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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湖镇委 玉湖镇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揭东区玉湖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决定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4-08 15:5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村、有关单位:

自《揭东区玉湖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实施以来,各村均能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全镇整体卫生环境有明显提升。

现根据工作实际,经镇委、镇政府研究,镇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决定对《方案》做如下修改:

1、月评估检查人员由原《方案》中规定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带队,镇其他班子、纪检、组宣、环卫等部门分二组轮流参加集中检查,”调整为“二组队伍分别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带队轮流参加(第一组:组长:王拥新,组员:谢伟波、黄焕辉、郑树周、林晓铨、庄小兵、杨河新、徐少荣、黄列国;第二组:组长:卢树娇,组员:姚宏正、李剑欢、陈惠群、柯庆柔、江伟聪、郭耿旋、蔡树波),纪检、组宣、环卫等部门及人大、党代表每月参加集中检查,”;

2、《方案》中规定的“获得‘差评’票数最多的村,将扣发该村当月上级拨补资金的50%用于奖励优秀村;”,调整为“按每月得优评差评’的票数排列,排名前三的村按该村当月上级拨补资金的30%、20%、10%进行奖励,排名最末的三个村将分别扣发该村当月上级拨补资金的50%、20%、10%,用于奖励优秀村”;

3为加强各村环卫队伍的长效管理,结合每周五下午“众剑行动”,每周五下午三点,镇领导班子成员带领驻村人员在主楼下集中抽签,随机检查抽中村的卫生情况。受检查的村支记、检查点的负责领导、环卫人员要到位,检查组将按检查结果做“优、良、中、差”评价,检查结果纳入月评估票数。

本决定自2018年4月份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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