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区月城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17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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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人民政府;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
1、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edong.gov.cn/jysjdqyczrmzf/gkmlpt/index;
2、电话监督:0663-3550158。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主体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有关事项、监督方式等信息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3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 月城镇人民政府机构信息、职能配置、机构设置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4 | 领导分工 | 领导班子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5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名称、内设机构职能职责、负责人和各村(居)办公地址通讯录等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6 | 部门文件 | 月城镇人民政府、月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文件和其他可公开文件。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7 | 业务工作 | 月城镇人民政府重大政务活动、重点工作、工作会议、志愿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等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8 | 办事指南 | 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9 | 财政预决算 | 月城镇人民政府预算、决算情况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10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月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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