应充分发挥群防群控的力量。通过发布公告、村发布通告等宣传形式鼓励村民主动报告(自己或他人)接触到个案及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象的活动轨迹和活动场所。调查分析可能的感染来源、甄别密切接触者,摸清传播链。
4.核酸筛查。镇、村要积极配合区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5.人员管控。按照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重点人群三层排查机制要求,初步评估判定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第一时间采取人员管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间第1、4、7、14天接受核酸排查。必要时对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采取集中隔离; 一般接触者交由村委进行居家隔离,接受第1天、第14天两次核酸检测;对防控区域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排查,做好自我健康监护。
6.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村一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村(居)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区、镇疫情防控指挥机制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同住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229 号)要求,除"三类人群"外,集中隔离人员应严格执行单人单间隔离,隔离点驻点医生加强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向其强调出现不适及时上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应及时送医排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做好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做好手卫生。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每日早晚检测2次体温并上报村(居)委。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7.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及时转诊可疑病例。镇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诊室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于疑似病例可转至区级后备医院排查,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疫情防控期间,区域内救护车归口至 120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8.环境消杀。村(居)委会要对公厕、快递集散地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债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污水消毒处理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由相关部门处理。
9.省、市、区、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三、加强保障
1.组织领导。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行政村、自然村网格化防控管理,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2.物资和人员保障。各村(居)负责属地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镇卫生院统筹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护物资和工作经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区、镇指挥部的统筹下和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有关指引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配合开展演练,确保应对有序有效。
各村防控工作方案可参照本方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