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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揭东区月城镇党委的反馈意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18 16: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9月8日,对月城镇党委开展了巡察。

  2023年9月28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提出了处理意见。10月18日,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本轮巡察情况汇报,区委书记梁柱华审定了每个单位的巡察情况报告,对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月城镇党委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美丽圩镇创建以来,月城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立足“融产汇智,精美月城”的创建理念,紧扣“南工北农中服务”的产业布局,以提升圩镇环境、改善居民生活、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以松山村、月南村、寨内村和西河村等4个行政村为范围建设美丽圩镇,并于2022年12月荣获揭阳市-美丽圩镇示范镇”称号。截至目前,月城镇共谋划乡村振兴项目96个(其中2021年12个、2022年57个,2023年27个),计划总投资6490.66万元;其中美丽圩镇项目6个,总投资677万元,已全部竣工验收。

  巡察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到位2021年以来,镇党委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会的“第一议题”,也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发表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等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学用结合不够,未能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于指导美丽圩镇创建工作实践。

  2.党委引领美丽圩镇建设龙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月城镇在加强对“三农”工作领导方面、在美丽圩镇创建的过程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弱化。一是引领乡村振兴有差距。镇党委在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全面振兴发展上存在差距,对上级确定的乡村振兴任务统筹谋划不足,强力推进的举措不多,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力度不够。二是美丽圩镇创建领导小组、专班虚化、弱化。镇党委满足于已经出台了配套文件、日常文来文往,没有从政治站位出发研究推动工作,工作浮在面上,重安排轻落实。

  3.“项目为王、挂图作战、制度支撑”理念树得不牢。月城镇在驻镇帮镇扶村项目上未能全面贯彻落实揭东区“336”(“三个打造”、“三盘帐”、“六张地图”)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制度化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4、落实上级关于揭惠铁路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差距。揭惠铁路征地拆迁是揭东区《2023年度区委十件要事》之一。但月城镇委未能从全区大局出发,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导致拆迁进度严重滞后。

  (二)履行美丽圩镇创建职能责任情况

  1.圩镇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仍需加强。

  (1)“六乱”整治不彻底。

  巡察组实地走访发现,月城镇各村普遍存在“六乱”问题。部分村存在商贩占路为市、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丢乱放的现象。

  (2)“三线”整治进展缓慢。月城镇重点路段“三线”整治进度较慢,整治方式通过装饰性遮蔽或槽盒、套管、桥架、线杆、外墙敷设等规整处理,暂未实施“三线”落地。部分区域仍存在大量“飞檐走壁”的“蜘蛛网”,个别路口“三线”违章乱架设,仅用竹竿进行支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3)“三项治理”工作存在短板。一是垃圾清理转运不及时。垃圾处理目前仍是月城镇的一个突出短板,存在垃圾成堆、没有及时清理清运现象。二是部分公厕建设标准低,需改造升级。个别公厕设施不全,环境较差,没上制度牌。

  (4)“微碧道”建设有待加强。月城镇辖区内部分沟渠存在垃圾漂浮物、水体发黑问题。

  2.圩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农贸市场数量少、容量小、档次低。月城镇没有镇级农贸市场,村级农贸市场普遍容量小、档次低且数量不足,导致商贩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脏乱现象较为突出。二是部分村道严重破损、尚未完成硬底化。

  3.公共服务建设存在明显短板

  (1)村级卫生站规范化建设进度缓慢、水平低下、监管缺失。个别村级卫生站未验收完工,建成后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个别卫生站未能按要求配套医生及相关设备,对乡医缺乏考评机制。

  (2)未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月城镇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乡镇”。按照市相关文件要求,月城镇应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然而直至目前,月城镇尚未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仅依托基础条件较好的西河村志愿消防队履行镇级消防任务。

  (3)办学条件相对落后。月城镇各公立学校总体面积较小,普遍存在硬件设施落后、老化问题,不符合现代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和发展需要;个别中学作为中考考点,却由于供电输入学校线路容量小,平时教室空调无法使用,只能在中考期间向供电部门申请派送应急送电车,临时解决考场空调用电问题;个别小学原有建设标准低,现有的煤渣跑道和足球场已经严重老化、崎岖不平,存在安全隐患。

  (4)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月城镇原本有一家敬老院,于 1996年投入使用,主要用于集中供养辖区内有需求的特困人员。但由于经费不足、年久失修、消防不达标、院内部分场所借给食品站当屠宰场等原因,于2021年12月被关停。月城镇未能从硬件设施上为特困老人提供供养保障,养老服务存在短板。

  4.违法图斑、违法建设整改不力。一是卫片图斑整改不力。二是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整治不力。三是违建控停力度不足。  

  5.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力度不足。一是农业产业链建设进展较慢。月城镇拥有西湖淮山、德东菱角、玉步头牛奶草莓等特色农作物,但都没有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种植;也没有进一步深加工,产品附加值低;销售渠道也比较原始单一,没有创新产地市场建设模式和运营机制。二是“非遗产品”束砂推广力度不够,没有“粤字号”品牌。虽然前期有对“非遗产品”束砂的外包装进行升级,并通过电视广告、特色展等形式加强宣传,但效果并不明显,品牌效应不够。三是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推进力度不足。镇村二级没有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力度完成农村撂荒耕地的复耕复种工作,充分发挥土地效益。

  6.现代乡村服务业发展滞后。月城镇产业规划格局为“北农南工中服务”,但从现状看,格局发展不平衡,服务业存在明显短板。一是农副产品缺乏基本销售场地。月城镇镇区由于没有农产品集散中心,本地玉米、淮山、菱角、草莓等农副产品销售空间受到严重制约。二是农村电商物流欠发达。月城镇未完成5G网络全覆盖,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滞后,未配备大型物流仓库,电商物流运输服务以邮政快递为主,市场化物流服务网点较少。

  (三)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等关键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情况

  1.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二是使用白条入账。三是原始凭证不完整。四是未依法设置日记账。五是漏记部分固定资产。

  2.“三资”管理不规范。对竞投公司资质把关不严。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以来没有制订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工作要点,没有制订廉政风险排查合账。二是“一岗双责”履行有偏差。班子成员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自己的“责任田”和“分内事”来抓。

  (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水平提升情况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党建工作部署不到位。2021年以来,月城镇党委没有研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没有把美丽圩镇创建纳入镇党建部署、考核工作中。二是党建工作督导不到位。

  2.党委对基层网格化治理工作重视不够。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重视程度不足。网格化管理作为新时代党和国家加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实现了基层执政的工作格局从相对封闭向更为开放转变,提高了乡村治理精细化水平。但巡察组通过个人谈话发现,月城镇党委对该项工作不够重视,未能认识到加强网格化管理对于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相关线条分管领导更是认为“网格化主要在疫情期间发挥(宣传管理)作用,没有发挥其他作用”,未能把网格化管理作为主动发现、解决基层问题的重要抓手。二是队伍建设薄弱,体系机制不完善。月城镇网格员年龄结构偏大、专业能力不强,大多数为治保主任等村“两委”干部兼任,“一员多能、一岗多职”,且大部分未养成记录台账的习惯,工作上常常被动应付、顾此失彼。月城镇未能将党建引领与基层网格化治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完善“网格长+网格员+志愿者”机制,建立健全镇村网格化治理体系。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学习流于形式。

  巡察期间,对巡察了解的有关干部的问题和不良反映,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会前也向姚宏斌同志作了通报,并请姚宏斌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抓早抓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希望有关同志认真自查,深刻反思,及时整改。

  二、意见建议

  (一)坚持政治导向,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月城镇党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龙头作用。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把握省委、市委和区委创建美丽圩镇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持续推进圩镇风貌整治提升工作,着力补强圩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力争实现镇村同建同治同美。

  (二)夯实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月城镇党委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全面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党员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制度,严格规范支部换届选举,切实加强辖区内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水平。要进一步提高网格化治理能力,建立健全镇村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完善“网格长+网格员+志愿者”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三)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

  月城镇党委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加强源头防控,规范工程、财务管理,开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项目廉政风险点排查,强化日常监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

  (四)增强政治担当,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月城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抓整改、保落实的主体责任,对照巡察指出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思路和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做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用扎实的整改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区美丽圩镇创建成效,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顺利实施。

  以上反馈意见,请月城镇党委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联系人:王东伟,电话:0663-3550158)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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