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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湖镇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 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6-12 16:2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镇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将《玉湖镇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玉湖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玉湖镇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巩固脱贫成果切实防止返贫是今年重要的任务。受多种因素影响,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部分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部分边缘人口存在致贫风险,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防止返贫和新致贫,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农扶组〔2020〕20号)、全省建档立卡工作视频会及《揭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扶〔2020〕10  号)和《揭东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揭东扶办〔2020〕8号)精神,就我镇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区统筹协调落实、部门联动、镇村具体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监测相统一,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行业帮扶与社会参与“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协调的发展思路,把防止返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的目标标准,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坚持因村因户施策,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建立返贫预警动态监测机制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未脱贫户、建档立卡已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

  (二)监测范围。

  监测对象规模一般控制在当地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可以上下浮动,围绕“防止返贫和新致贫”的目标实事求是开展监测。

  1.尚未达到“八有”退出标准的建档立卡未脱贫户。

  2.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万元,产业、就业情况不稳定的建档立卡家庭。

  3.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农村家庭。

  (三)监测内容。

  围绕高质量脱贫的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人口,紧盯脱贫成效和重点工作推进等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开展排查和返贫风险监测。

  1.“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入户查看是否存在“吃不愁、穿不愁”的现象,坚决杜绝“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现象;是否存在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未全员纳入兜底保障;是否存在疑似残疾人未评残、或重残贫困人员未纳入低保未享受残疾补贴;二是坚持入户核实“教育、医疗、住房及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是否有适龄儿童失学辍学,核实教育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查看是否存在建档立卡贫困户患大病或慢性病就医用药困难等情况;查看是否存在贫困户居住C/D级危房现象、农村危房改造面积是否达标;查看贫困户饮用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逐户确认安全饮水是否达标。

  2.精准帮扶方面。主要监测帮扶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建立帮扶预案,联合相关保障部门,切实发挥惠民政策效应,做到应保尽保。一是全面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是否做到“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规划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二是针对边缘户的帮扶措施,要根据致贫风险或家庭实际状况制定,持续跟踪及时监测帮扶效果,出现新问题要及时调整,帮扶有成效要及时记录。

  (四)监测程序。

  以村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监测,切实做到应扶尽扶,实现“防止返贫和新致贫”的目标。

  1.农户申报。

  2.镇村核查。以镇村为单位,在去年做好“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的摸底监测的基础上,重新对监测对象作摸查、登记和统计。其中,非贫困村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主要由镇村干部进行组织摸查,村级加强排查,核实监测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帮扶需求,全面进行梳理筛查、分析致贫原因或返贫风险,以村为单位汇总报镇;镇级对各村监测对象进行走访核实,同时加强与村级的联合行动,尽量减少重复进村入户,以镇为单位汇总报区扶贫办。

  3.比对筛查。相关行业部门比对筛查预警反馈。镇扶贫办提供监测名单,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比对筛查,并将预警情况反馈给镇扶贫办。

  4.确认对象。由镇扶贫办通过综合行业部门反馈人员情况和村核查情况,确定监测对象、建立帮扶台账,录入广东扶贫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同时6月25日前将线下登记和统计汇总报区扶贫办。按照省、市扶贫办有关工作部署,于8月30日前在系统上对“脱贫不稳定户”对象重新标注,并跟踪至年底核实其收入稳定达标后再注销;建档立卡“未脱贫户”无需重新登记;“边缘户”目前先做好线下登记和统计,待“广东贫困预警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后再录入(计划10月底前完成)。

  5.落实整改。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镇级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成立排查工作协调组,针对辖内监测对象建立台账,落实跟踪监测人员,分类整改落实帮扶;各村党政主要领导亲抓,针对可能影响脱贫成效的问题,以排查出的存在返贫风险的户为重点,分片包干逐村逐户走访深入核实情况、查找问题、分析问题、督促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未脱贫户如期脱贫,已脱贫户稳定脱贫。

  6.动态监测。列入重点监测的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要落实跟踪监测人员(可由挂钩帮扶干部、镇村干部或驻村干部组成),跟踪监测人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走访并填写《揭东区防止返贫月监测表》,逐项了解情况并做好前后对比分析,及时将消除致贫风险人员名单逐级上报,确保返贫风险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救助。

  7.级督导。区级将结合工作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暗访,对镇、村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随机抽查,确保全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到位。

  (五)监测周期。

  收入计算周期为识别当月上一年度的收入总和,如6月纳入监测,则上一年度收入计算周期为2019年6月-2020年5月。

  三、建立精准施策分类帮扶机制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

  (二)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加强区域间劳务扶贫协作、建设扶贫车间、鼓励创新创业、强化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鼓励参加农村项目建设等,多渠道促进其就业增收。

  (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鼓励通过“以奖代补”“以购代捐”等方式进行帮扶。加强脱贫先进典型宣传,强化典型示范和教育引导,更好激发贫困群体的奋斗精神。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五)科技扶贫。建立科技特派员下乡帮扶制度,农业部门联合科技跨部门开展特派员下乡帮扶制度,结合“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经济发展工作,选定特派员全覆盖下乡开展帮扶,每村每年至少有一个特派员一次以上开展科技帮扶指导工作。镇、村制定农业服务公司服务贫困户及监测对象奖补制度,加大贫困户及监测对象购买小型农机补助力度,让科技带动贫困户农业生产发展。

  (六)其他帮扶。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及时化解监测对象生活生产风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责任落实。各村负主体责任,做好调查核实、信息录入、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等工作。镇、村两级定期开展走访摸排,严格认定程序,抓好帮扶政策实施。各级“两不愁三保障”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镇扶贫办自2020年6月起每月30日前做好监测对象的线下登记,按照《广东省“脱贫不稳定户”监测信息采集表》和《广东省农村“边缘易致贫户”监测信息采集表》做好资料采集和留档记录,并将《揭东区扶贫监测对象情况统计表》报区扶贫办汇总。

  (二)及早介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建立镇级行业部门预警沟通机制,对监测对象因故出现返贫风险的及时沟通预警,提前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返贫致贫,在出现大灾大疫时及时排查监测对象生产生活困难状况,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帮扶举措。各村确定监测对象后应迅速制定监测对象的跟踪帮扶预案,填写《揭东区扶贫监测对象及帮扶计划表》,明确每一户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帮扶计划和预期成效,连同《揭东区扶贫监测对象情况统计表》提交至镇扶贫办,确保及时予以监测对象帮扶,实现全面稳定脱贫,避免出现大规模的新增贫困人口现象。

  (三)动态管理。对监测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监测对象帮扶措施成效,以及家庭成员、收入、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准确判断返贫和致贫风险是否已消除,对致贫风险已消除的监测对象可不再进行帮扶,按照省相关要求标记注销已消除致贫和返贫风险的监测对象。

  (五)落实资金。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允许统筹涉农资金安排用于扶持监测对象。各村积极引导动员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慈善资金、爱心捐赠、公益帮扶社会众筹等公共资源,多方筹措资金。加强相关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防止侵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扶持资金的行为。

  (五)减轻负担。充分发挥广东省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炉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各村要结合接续推进全面脱贫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开展,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止返贫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防和扶持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附件:1.广东省“脱贫不稳定户”监测信息采集表

  2.广东省农村“边缘易致贫户”监测信息采集表

  3.揭东区扶贫监测对象情况统计表

  4.揭东区扶贫监测对象及帮扶计划表

  5.揭东区防止返贫月监测表


玉湖办〔2020〕11号 附件1、2(1).docx

玉湖办〔2020〕11号附件3、4、5(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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