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预防肇事肇祸的发生,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提高防治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要求,我镇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指导各村成立关爱帮扶小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玉湖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杨河新(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何泽雄(综治专职副主任、综治办主任)
洪钟光(卫生院院长)
王旭坚(派出所所长)
黄晓涌(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刘伯群(司法所所长)
综合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负责日常工作,由洪钟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在玉湖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玉湖镇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
1、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2、制定玉湖镇精神卫生工作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制定管理流程,落实管理责任
3、开展患者管理治疗工作,包括患者的筛査、诊断、建档、录入系统、随访、体检以及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和分级管理等。
4、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患者突发精神障碍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和强制医疗工作。
5、做好患者的监管和救治救助工作,特别是做好易肇事肇祸、贫困和“三无”患者等特殊群体的监管和救治救助。
6、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群众精神卫生健康常识知晓率。
7、开展患者生活技能和职业能力康复训练等工作。
8、遇到本级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汇报。
(三)工作流程及部门分工
1、综治办负责协调成立综合管理小组。
2、综合管理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各部门之间交换工作信息,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牵头,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
3、卫生院、派出所、综治、民政、残联部门在日常工作或专项排查行动中发现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统一交由卫生院汇总,由卫生院组织进行诊断、复核、录入。
4、患者直接到精神卫生机构就诊的,按照《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报告管理。
5、卫生院负责对玉湖镇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进行汇总,组织对患者进行诊断、建档、随访、体检以及危险性评估和分级管理,并录入信息系统。
6、派出所负责将卫生院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的患者纳入重点管控,督促患者监护人及单位落实日常监护措施。
7、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派出所负责牵头依法进行现场处置及强制送医治疗。
8、民政部门负责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和城市“三无”人员中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相关工作;负责对查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人员中有肇事肇祸案及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至救护和治疗后送返工作。
9、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10、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对靠父母或其他亲属供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中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申请单独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城市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抚养能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供养、救助。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可以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11、残联负责协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及其家属申报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并与卫生院配合,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工作。
二、成立严重精神章碍患者社区关爱帮扶小组
(一)组织机构
由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网格员、基层卫生机构精神疾病防治的工作人员(简称精防人员)、驻片民警、民政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家属、志愿者等组成。
(二)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患者管理,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康复情况。
2、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落实好居家患者服务与管理任务。
3、参与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社区环境。
4、协助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査、登记、报告、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及应急医疗处置工作。
5、为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提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协助患者及其家属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患者家庭的困难和问题。
7、协助开展疑似精神病人诊断复核。
三、具体要求
(一)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关爱帮扶小组,日常开展的工作必须有规范的档案记录,档案资料由小组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留存备查。同时明确日常应急联络人,名单报派出所掌握,当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时,由派出所通知联络人组织相关人员到场,共同参与现场应急处置。
(二)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对各村(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关爱帮扶小组成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评分内容。各村(居)要提前开展自查,确保按期成立,切实履职尽责。
玉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