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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湖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4-30 17:0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关于印发《玉湖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玉湖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村(居)每月20日前要将当月整治工作进展上报镇消防办。    

                                         玉湖镇人民政府       

        2017430              

                                                          

玉湖镇党政办                        2017430日印发

  (共印60份)

玉湖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2017420日,玉湖镇被市政府定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为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集中整改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711月,玉湖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必须彻底,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并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辖区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完好率达100%,按照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全面落实农村(社区)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基本教育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公益宣传基础建设,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经营性场所业主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率达100%,重点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达标,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有重点地完成“四个能力”建设;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年底通过市政府验收并摘牌。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玉湖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玉湖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谢树波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李剑欢、主任科员蔡树波、副镇长徐少荣担任,成员从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抽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刘建伟兼任。

四、工作时间和步骤

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提高、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430日)

一是成立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并报区备案;二是召开整治火灾隐患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三是镇与各村(居)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四是落实整治力量、经费和办公场所,为全面整治提供保障。

(二)集中整治(51日至1031日)

1、以各村(居)为单位,对辖区单位和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舍、集农贸市场、“三小”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并造册登记,切实摸清底数,底册一式两份,一份存本村(居)委会,一份上报镇消防办;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村(居)上报的火灾隐患进行认真审核,同时组织全面清查,查漏补缺,然后汇编成册(一式两份),一份存镇消防办,一份上报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向业主发出整治告知书,督促业主按照整治标准和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3、镇组织对辖区内的各类场所、经营单位等业主和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4、全面整治阶段。动员、组织辖区内的社会力量,健全完善整治工作机制,保障专项经费,实施强力整治,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无牌无证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凡是采用聚氨酯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拆除并停业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场所由村(居)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对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整治合格;

5、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乡镇市政消火栓建设要按照市政供水管网与市政消火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达标率100%,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整治等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

6、村(居)要加强兼(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及人员业务培训,保障消防器材等必要经费。农村、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全面落实消防工作“五个基本”(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基本教育)建设。

7、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达标建设,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有重点地落实“四个能力”要求。

8、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巩固提高(111日至1130日)

一是开展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查漏补缺,实现辖区所有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除工作死角;二是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检查验收(121日至1220日)

一是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居)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确保整治工作达到目标要求,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整治方案不落实、整治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履行职责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二是镇、村(居)做好迎接省政府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整治工作的认识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构建和谐平安玉湖,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督促指导,消除火灾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1、各村(居)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一是协调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二是对辖区内报请政府挂牌督办或责令停产停业的单位,要指导督促其研究制定整改计划;三是定期向村两委会报告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四是督促本村加强消防监管,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与村(居)委会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细化整治工作责任。凡在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3、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和投入使用的,及时上报镇和区相关部门。

4、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村(居)要完善火灾隐患防控体系,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巩固消防安全整治成效,确保消防安全的长治久安。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要结合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五进”活动,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舆论氛围。宣传工作要与整治工作同步推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四)强化督导,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整治期间,上级消防部门将视情况对我镇整治工作进行督导,镇也将抽调人员加强对各村(居)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检查整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各村(居)每月20日前要将当月整治工作进展上报镇消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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