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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4-07-01 12:4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社区居(村)委会、各单位:

2014年暑假即将来临,为有效预防和杜绝假期各类学生安全事故,切实预防溺水、交通、消防、诈骗和人身侵害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暑期学生的安全。根据市、区相关指示精神,现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社区、各学校、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开展防溺水、交通、消防、诱骗和人身侵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出行、安全用电和防火、防汛、防高温等意识。要教育学生注意与陌生人交往的安全问题, 应对可疑陌生人的方法,学会应对敲诈、恐吓、性侵害、暴力犯罪等突出事件的基本技能,教育学生文明上网,不在网络散布不健康、不文明信息,不到夜总会、宾馆、网吧等娱乐场所活动等。暑假期间,镇教育组、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校讯通、家长座谈会、家访等形式,对学生安全问题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家长的监护责任意识,形成教育部门、学校、学生家长同抓假期学生安全的合力。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各村应充分利用村内广播,播放下列内容:“市政府应急办、市教育局温馨提示:今年暑假即将到来,学校、家庭、社会要共同加强大中小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预防溺水、交通、消防、诈骗和人身侵害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暑期学生的安全。”

二、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防范措施

(一)各社区、各单位组织对本辖区内有可能对学生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区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并在第一时间向各类学校通报;对存在隐患的山塘、水库、江河湖海、建筑工地水坑等学生容易溺水的区域,要在显眼位置设置大型警示标志,要设立安全隔离带、围栏等防护设施。同时,要加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置;特别是游泳池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生游泳安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规范校车的安全管理。

(二)暑假期间,全镇各中小学校不得利用校舍从事有偿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不得将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严禁任何人在校园内任何地方学习机动车驾驶技术,校内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活动。

(三)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定期对校车司乘人员进行安全和责任教育,确保校车接送安全。未经镇教育局批准,任何单位、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夏令营等集体活动。

三、加强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加强排查整治和教育防范工作,把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导致学生安全事故不降反升的地区和单位,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玉湖镇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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