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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对象资格确认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1-01 15:5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办理对象

个人

办理条件

婚后只生育(含收养、抱养)一个子女的城镇居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所需材料

夫妇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退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明、收养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小一寸彩色近照3张;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区卫生计生部门确认→村张榜公示10天→由农村信用社代发奖励金。

网上办理流程 

在线申办→预受理→受理→审核→审批→备案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 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 工作日

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夏令时(5月至10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周一至周四下午2:30-5:30,周五下午2:30-4:30; 冬令时(11月至次年4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周一至周四下午2:00-5:00,周五下午2:00-4:00。

详细地址:揭东区玉湖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663-3416164

 

收费标准

办理依据

《揭阳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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