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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即办件)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2-12-28 16:5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1)结婚登记的条件

①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③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④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⑤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⑥当事人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

⑦双方自愿结婚;

⑧当事人双方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⑨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登记办理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3)婚姻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一条和粤价[2001]98号文件规定:结婚证、离婚证均每对收取工本费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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