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有关部门:
现将《玉湖镇关于206国道玉湖镇路段两侧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各部门遵照执行,限时整改。
玉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玉湖镇关于206国道玉湖镇路段两侧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三清三拆三整治”和“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镇人民政府决定对国道206玉湖镇路段两侧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国道206玉湖镇路段两侧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进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潮文(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谢伟波(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姚宏正(镇人大主席)
李剑欢(镇党委副书记)
陈惠群(镇党委副书记)
杨河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蔡树波(镇党委委员)
洪少凯(玉联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许赐龙(浮山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兴祥(汾水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御才(吴厝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森波(新寮村总支书记)
成 员:郑树周(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庄小兵(镇党委委员)
柯庆柔(镇党委委员)
林晓铨(镇党委委员)
谢卓佳(镇党委委员)
郭耿旋(副镇长)
徐少荣(副镇长)
黄列国(镇人大副主席)
何泽雄(镇综治信访专职副主任)
陈晓聪(镇纪委副书记)
林海涛(镇农办主任)
王旭坚(镇派出所所长)
刘佰群(镇司法所所长)
李振宁(镇国土所所长)
吴尊华(镇城建办主任)
谢旭锋(镇组宣办副主任)
许岚曦(镇党政办二级科员)
黄妙喜(新寮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河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农办。
二、整治目标
以沿线行政村村为基本整治单元,镇组织、村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国道206玉湖镇路段两侧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专项整治行动,从根本上扭转国道206玉湖镇路段两侧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至6月底前全面彻底完成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路段干净、整洁、有序、宜居。
三、整治范围
国道206玉湖镇路段两侧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四、整治时间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18日前)
镇人民政府发出专项整治通告限期拆除通知,利用镇有线电视台、宣传车、乡村广播等宣传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引导群众主动自行拆除。
第二阶段:限期拆除(5月19日-5月25日)
限期拆除工作由所在行政村组织实施,落实人员逐户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并入户做好思想工作。各驻片领导带领驻村人员下沉挂钩路段,协助工作落实。挂钩人员安排如下:
1、开发区路段组
组 长:徐少荣
副组长:杨河新、郑树周
成 员:企业办人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
2、玉联村路段组
组 长:洪少凯
副组长:蔡树波、谢卓佳
成 员:玉联村二委干部、治安人员,驻村人员
3、新寮村路段组
组 长:黄森波
副组长:陈惠群、黄妙喜
成 员:新寮村二委干部、治安人员,驻村人员
4 、吴厝村路段组
组 长:吴御才
副组长:李剑欢、林晓铨
成 员:吴厝村二委干部、治安人员,驻村人员
5、浮山村路段组
组 长:许赐龙
副组长:郭耿旋、柯庆柔
成 员:浮山村二委干部、治安人员,驻村人员
6、汾水村路段组
组 长:刘兴祥
副组长:郭耿旋、庄小兵、黄列国
成 员:汾水村二委干部、治安人员,驻村人员
第三阶段:强制拆除(5月26日起)
对逾期不拆除的,由所在村依法组织强制拆除,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协助,确保按时完成清拆任务。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6月20日起)
对已拆除的沿线路段进行美化和亮化,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班子成员、相关部门和沿线行政村要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责任,全面推进专项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要落实所挂钩路段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沿线行政村要组织力量,认真研究整治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倒逼工作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先成任务。
(三)压实工作责任。对清理打击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落实沿线行政村的主体责任,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清查、整治;明确镇各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职责,依法加强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拆除等工作。
(四)严明工作纪律。镇纪委、派出所要加强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对清理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到位,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打击的坚决打击,形成整治高压态势。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对行动组织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地方和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和效能监督;对存在问题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