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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揭东区玉湖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决定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1-09 16:0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村、有关单位:

自《揭东区玉湖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实施以来,各村均能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全镇整体卫生环境有明显提升。

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现根据工作实际,对《方案》做如下修改:

1、月评估检查人员由原《方案》中规定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带队,镇其他班子、纪检、组宣、环卫等部门分二组轮流参加集中检查,”调整为“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带队,镇其他班子、纪检、组宣、环卫等部门分二组轮流参加集中检查,上月评估中排名第一和排名末二位的村书记参加现场评估,列席评估会。检查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无故不出席评估活动的村,本月度定为“差评”等次,其他村正常评估。”

2、《方案》中规定的“获得“差评”票数最多的村,将扣发该村当月上级拨补资金的50%用于奖励优秀村”,调整为“获得差评票数最多的村,将扣发该村当月上级拨补资金的50%用于奖励优秀村;连续二个月得都是差评票数最多的村,将扣发该村当月上级拨补资金的70%;连续三个月得都是差评票数最多的村,将扣发该村当月上级拨补资金的100%,并按《方案》规定采取组织纪律措施”。

本决定自2018年1月份开始执行。

                           中共玉湖镇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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