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现将《揭东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龙舟水”强降雨防御工作的通知》(揭东农〔2024〕10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揭阳市揭东区玉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