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的通知》和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并于5月18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工作。
玉湖办〔2020〕8号附件: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的通知.pdf
玉湖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