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镇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镇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玉湖镇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吴义荣同志为组长的玉湖镇党委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本次巡察反馈整改落实工作。按照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报告通报如下。
一、组织落实情况
玉湖镇党委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玉湖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党的领导、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统筹兼顾原则,围绕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通报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牵头制订整改方案和工作台帐,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落实镇班子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根据问题台账,按照职能带领各村(社区)、各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并长效坚持,落实镇纪委做好监督工作,确保达到全面彻底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开创新的局面目标。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理论学习不重视、不认真的问题。
在近期召开党委会中组织研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部署、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学习省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并结合玉湖实际情况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并形成长效学习机制,由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将需学习内容提交党委会学习。
2.针对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一是下来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乡村振兴战略专班等机构和领导小组调整时必须提交党委会讨论,按照要求详细记录好会议记录,并发文。完善“三重一大”的规章制度,接下来将严格按“三重一大”规章制度执行。二是健全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决策机制,需使用乡村振兴财政资金分配时,将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内容及时汇总,由相关部门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再实施分配,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3.针对镇党委“一把手”对乡村振兴的重要问题缺少研究,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在审批各村项目时,认真核实项目申报信息,实地考察项目建设情况。建立完善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库,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对于不能实施的项目进行及时调整,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二是对未完工未验收的工程,成立由分管该线条的班子成员任组长的专班,加强对项目的协调管理,积极解决存在问题,加快工程建设,及时组织验收。三是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资金,尽快
付还工程款,化解债务风险。四是向施工方发出验收告知函,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工程资料,并组织验收。
4.针对资金管理机构与管理使用制度待完善的问题。
一是结合我镇实际,成立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机构,人员由相关办公室抽调,进一步强化对资金管理工作的决策参谋、统筹规划、推动落实、督查检查,提高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根据上级文件,制定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规章制度,并印发各村加强学习,认真执行。
5.针对决策不科学,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成立推进项目建设专班,加强对项目的协调管理,积极解决存在问题,加快工程建设,及时组织验收。二是协调组织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项目建设设计单位进一步对现场踏勘,优化调整施工图,推进工程项目建设。三是谋划项目严格遵循土地规划、城市规划,认真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设计规划。四是四清沟排涝整治工程主体结构于4月底前已建设完成目前正在完善资料,完善资料后申请上级验收。接下来我镇会强化过程管理,加大督查力度,要求项目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提升工作效能,全力以赴推进各项目工程加快建设。
6.针对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近期召开党委会会议,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三资”管理的法规政策,并布置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组织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三资”管理的法规政策,形成长效学习机制,由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将需学习内容提交党委会学习。进一步完善我镇“三资”管理制度,并经镇党委会讨论通过后下发各部门、各村进行学习贯彻执行。
二是2019年7月,我镇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指出我镇村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并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提出“施工的单项合同标的额在5万以上(含5万元)100万元以下的使用国有资金或集体资金投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含房屋建设)的工程项目,必须进入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针对“结合我镇实际,涉及10万元以上,要上平台”这一决定,召开党委会,对废除该决策一事进行讨论;2022年3月我镇转发《中共揭东区委办公室揭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东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给各村,明确“三资”平台交易规定,接下来将加强“三资”交易平台流程培训,组织各村开展培训会,明确上平台项目范围。
三是依据《关于印发《揭东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揭东农〔2013〕55号)有关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的任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需要调换任用的,必须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接下来我镇会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监督管理,认真抓好该制度的落实工作。
7.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力量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及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编制数,充实现有会计队伍。二是加强对各村财会人员的任免指导,建议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聘用专业人员来从事财会工作,提高村级“三资”管理水平。
8.针对落实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不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部门业务人员及各村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认真落实2022年“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三是制定揭东区玉湖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对以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形成问题台账。
(二)在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职能(围绕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履行职能责任情况)方面
1.针对扶贫资金存在经营风险,收益无保障的问题。
一是有劳力贫困户扶贫资金由区委区政府统一投资到揭东经济开发区新区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用厂房项目,再把收益分配到各精准扶贫户。下一步将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严格执行,明确投资协议继续进行或终止。二是严格按照揭东府函〔2022〕37号《关于2021年通用厂房扶贫项目收益具体分配方案的批复》要求,及时将收益发回至相关贫困户。
2.针对项目申报指导缺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各村项目申报的指导,在审批各村项目时,加强摸查审批力度,认真核实项目申报信息,实地考察项目建设情况。二是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库,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对于不能实施的项目进行及时调整,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目前正在摸查辖区内问题户厕情况,对于符合奖补条件的改造户厕给予奖补,若没有符合条件的改造户厕,我镇将向上级请求收回该笔资金,由上级统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3.针对资金管理重支出轻实效的问题。
一是根据我镇实际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并组织各部门、各村进行学习贯彻执行。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的查漏补缺,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杜绝污水直排池塘现象。落实专人加强对污水处理终端的管理,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杜绝脏乱现象。二是多方筹集运行经费,确保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正常运转,同时落实专人对污水一体化设施进行管理及维护。三是落实医疗资源进驻全部20个公建村卫生站,开展诊疗业务。四是加强对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日常管理的监管,督促各村自查,及时做好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室的环境卫生工作,并不定期巡查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室的开放和设施管理情况。
4.针对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
加强审批把关力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规定,归档6个村“一事一议”项目原始资料(包括发票)。落实各村报账时提供相关发票,并上交复印件于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5.针对农村集体“三资”交易管理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三资”交易相关环节的监督管理,要求各村在交易平台交易后,及时在交易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明确中标方和成交价格。二是加强“三资”交易平台流程培训,组织各村开展培训会,明确交易流程。
6.针对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的问题。
一是完善清产核资报表,督促相关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将“三资”权属变动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备。二是落实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加强业务指导,敦促各村社及时报账,做到日清月结。洋边村赤兰围联社2017年至2021年1月期间由于欠缺联社干部等客观原因导致部分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后经我镇介入协调,现已能正常运转。其余部分村社由于经济薄弱、业务量少等原因未能按时报账,接下来我镇将落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加强业务指导,敦促各村社提高认识,及时报账,尽量做到日清月结。三是加强审计监督,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分管领导牵头财政、民政、组织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玉湖镇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专班,有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时,负责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三)在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廉洁风险防控,一体推进“三不腐”(围绕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方面
1.针对村级纪检委员未履行监督职能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制订并落实《玉湖镇村(社区)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职考核办法》、《玉湖镇村级纪检组织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细则》等。二是建立定期报告机制。要求各村纪检组织负责同志要定期向镇纪委报告履职情况。三是开展多形式教育培训,增强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乡村振兴、村务党务财务监督方面的培训力度,提升村级纪检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
三、巩固提升情况
经过集中整改,我镇在对照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接下来,镇委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和区委书记梁柱华同志的指示精神,严格遵守巡察反馈整改工作纪律,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党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不断推进巡察整改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讲政治、讲担当的高度,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严肃对待此次“政治体检”,充分认识到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发现问题的有效制度安排,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是加强玉湖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良好契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上来,以更高的站位,以更严的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实落实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职能,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持续加大推进力度。持续整改,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确保整改落实效果。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继续认真研究,统筹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整改台账,逐一对账整改销号,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不折不扣地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确保整改质量和整改成效。
三是严格落实督查问责。定期召开工作碰头会议,听取各牵头责任领导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研判存在问题,推进整改工作全面落实。落实镇整改监督组进一步提高问责工作意识,加大督导整改力度,形成有责必查,失责必究的氛围,及时通报整改督导问责工作情况,持续传导失责必问责的压力。同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线索清查力度,逐步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问责力度,提升问责工作成效,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进一步提高执纪问责力度,从严从重正风肃纪。根据实际,进一步提高立案查处力度,对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该立则立、应立尽立,严格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分,以达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的效果。
四是科学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汲取教训,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建章立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资金的管理使用,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我镇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严紧硬,努力把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为我镇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和加快红绿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打造城市美丽“后花园”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效推动玉湖实现高质量提升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16808;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yhdzb3416808@163.com。
中共玉湖镇委
2023年5月12日
玉湖镇浮山村党委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察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2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我村二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缺失的问题
1.)加强领导;
2.)建立健全学习制度;
3.)严格执行学习;
4.)思想上和行动上切切实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有关“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自觉性,把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理清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和目标举措。
2.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组织验收;
2.)补交税款;
3.)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发挥项目和资金效益。
3.针对项目建设程序违规的问题
1.)当时时间紧,为尽快完成该项目区林业局建议采用三家企业通过询价报价,以价低者中标方式进行招标,故而没有进“三资”平台交易。
2.)严格执行《揭东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进入镇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确保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严格三资管理制度,杜绝在平台外部交易等违规行为。
4.针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
1.)以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程项目经集体讨论决定再签合同,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和验收再支付工程款。
2.)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严把工程预决算评审关,项目实施竣工后,严格检查验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二、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1.针对法规政策学习不足的问题
1.)加强领导
2.)建立健全学习制度
3.)严格执行学习制度
4.)村“两委”干部带头学习各级有关“三资”管理的法规政策,开展多层次的培训,力争使“三资”相关的规定和精神入脑入心,促进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的问题
以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将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列为村级重大事项,规范集体资产、资源购置、处置、出租等行为,实现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下尾合作社没有鱼池承包会议记录等资料的问题,将重新组织召开干部及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招标。
3.针对监督机制运行有欠缺的问题
村“两委”全面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制度;工程项目经集体讨论决定再签合同,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和验收再支付工程款,村民主理财小组、理事会加大监督力度,对村的每一笔支出进行日常监督,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4.针对资金管理不力的问题
1.)补交税款;
2.)健全集体资金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控制财务风险;村社主要负责人要强化“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加强对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
3.)2019年区财政局检查发现浮山村财务存在白条抵库的问题,2019年5月我村开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除了固定人员工资及补农户赔偿款外一律用发票支出,杜绝白条抵库问题。另2019年12月17日村卫生站建设工程已完税13706.42元,堵住漏税漏洞。
5.针对漏列固定资产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完整、准确做好固定资产登记。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6.针对集体资源管理混乱的问题
(1)蟹地重新召开社成员会议,宣布”永久租期“作废,重新开标,重新签订合同,明确租期租金;
(2)蟹地重新开标,补签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下尾补签名、日期、盖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将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列为村社重大事项,规范集体资产、资源购置、处置、出租等行为,实现村社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5)健全资源承包和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源租赁要按照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理确定价格和期限,切实管理好、运营好集体“三资”。
7.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资金滞留账户,收益发放不及时
1.)补发租金给有关村民;
2.)及时将集体收益按照约定分配原则,按程序分发至相关农户,遵循民主决策、科学分配的原则,保障成员合法权益。
三、通过这次巡察及整改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
1、必须切实加强党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
本次我村党委高度重视,落实整改责任主体,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必须整改到位。
2、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三资”管理工作在相关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4、落实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监督委员会以及各级人大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对“三资”等工作的监督,使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有效彻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11306;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村浮山村委会,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fscwh3411306@qq.com。
浮山村党委
2023年05月19日
玉湖镇东寮村党委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察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针对(一)关于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3年1月20日党委学习“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等。2023年2月17日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1月25日对“三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农村干部意识淡薄,未能领会乡村振兴工作重要意义,缺乏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省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意义
针对2.乡村振兴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意识淡薄,对资金作用情况未能及时向村民代表大会公布,对涉农资金使用程序未能认真学习、领会。2022年9月7日已向巡察组作情况说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上级对资金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针对(2)专项资金支付不规范。
由于当时村为了赶进度,工程队人手多工程款按工程量支付意识淡薄未按上级要求规范付款,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情况,今后一定加强学习管理严格把关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使用各项资金。(情况说明)由于当时村为了赶进度,工程队人手多工程款按工程量支付意识淡薄未按上级要求规范付款,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情况,今后一定加强学习管理严格把关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使用各项资金。
针对(3)项目建设情况
今后会严格加强管理,确保按时完工,对工程建设把关不严格,未能按时完成,并及时组织验收。(情况说明)由于天气原因雨天工人紧缺导致无法按时完工,今后会严格加强管理,确保按时完工,文化中心已在2021年9月28日通过设计部门验收,2021年12月8日通过区组织部门验收,2022年10月通过市委组织部验收。
针对(4)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
(1)村对卫生站的管理监督不到位,致使卫生站没能正常迎“客”,今后对卫生站的运营一定严格要求,做到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2)村委会人力不足,致使文化中心成摆设,卫生环境没有按要求做好,今后按上级要求配备专人对文化中收进行管理,已完善各项配置。(1)东寮村卫生站,由卫生院拨款到村委会,再由村委会将款项转给承包方广东辰展建设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1月23日收到131000元和3月29日收到34000元,以及2019年12月23日收到35000元,共20万元。并于2018年1月30日付给承包方131000元,3月29日付标识牌4000元,2019年12月23日付给承包方35000元,2020年12月3日付医疗器械及设备30000元,共20万元。工程建设和医务人员管理一直由卫生院负责,村委会没有参与卫生站建设和管理。(2)认真检查清理整顿确保各项设施整洁正常运营。村对卫生站的管理存在失职,今后一定加强对卫生站的管理。
针对(二)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意识淡薄未能充分认识农村集体所有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今后认真组织学习有关“三资”管理的法规政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程序认真执行集体资金使用的程序法规。2023年2月17日
针对(2)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意识淡薄一些规章制度未及时完善,我村一定按照“三资”管理的法规政策立足自身制定实际的“三资”管理制度。
针对(3)监督机制运行情况
2022年9月6日已向巡察组提交情况说明,已了建立健全纪委、监委工作制度,今后一定认真严格把关。2022年12月23日已完善纪委、监委工作制度,并付细则。
针对(4)集体资金管理情况
对纪检委员,村务监督的职能未能按上级要求行职能,今后对各项村务以及资金使用都要进行认真监督。东寮粮仓路属于东寮村进村老路,长期泥泞不堪。村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财政补助30万元,工程总投资162.5万,由于村经济薄弱无法完成该项目建设,向社会寻求捐赠,其中纪少文老板125万,许少葵乡贤75100元,由于属捐赠款项,故没有完税(提供佐证材料)。对于《村务监督》没有认真执行,未能明确自身职能。意识淡薄,学习未到位,未能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存在拢统的做事方式,以后对此事项,今后一定严格按照各项政策法规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的程序和制度,保证资金管理安全及时补齐应缴税额。
针对(5)集体资产管理情况
(1)意识淡薄今后一定按规定建立固定的资产台账和及时更新,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2)今后对各项工程建设一定按规定5万元以上在镇“三资”平台上进行交易,保证合理合法。
针对(6)集体资源管理情况
(1)由于当时村各种规章制度比较混乱,存在资源登记台账内容不全,资源漏记,今后一定认真整改规范合同,保护好村集体资源。(2)该片山地当时由许惠林承包,许惠林将承包原转让给许建龙、许建荣,台账一直不清楚,2011年许惠林去世所以后续合同改名为许建龙、许建荣,2017年许绍葵、许建龙、许建荣等三人到村要求合同一式三份各自发展和延期,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该事项。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该事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11645;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东寮村,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1219185154@qq.com。
中共玉湖镇东寮村党委
2023年5 月12日
玉湖镇詹厝村党支部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察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我支部在收到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宣读所有文件,依据反馈提出的意见,结合实践,逐条进行整改,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1、针对“(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贯彻理论学习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工作积极性。
2、针对“乡村振兴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没有发挥应有效益。②专项资金支付不规范
①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应及时与镇委镇政府沟通,共同研究解决,确保各级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和作用。②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3、针对工程建设违反程序。①规避“三资”平台交易。②验收程序不规范。;工程质量较差。
①村“两委”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组织学习上级印发有关“三资”管理文件精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②对于健身广场和水沟配套工程进行养护与维修,确保能保量正常使用。
4、工程建设监管不力。
要压实项目验收主体责任,提升项目验收水平,避免项目验收走过场,联系施工方进行整改
针对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的问题
5、学习贯彻情况:理论学习缺乏。
加强学习,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
6、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制定“三资”管理制度,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三资”管理自觉性
7、针对监督机制运行情况:监督不到位。
提高认识,加强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责任落实
8、集体资金管理情况:超限额现金库存
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村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9、针对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资产管理走偏。(1)拆分工程,规避“三资”平台交易。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完整、准确做好固定资产登记,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10、针对集体资源管理情况:资源管理漏洞百出。(1)集体资源登记簿形同虚设。
1、加大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理念;2、规范执行资源登记簿制度、资源承包和租赁合同管理制度;3、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视整改工作重大政治任务,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663-3411704;
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詹厝村委会,
邮政编码:515535;
电子邮箱:zcc3411704@163.com。
中共詹厝党支部
2023 年5月12日
玉湖镇坪上村党委会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我村接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委及村委会议,会议中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充分的反思,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整改,立行立改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通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问题
(1)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该村共召开党委(扩大)会38次,仅有2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极少组织学习“三农”有关重要论述和部署要求。该村2017年11月以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仅1次,涉及乡村振兴有关议题仅2次,且两次学习均为一句话带过,学习意识十分薄弱,学习力度亟待加强。
接巡察反馈意见后,于2023年2月12日召开党委会议,会议中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充分的反思,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整改,立行立改。同时于13日召开学习“第一议题”制度会。15日召开学习“三资”交易知识会议。16日召开学习“三农”会议。会议强调今后党委会、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有关“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关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一定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
二、乡村振兴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没有发挥应有效益。2018年上级计划下达“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村道硬底化建设,该村以筹资筹劳困难且项目主要负责人突然患病去世为由没有实施建设,中央和省、区财政补助资金共33.75万元自2019年5月下达后一直滞留镇财政账户,于2022年8月被区财政局收回。该村未能直面问题和困难,用好用足上级的扶持资金,积极谋划实施为民工程,致使专项资金失去应有的效益和作用。
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于2023年2月14日立即召开二委会议,会议中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了解及充分的反思,由于当时村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病故导致该工程没有进行,会议讨论今后对专项资金使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与镇委镇政府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各级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和作用。
三、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存瑕疵。(1)工程验收形式化。如2019年5月8日该村收到上级拨付“2018年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万元。2020年7月3日该村与村民林某签订《施工合同》,实施墩顶围安全护栏安装,7月4日开工,7月14日竣工,工程按实结算;2020年8月14日该村与村民林某签订《施工合同》,实施村前至学校围安全护栏安装,预算价3.86万元,8月15日开工,8月24日竣工。对于以上两个项目的验收,两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均没有验收人员签名和验收意见。(2)规避“三资”平台交易。如2020年11月6日该村收到上级拨付“玉湖镇坪上村大岭湾溪护堤”专项资金8.6万元。2020年10月5日,该村大岭湾溪堤加固建设工程预算8.7万元,在未上“三资”平台交易的情况下,于10月15日与村民林某雄签订《施工合同》,实施该工程,10月15日开工,10月30日竣工,结算价8.6万元,11月11日该村支付工程款8.6万元。
接巡察反馈意见后,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村委会议进行检讨,并把该大额支出申请表给予补充完善手续,今后“大额支出申请表”都必须经过集体决策;要切实把好审核关,各项业务支出必须确认流程完整、审批齐全,方能支付。严格把控,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四、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
未建立长效运营机制,项目建成后几近废弃。该村“雨污分流”工程于2019年1月完成,总投入资金1446.43万元,通过管网收集全村生活污水至3座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经巡察组现场检查,该村3座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不正常运转,没有专人维护管理,污水流入该设备“中转”未经处理直排沟渠。
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于2023年2月13日立即召开二委会议,会议中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进行讨论,污水处理系统需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而且日常维护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我村集体经济薄弱,目前只能组织人员对该生活污水处理进行排查,排查遇见问题向上级反应进一步解决。
五、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1、“三资”管理墨守成规,不思改进。该村未能充分认识“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2017年11月至2022年7月共召开党总支委(扩大)会议、党委(扩大)会议88次、党员大会19次,均未见组织学习“三资”管理相关法规政策,镇2022年7月转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亦未见传达学习,做好集体所有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待增强。
接巡察反馈意见后,于2023年2月12日召开党委会议,会议中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充分的反思,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整改,关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一定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监督人员应收集民意、调差分析、监督落实、通报反馈,公开、公布监督结果,接受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如2022年1月8日该村与共赢农机机械工程队签订《合同书》,实施俺角爱心路水泥化建设工程,结算金额4.84万元,该村未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提交集体讨论就于2022年1月13日该村向该工程队支付工程款4.84万元。此外,还存在大额开支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如2022年1月13日该村为支付该工程款而提交的“大额支出申请表”中“镇驻村组长意见”栏为空白。
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于2023年2月15日立即召开二委会议,立即召开村委会议进行检讨,并把该大额支出申请表给予补充完善手续,今后“大额支出申请表”都必须经过集体决策;要切实把好审核关,各项业务支出必须确认流程完整、审批齐全,方能支付。严格把控,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3、监督机制运行情况
监督程序履行不全面。如2021年11月22日该村与深圳市东方永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签订《合同书》,实施坪上村村级林区道路全长23.866公里的路基和路面养护,年承包费16.1万元;2022年5月24日该村与中锦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龙路上直巷、大领湾水电沟上直巷硬底化,合同总价25.2万元。以上两个项目均没有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机制,存在没有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履行必要程序的问题。
接巡察反馈意见后,于2023年2月12日召开党委会议,会议中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充分的反思,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整改,关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一定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
4、集体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不合规。(1)坐收坐支问题严重。2020年1月、5月和11月以及2021年1月该村均不同程度存在将收入的承包款直接用于日常开支的问题。如2021年1月收入承包款7350元在未存入银行的情况下,直接用于日常开支。(2)存在不合理开支。2020年6月6日和6月16日,该村以“加强卫生、创文工作”“整改环境卫生工作”名义报销餐费2单,分别为840元和680元。
我村接巡察反馈意见后,于2023年2月16日立即召开二委会议,立即召开村委会议,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加大财务培训力度,定期邀请财务方面专业老师受课,不断提升村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杜绝坐收坐支及餐费等违规行为,今后所有收入都存入银行,严格把控,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5、集体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管理松散。固定资产漏记情况严重。2020年2月至2021年5月,该村购置垃圾斗、打印机和格力空调机等9宗资产,总价值3.73万元,单宗资产均达到固定资产登记标准却未予登记,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
我村接巡察反馈意见后,于2023年2月16日立即召开二委会议,立即召开村委会议,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并完善该村购置垃圾斗、打印机和格力空调机等9宗资产,给予补登记,今后单宗资产均达到固定资产登记标准准时给予补登记,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严格把控,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2、资源管理待规范情况。(1)资源登记不全。2017年4月至2021年12月,该村将土地、林地等资源出租,共签订合同6份,但该村资源登记台账中“租赁发包合同”仅登记合同2份。(2)维权意识淡薄。该村与村民黄某坤等人签订的《承包山地合同书》约定将黄竹头片面积3000亩的山地租予其经营,租期70年、每年每亩2.5元、每三年交一次租金。按合同约定,最近一次交纳租金的时间应是2020年1月1日,但黄某坤等人未按约定时间交纳租金,直至2021年2月9日才交清2020年至2022年三年租金,而在此期间,该村未采取任何措施,放任承租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条款的行为。
我村接巡察反馈意见后,于2023年2月17日立即召开二委会议,会议强调要做好相关租赁合同台账登记,对巡组察指出问题给予补充登记,确保不缺漏;定期对集体资源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对租户收取租金或承包费,确保集体资源安全和保值增值。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
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1)2014年1月1日,该村不经集体讨论,由时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林某雄(已于2020年1月去世)个人决定把上级政府每年无偿供应给该村的22万度高压电进行发包,并代表该村与“坪上村电组”签订《供电承包合同》,其中“电组”成员林某强为林某雄儿子。签订的合同属于明显对“电组”有利的不平等合同。林某强利用其父林某雄以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身份,签订对其有利的合同,涉嫌利用其父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2)侵占集体资金侵害群众利益。2014年1月1日,“坪上村电组”承包经营该村22万度高压电以来,从未向该村缴交承包款,截至2022年9月,已拖欠该村105个月的承包款合计92.4万元。“坪上村电组”成员林某端、林某波、林某强涉嫌侵占村集体资金。
该村不把上级政府无偿供应的22万度电以适当形式分配给村民使用,而是将其承包给“坪上村电组”经营;“坪上村电组”将22万度“无偿用电”按市场价向村民收取电费,将本该由村民享受的福利,变为“坪上村电组”中饱私囊、侵害群众利益的工具。该村及“坪上村电组”成员林某端、林某波、林某强涉嫌侵害群众利益。
我村接巡察反馈意见后,于2023年2月20日立即召开二委会议,玉湖镇目前正在全力推进农电改革,我村已经前后三次联系“坪上村电组”磋商终止合同事宜,但“坪上村电组”漫天要价,要求我村赔偿250万元,经我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先行向坪上电组追缴2014年1月1日以来至今拖欠我村的22万度电承包款,届时终止合同,纳入南方电网。(已向坪上电组发出缴费通知书)目前已经收到承包款2014年至今承包款共985600元.
坪上村两委牢牢记住根据巡察整改意见,建章立制。要坚持标本兼治,以“项项举一反三”的自觉性抓整改。注重触类旁通,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总结剖析系统性、规律性问题,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立足常态长效,分析深层次原因,建立长效机制体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整改完成后全面复盘梳理,进一步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理清思路、理顺机制,切实运用好巡察整改结果,助力本村更好地开展工作,今后严格把控,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11269;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坪上村村村委,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yhpsc2021@163.com。
中共坪上党委
2023年05月12日
玉湖镇洪厝埔村党总支部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察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对此我村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时间表,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细致整改,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1、针对“学习贯彻情况”的问题。
1、加强整治理论和党史业务学习,党员干部要做到讲党性修养、重品行锻炼。 2、落实好主体责任。坚持教育活动和当前工作相结合,在工作中强化党性锻炼,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2、针对“乡村振兴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问题。
1、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遇难题及时与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商讨研究解决方法,切实发挥乡村振兴各项专项资金的效果和作用。 2、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及政策培训规范其会计核算,提高财会人员的工作能力。
3、针对“项目建设”的问题。
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两委干部项目验收的责任感,对工程的各个主要环节进行层层把关,避免工程验收成“摆设”,造成资金流失的问题。
4、针对“学习贯彻问题”的问题。
加强党员干部对“三资”管理制度学习,强化思想意识,把思想教育与工作相结合,更好地做好模范作用。
5、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问题。
强化两委干部对于民主集中制的学习教育,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6、针对“监督机制运行情况”的问题。
1、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监督委员会人员素质,积极参与镇级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培训,要切实发挥好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监督好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和村务财务管理,维护本村的社会稳定和村内公共安全。
7、针对“集体资金使用”的问题。
加强党组织委员对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存款管理规定,所以货币资金都必须存入银行,不准坐支现金。
8、针对“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的问题。
第一时间联系镇会计中心负责人员,对监控系统、资料柜、大转椅、复印机、大班台进行登记,今后吸取教训,做好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
9、针对“集体资源管理情况”的问题。
1、对“残缺不全”的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完整。2、对合同书进行重新审查建立村级资源登记簿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切实保值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权益。
10、针对“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的问题。
1、蔡某龙的合同原因是其父亲当时签订后因其父亲逝世合同未到期,按合同规定可由其直系亲属(即儿子)继续承包,所以没有升租金。2、做好村集体民主议事制度的落实,对集体资产处置应按照民主议事决策,经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成员会议通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11734;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村洪厝埔村委会,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13534516563@163.com。
中共洪厝埔村党总支部
2023年5月 12 日
玉湖镇郑厝村支部委员会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察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我村党支部围绕巡察组通报问题和提出建议,以主动认领的高度自觉,知错就改的诚恳态度,真改实改的过硬作风,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时间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细致精改,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一.针对学习贯彻情况的问题。学习缺失。2017年11月至2022年7月期间,该村共召开104次党支部委员(扩大)会议、20次党员大会,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从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省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加强学习,特别是要组织学习中央关于“三农”的工作部署及省、市、区关于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
二、针对乡村振兴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部分闲置,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如2018年该村收到上级拨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补助资金共2万元,用于支付实践站部分配套设施、设备费用后留存部分专项资金,自2019年11月以来从未对实践站进行完善,剩余资金一直闲置;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该村收到上级拨付“省财政补齐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短板奖补”资金共10万元,用于文化中心配套等支出后还留存部分专项资金,2019年9月以来未能想方设法用活用足资金,让其充分发挥在公共文化方面的作用,致剩余资金一直“躺着不动”。
1、组织学习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2、建立专项资金收支台账,及时掌握各专项资金的收支及结余情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针对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程序不足,手续不全。2019年8月19日深圳市宝合实业有限公司为该村卫生站设计图纸及编制预算书,预算价为18.5万元,该村在没有委托第三方进行预算审核的情况下,在“三资”平台交易成功并与中标单位深圳市宝合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工程完工后结算价为16.5万元,该村既没有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也没有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就使用上级拨付的村卫生站建设资金向中标公司付清工程款。
1、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工程项目规范实施程序。2、狠抓整改落实,严格规范今后所有工程项目的实施程序,严把工程预决算评审关,项目竣工后,严格检查验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四、针对报账程序不严谨。如2019年8月15日该村收到揭东区2019年“三清三拆”补助资金10.16万元。2019年7月23日在没有预结算、协议、验收结论的情况下,仅凭工程队出具的“郑厝村‘三清三拆’清理费用清单”就提交“大额支出申请表”并向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明选建筑装修工程队支付4.98万元。
.1、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工程项目规范实施程序。2、严格执行报账程序,涉及工程建设的必须有预结算、合同、验收结论,方可支付工程款。
五、针对学习贯彻情况。法规政策学习不足。2017年11月至2022年7月期间,该村共召开104次党支部委员(扩大)会议和20次党员大会,仅于2022年7月28日在支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没有组织学习并领导经济联合社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区其他有关“三资”管理的法规政策。
提高思想认识,及时组织学习上级印发的“三资”管理有关政策文件,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六、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如2018年11月25日该村与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宏安建筑装饰工程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实施水利沟墘砌砖工程,工程总价4.16万元;2020年1月6日与玉湖镇明选建筑装修工程队签订《郑厝村农田灌溉水利清理工程合同书》,总承包价3.4万元。对两个项目资金的使用,该村未在合同签订前提交集体讨论,而是在合同已签订并实施完成后需支付工程款时才“匆忙”召开相关会议讨论资金使用的问题。
1、加强对民主决策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明确民主决策程序及有关要求。2、强化民主管理,今后重大项目必须先公开协商、上会讨论,经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
七、针对监督机制运行情况。监督机制运行存偏差。(1)落实“四议两公开”机制不全面。如2022年1月4日该村与揭阳市明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实施学校西巷道及大埕硬底化工程,合同价43.52万元,该工程的实施没有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机制,仅2021年12月8日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未由村党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2)阳光村务不够“阳光”。如该村阳光村务台账“郑厝村‘两委’成员补贴待遇”栏仅公开上级补贴金额,村级补贴一直为“无”,但事实上2022年1月至7月该村补贴书记(主任)1020元、副书记及妇女主任各750元,村级补贴未如实向村民公开,侵犯村民的知情权;2022年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为书记兼主任每月3500元、其他“两委”成员每月3300元,但该村阳光村务台账每月少登记100元,与事实不符。
1、加强对“四议两公开”及阳光村务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明确相关规定。2、严格落实整改,今后重大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阳光村务方面由村代办员负责录入村两委的村级补贴,并在2023年1月份的公开栏中体现。
八、针对集体资金管理情况。资金管理不到位。(1)现金库存制度执行不严格。如2021年2月至2022年7月该村共有9个月现金库存超限额,其中最大一笔现金库存为2022年1月4.83万元。(2)收支不规范。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该村共有5笔承包款和1笔捐赠款收入共13.51万元,未存入银行直接用于日常开支,违反财务管理制度。
1、组织村两委、监委及财会人员深入学习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升监管水平和业务水平。2、对村财务报账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今后务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针对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资产登记制度执行乏力。如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该村购买监控设备、空调机等资产价值2.4万元,单件均达到固定资产登记标准却未予以登记,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
纠正错误认识,对漏记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记,今后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固定资产登记工作。
十、针对集体资源管理情况.资源管理不善,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如2020年1月1日该村分别同村民郑某海、郑某群签订的《承包土地合同书》未明确承包地面积且双方代表均未在合同上签名;1994年该村同村民郑某福、郑某章、郑某标签订的3份果林承包合同于2012年期满,期满后至2022年7月期间从未续签合同也未将果园重新发包,由原承包人继续经营,存在资源承包争议甚至资源流失的风险。合同文本管理缺失。如2018年度该村同村民签订的25份鱼塘承包合同被相关人员过失烧毁;2021年4月18日与村民郑某明签订的鱼塘承包合同丢失。资源台账登记严重不全。如2017年至2022年该村将土地、林地、鱼塘等资源出租共签订合同79份,但资源登记台账中“租赁发包合同”仅登记合同20份。
1、组织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承包合同的签订。2、定期对村集体资源发包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一、针对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擅自出租集体资源。如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该村分别同郑某龙、郑某祥等6位村民签订《承包土地合同书》《鱼塘承包合同书》《承包果园合同书》等6份合同,将土地、鱼塘、果园承包给6位村民经营,而6宗资源承包事宜均未经集体讨论就与相关人员签订合同。低价出租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如2021年2月6日该村与村民郑某能签订《风围背头岭果树承包合同书》,将58株丛高50厘米的青橄榄树以每年160元的价格承包给该村民管养、经营,承包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建立集体资源登记台账,指定专人对相关合同和台账进行保管,明确遗失和损毁责任。
十二、针对资源台账登记严重不全。资源台账登记严重不全。如2017年至2022年该村将土地、林地、鱼塘等资源出租共签订合同79份,但资源登记台账中“租赁发包合同”仅登记合同20份。
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全面整理掌握集体资源租赁情况,对漏登记的承包合同进行补记。
十三、针对擅自出租集体资源。擅自出租集体资源。如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该村分别同郑某龙、郑某祥等6位村民签订《承包土地合同书》《鱼塘承包合同书》《承包果园合同书》等6份合同,将土地、鱼塘、果园承包给6位村民经营,而6宗资源承包事宜均未经集体讨论就与相关人员签订合同。
1、组织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集体资源承包程序及其他要求。
十四、针对低价出租集体资源。低价出租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如2021年2月6日该村与村民郑某能签订《风围背头岭果树承包合同书》,将58株丛高50厘米的青橄榄树以每年160元的价格承包给该村民管养、经营,承包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组织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集体资源承包程序及其他要求。2、今后对集体资源承包、租赁经营,将依法采取公开招投标、民主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严防非法压价承包情况。
第四部分1.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抓好巡察工作作为审“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2.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管党治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问题发生,对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管事。3.在做好集中治理的同时,针对共同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力推“三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三农”工作提质增效,深刻认识领悟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意识,推动我村“三农”工作上新台阶,立足常态长效,分析深层次原因,建立长效机制,以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有效地一步一脚印地,用恒心,勤心,以巡察工作为契机,为动力,转化为投入乡村振兴工作及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工作中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郑厝村党支部委员会电话:0663-3418025;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郑厝村党支部委员会,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QQ邮箱1136682221@qq.com。
中共郑厝村党支部
2023年5月12日
中共玉湖镇新寮村委员会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我村迅速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对问题成因进行分析,明确整改措施,使整改工作扎实可行。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我村工作向更高标准迈进。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1.针对“理论学习不足、不深入”的问题。
重新梳理上级关于乡村振兴的相关学习资料,端正学习态度,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和深入领会上级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用理论指导实践,结合本村实际,使其转化为实际效益。
2.针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
建立健全新寮村四议两公开机制,完善集体经济事务民主决策程序。
3.针对“学习贯彻不够”的问题。
端正学习态度,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和深入领会各级有关“三资”管理的法规政策,促进“三资”管理规范化。
4.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强化对“三资”的规范管理,确保集体“三资”管理公平、公开。
5.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1)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学习《广东省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加财政支农政策培训;(2)建立健全新寮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6.针对“资金管理“有章不循”的问题。
建立健全《新寮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并要求村干部强化“三资”管理责任意识。
7.针对“资产登记不全面”的问题。
建立健全《新寮村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全部登记在册。
8.针对“合同管理不善”的问题。
制订《新寮村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和台账由村业务人员黄文威管理。
9.针对“维权不力,放任承包人违反合同条款”的问题。
(1)对集体资产的交易及处置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2)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3)制订《新寮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10.针对“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的问题。
(1)对集体资产的交易及处置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2)召开村“两委”会议讨论、村民代表会议集体通过后,与广东玉湖生态旅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3)制订《新寮村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11277;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新寮村大龙埔围一号,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yhzxlc2021@163.com。
中共新寮村委员会
2023 年 05月12 日
玉湖镇汾水村党委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汾水村党委书记刘兴祥同志高度重视并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于2022年1月14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亲自参与整改方案的制定,对问题成因进行分析,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使整改工作扎实可行。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巡察反馈会后,汾水村党委书记刘兴祥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成立巡察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整改清单必须照单全收,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认真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抓紧时间落实整改。
一、问题整改情况
(一)围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学习贯彻情况
学习缺失。2017年11月至2022年7月,汾水村共召开总支委(扩大)会议、党委(扩大)会议80次,召开党员大会16次,未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省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偶尔组织学习相关政治理论也只作标题式记录,照本宣科,并没有结合本村实际学以致用。
加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专题学习会。
2、乡村振兴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党的领导作用弱化,主体责任不落实。如2018年9月14日汾水村收到上级下拨“两清”专项资金5万元,同日该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决定将上级部门拨给该村专项资金由该村公益理事会管理,村“两委”则当“甩手掌柜”。
充分学习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补齐完善反馈问题中5万元“两清”专项资金去向及相关手续。
3.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管理不严。2020年8月该村采用“农民工匠法”实施4段“四好农村路”硬底化建设,项目建设理事会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资料不全且建设完工后未组织验收就付清工程款。
加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完善反馈问题并在日后工作中持续提高相关业务水平。
(2)项目建设不规范。项目款支付主体与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不符。如2017年12月27日该村向广东辰展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卫生站建设项目工程款13.1万元,而作为入账附件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却是玉湖镇人民政府且合同签订极其不规范,欠缺“施工工期”和“签订日期”等关键要素。
按反馈问题做好规范完善,并在日后相关工作中引起重视,持续做好规范。
(3)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如2022年7月该村实施巷道及村道硬底化建设工程,存在《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欠缺签订日期、《工程监理服务协议书》未明确合同工期等不规范现象。
规范签订工程合同,反馈问题与该工程第三方共同补齐完善,并在日后工作中做好规范。
4.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
长效机制未构建,项目建成后长时间闲置。2017年11月4日该村利用上级下拨资金20万元建设村卫生站,2017年12月建成,建成后闲置至2020年7月才投入使用。巡察发现,该村卫生站“投入使用”后继续闲置。巡察组人员现场检查该村卫生站时发现卫生站大门上锁,经联系村干部开门后发现其室内墙上悬挂的八块制度牌和部分墙面发霉、电线随意拉接不通电源、配套的41种医疗器械绝大部分不见踪影,存在无人负责、管理缺失的问题。
建立健全卫生站运营机制,按照反馈问题,联合卫生院及相关领导部门,补齐卫生站设备配套短板,完善相关功能,确保卫生站正常运行。
(二)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1.学习贯彻情况
学习不到位。2017年11月至2022年7月汾水村共召开总支委(扩大)会议、党委(扩大)会议80次,召开党员大会16次,从未组织并领导属下九斗经济联合社学习国家、省市区有关“三资”管理的法规政策。
组织和领导属下经联社加强对“三资”管理有关法规政策的学习,以“三资”相关法规政策指导工作。
2.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管理制度未建立。2017年11月至2022年7月该村未能根据上级有关法规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三资”管理制度,开展“三资”管理过程无章可循。
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三资”管理制度,为村集体“三资”管理提供遵循。
3.监督机制运行情况
村务监督委员会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发挥应有作用。如2018年1月31日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该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时未指出该村超限额现金库存问题。存在不会监督和监督流于形式问题。
督促监委会认真履行对村务民主监督责任,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在日后工作中杜绝反馈意见所述问题。
4.集体资金管理情况
(1)大额现金支付和“白条”抵库。如2018年7月2日和2018年9月13日,该村以现金形式支付村公益理事会自来水管理费21.732万元、广东省普宁市振业花木有限公司苗木款及种植工费25.6万元,并以收款单位提供的“白条”入账。
对反馈意见所述问题做好完善规范,并加强村财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
(2)财务人员落实岗位责任不到位。账务管理混乱,入账资料东拼西凑。如2018年6月20日该村支付揭阳产业园桂岭镇鸿裕苗圃场苗木款2320元,财务人员入账时将与广东省普宁市振业花木有限公司签订的“苗木供苗协议书”附为入账资料。
对反馈意见所述问题做好完善规范,并加强村财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
5.集体资产管理情况
应计未记入固定资产。如2018年7月9日该村支付5000元向揭东区聚丰保洁有限公司购买垃圾收集铁斗一只,未按规定记入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存漏洞。
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健全完善资产台账,对村集体资产管理做好查漏补缺。
6.集体资源管理情况
资源管理存缺陷。(1)未设置资源登记台账。2017年11月至2022年7月该村未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集体资源事项。(2)土地租赁不合规。如该村在原租地合同期限尚存13年的情况下,未严格按规定执行公开协商和招标制度,提前与承租方签订《延期租地办厂补充协议书》,将租地合同期限延长30年。
加强对集体资源的登记管理,完善台账登记。对反馈意见所述问题做好完善规范,并加强村财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
二、巩固提升情况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部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发改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四)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 话:0663-3414804
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汾水村委会
邮政编码:515535
电子邮箱:fenshuicun2021@163.com
玉湖镇汾水村党委
2023年5月12日
玉湖镇玉牌村党总支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巡察组反馈情况后,玉牌村立即召开党总支会议及二委扩大会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统一班子成员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会议上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要端正态度,严肃对待涉及的所有问题,对巡查组提出的问题认真听取,虚心接受整改建议。各联社和相关线条负责人具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整改工作格局。同时要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一、针对““第一议题”落实不到位,2020年10月至2022年7月,该村有21场党支部、党总支部委员(扩大)会议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
1、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严格执行会议该执行的其他制度和要求,确保以后的各场会议都按照制度进行;3、切实增强对上级“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的学习
二、针对“未能紧跟乡村振兴战略布局加强理论学习。2017年11月以来涉及乡村振兴议题的会议仅有2次,未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和上级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要求。”的问题
1、持续推进“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常态化;2、发动班子成员切实学习“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熟悉工作的决策部署;3、营造积极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成员干部积极学习乡村振兴战略布局的理论学习。
三、针对“学习针对性不强,学风不严不实。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期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同步进行、交叉学习;还存在学习造假问题,2018年9月10日就要求“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大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大学习、大讨论”。”的问题
1、切实做好“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学习,提高思想意识,杜绝再次出现学习不到位的情况;2、深入学习贯彻各重要会议表达的精神;3、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学习机制;4、加大各项学习的检查抽查力度,对发现的学风散漫、态度松弛的个人开展约谈、提醒。
四、针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没有发挥应有效益。2018年上级计划下达“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村道水泥硬底化建设,该村以预算资金大,计划中的自筹资金没能落实为由没有实施建设,中央和省、区财政补助资金共45万元自2019年5月下达后一直滞留镇财政账户,于2022年8月被区财政局收回。该村未能直面问题和困难,用好用足上级的扶持资金,积极谋划实施为民工程,致使专项资金失去效益和作用。”的问题
1、讨论自身不足,研究未能使用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原因;2、做好更精致的工作计划,积极为民生工程谋划,更好地为民谋益;3、加强和乡贤之间的联系,争取以后能共同为乡村做更多事;4、加强和镇政府的沟通,建设项目中、专项资金使用时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和沟通,加快问题的解决,尽快完成落实项目。
五、针对“项目建设缺规范、少程序。如2020年9月3日该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采用“农民工匠法”实施“四好农村路”——玉牌村水电前至老水电:VB99水泥硬底化建设工程。之后,该村未执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未按“农民工匠法”流程召开招标会议,直接将该工程指定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明选建筑装修工程队承建。2020年9月29日,村与该工程队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造价52.8万元,工期为2020年10月2日至2020年10月31日。工程施工期间,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没有牵头理事会成员对施工过程、物资采购、质检验收进行全流程监督,没有严格执行项目施工现场签单管理制度,没有做好《建设项目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存在项目实施不执行集体决议,个别人说了算的问题。”的问题
1、加强对重要事项和环节的监督;2、规范村干部从政行为,坚决执行“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杜绝出现个别人说了算现象;3、加强执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监委会要充分发挥督查作用;4、各工程各流程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杜绝马虎大意的执政行为。
六、针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如2019年该村利用上级下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补助资金共5万元及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和人大主题公园建设经费8万元,实施项目建设均未经集体讨论决定,工程完工后也未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就付清相关工程款。其中2019年8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该村直接指定由广东榕江建筑有限公司承建且未与其签订施工合同,完工后于8月5日向该公司付清工程款4.08万元;2019年10月该村分别与揭阳市中天体育发展公司签订《人大主题公园设计安装》和《人大联络室布置》两份合同,于2019年10月25日和11月6日分别向该公司付清工程款2.886万元和4.89万元。”的问题
1、规范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2、认真学习并按要求严格执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3、责令石牌经济合作社对重点领域重点把关,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每项工作规范进行。
七、针对“项目建成后闲置荒废。2019年该村利用上级下拨资金20万元建设卫生站,2020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后未能正常运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站没有存放任何药品,架上摆放的均为空瓶和包装盒,多盒注射器已过期,配备的“特定电磁波治疗器”“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包装完好从未启用,存在资源浪费、管理缺失的问题。”的问题
1、约谈项目负责人,了解荒废原因共同处理问题,认真经营好该卫生站,发挥应有的作用;2、了解民众需求,认真规划好建设目标,避免浪费资源,确保一方平安。
八、针对““三资”管理墨守成规,不思改进。玉牌村未能聚焦自身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努力提升“三资”管理能力和水平。2017年11月至2022年7月该村共召开支委或支委(扩大)会议、总支委(扩大)会议141次、党员大会8次,均未见组织学习“三资”管理相关法规政策,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益的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1、加强“三资”管理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效率的通知》(揭市农函[2020]336号)《揭东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揭东委办发〔2022〕3号)等文件),提升“三资”管理能力和水平;2、每次会议都要组织学习“三资”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强化农民集体资产权益的意识;3、村“两委”干部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带头学习“三资”管理法规政策
九、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如2021年6月6日该村小坑经济合作社未经集体讨论便将17宗田地、山地和鱼塘,向丁某光等17户村民出租,收取租金共3.71万元且未签订承包合同或协议。”的问题
1、村党总支责令小坑经济合作社全面贯彻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2、各联社应及时公开租赁全部事项,接受村民、监委会监督;3、自查没有规范的租赁承包事项,及时整改,坚决执行“三资”管理制度,规范进行发包;4、责令该联社规范租赁合同和程序,要步步规范,不能马虎了事,整改落实到位。
十、针对“监督机制运行不畅。未能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三资”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未落实“四议两公开”机制。如该村石牌经济合作社2020年1月2日实施整修大垅沟扬厝坟路工程、2020年1月3日为石牌小学更换窗帘、2020年1月18日实施亮化工程、2020年2月26日实施“三清三拆”等涉及资金使用的重大问题,均只经“村委员会议”“村委会议”讨论就与相关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且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不规范。”的问题
1、责令该联社加强干部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学习教育,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意识,杜绝出现涉及三资相关的工程项目只经过“村委会议”;2、加强干部对合同协议规范化等有关教育学习,把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工程项目实施程序、合同协议制定规范化;3、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认真按照三资管理制度拨付涉农资金,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应公开的党务、村务、财务要做到全面及时的公开。
十一、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1)超限额现金库存。如2019年1月至2022年7月该村石牌经济合作社共有13个月超限额库存现金,其中最大一笔现金库存为2022年7月4.6万元。(2)“白条”抵库。如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石牌经济联合社“白条”入账共55单8.67万元,其中最大一单“白条”为2019年1月24日“做治安亭包工工钱”3.05万元。”的问题
1、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委员的监督作用,确保每项资金都能管理规范到位;2、做好台账管理,及时公开民主理财制度;3、规范票据填写,确保票据都准确且符合标准,强化各项资金使用制度;4、对使用过的票据都按顺序整理好,确保能随时取票校对;5、加强村财务报账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规范财务制度。
十二、针对“资产登记不全。如2017年12月28日,石牌经济合作社购买3辆治安巡逻车价值2.36万元,未按规定转为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的问题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监制的各类资产台账和登记簿,及时登记资产的增减结余和经营管理使用制度;2、对各联社所拥有的三资进行自查,未登记的要及时查漏补缺,及时列入三资登记
十三、针对“资源管理问题频出。(1)不公开、未协商。该村土地、鱼池等对外承包未严格按规定执行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制度。如2020年7月至8月,石牌经济合作社将老鱼池承包给李某俊等三位村民,均未公开协商和招租。(2)欠记录、无依据。如2018年至2021年期间,该村小坑经济合作社将28宗田地、山地和鱼塘承包给邱某师等28位村民,均只经双方口头协商,没有签订承包合同或协议。(3)缺知识、存违规。如石牌经济合作社由村民承包老鱼池、小坑经济合作社由村民承包土地、鱼塘等,承包期限1年至35年不等,均一次性收取承包款。”的问题
1、强化执行集体资源的管理制度,完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制度;2、及时公布集体资源的出租承包等事项,进行公开投标等制度的执行;3、规范承包制度,认真最好承包合同、协议、完善收款流程等;4、强化对集体资源的管理意识,发挥监委会的监督职能,对集体三资的管理起到监督作用;5、任何资产资源交易、经营处置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22328;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玉牌村委会,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yhypc2021@163.com。
中共玉牌村党总支委员会
2023年 5 月 12 日
玉湖镇北坑村总支部委员会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巡察组意见反馈后,玉湖镇北坑村党总支部高度重视,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进行认真整改,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1、针对“重要理论、重要精神学习不主动。”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召开总支委会(扩大)学习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二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定期在支委会和支部大会上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行学习。
2、针对“项目调整核价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工程变更相关事宜;二是与中标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以实际施工量进行结算;三是召开两委会对工程实施程序进行学习。
3、针对“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召开两委会,加强对“农民工匠法”实施流程的学习。
4、针对“拆分工程,规避“三资”平台交易”的问题。
组织两委干部学习《揭东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
5、针对“撂荒地复耕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召开两委会,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学习。
6、针对“工程验收走过场”的问题。
制定完善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对施工过程、质检验收进行全流程严格监督。
7、针对“工程建设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对施工过程、质检验收进行全流程严格监督;二是加强道路日常养护。
8、针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对施工过程、质检验收进行全流程严格监督;二是召开两委会,加强对“农民工匠法”实施流程的学习。
9、针对“未建立长效运营机制,项目建成后闲置”的问题。
一是学习污水处理设备运作和维护,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二是加强卫生站日常管理,根据村民实际需求,定时向村民开放,确保资金发挥作用;三是打扫整理文化中心,定时向村民开放,清空无关物品。
10、针对“政策法规学习缺乏”的问题。
召开总支委(扩大)会议,学习《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揭阳市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11、针对“主体责任落而不实”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召开总支委(扩大)会学习“四议两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明确重大事项决策范围;二是召开两委会,学习《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
12、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力”的问题。
一是学习《揭阳市揭东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意见》,按照意见对村内财务进行监督;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每月召开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研判和梳理村务、财务等情况。
13、针对“资金管理违规”的问题。
一是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明确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加强日常监管;二是完善报账工作制度,报账时注明票据事项,附上相关明细。
14、针对“资产管理不力。”的问题。
一是与肖某亮就现有土地签订合同,确定使用年限;二是将该电脑计入固定资产,完善固定资产台账。
15、针对“资源登记台账内容不全”的问题。
完善资源登记台账,确保没有漏记的情况发生。
16、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完善承包合同,规范合同内容。
17、针对“违规处置集体土地”的问题。
与肖某龙、肖某华签订耕地发包合同,规定使用年限。
18、针对“违规收取租金”的问题。
召开成员代表大会(扩大),讨论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
强化整改意识,巩固整改成果。
针对巡察组的反馈问题,我村把强化意识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充分认识到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和“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让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相继制定系列制度文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23014;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北坑村村委,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yhbkc2021@163.com
中共北坑村党总支部
2023年05月12日
玉湖镇观音山村党委会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我村党委会收到反馈意见后,多次召开班子会议,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明确要求责任到人,确保巡查反馈意见落实到位。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巡察反馈意见,我村党委高度重视,马上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加强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三资”业务水平,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统一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以坚决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责任导向,落实民主监督。成立以村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职责,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领导小组会议,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落实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党员代表、成员代表对“三资”等工作的监督,使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有效彻底。
三、敢于担当,不折不扣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围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第一议题”执行不严格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头脑清醒,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习针对性不强,实效性较差。
强化“学习”意识,进一步端正态度,改进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抓住学习重点,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各级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
3、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用途单一,发挥效益不够。
依据粤财农【2018】322号文件精神,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公共管护经费其中的生态公益林村级管理经费专项用于生态公益林的协调管理支出。主要用途为林区道路管护、警示标语、宣传标语设置、病虫害防治、山体地质灾害救助、山林火灾独步一时及救火器材购置、村级管护林人员工资发放等。
4、项目设施运行走样。
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把工作做实,做细。
5.项目建设规范性差。
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工程项目实施程序和涉农资金拨付使用程序,严把工程预决算评审关,项目实施竣工后,严格检查验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6、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整体优势。加强账务管理,严格预算管理,规范经费支出行为。
(二)关于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1.学习贯彻情况:学用脱节、不求实效。
切实增强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联系实际深化学习,加强对国家、省市区有关“三资”管理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三资”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监督机制运行情况:监督质量有待提高。
严格按照《揭阳市揭东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对村务民主监督责任,及时指出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集体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力度不足。
严格按照《揭阳市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2)资金使用不符合程序。
严格执行《揭东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按“四议两公开”制度在工程建设上严格做到先预算,通过集体讨论,完工后进行验收。
4、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固定资产登记不全。
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完整、准确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加强相关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看家理财的本领。
5、集体资源管理情况:资源管理需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不善。
规范执行资源登记簿制度、资源承包和租赁合同管理制度,做好相关台账登记,确保不缺漏;规范承包、出租合同签订,将经营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6、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违规处置集体资源。
严格执行《揭东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和交易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20284;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观音山村,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Gysc3420284@163.com。
中共观音山村党委会
2023 年 05 月 12 日
玉湖镇马料堂村党支部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马料堂村党支部及时召开班子会议,逐条梳理、深入剖析并制定了整改方案,确保每条整改措施都落实到位,每个问题都能得到尽快解决,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一、组织落实情况
马料堂村党支部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深刻体会巡察组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要意义,马料堂村党支部立即对反馈意见有问题需整改的工作进行了落实,制定了下一步具体相关的安排及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整改任务进行分工负责落实完善,有效保障了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的开展。
二、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上的认识,认真学习落实完善常态化的学习制度,二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加强学习专题会议。
(2)针对“卫生站建设质量”的问题
立即制定了修缮方案,安排人员进行修缮。
(3)针对“雨污分流项目维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立即制定相应方案,安排人员进行更换修缮并加强今后的监管巡查管理。
(4)针对一体“三不腐”情况的问题
对违反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问题,要求两委人员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四议两公开”,两委人员今后需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
(5)针对“集体三资政策法规学习意识不强”的问题
要求村党组织人员进行认真学习相关的集体“三资”政策法规,加强学习意识,提高政策法规的学习。
(6)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问题
组织人员通过咨询相关业务部门并听取相关意见,引导干部树立牢固的责任意识,确保程序规范合理、资金使用合理等。
(7-1)针对“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村监督委员会和纪检委员通过召开会议进行学习,加强今后的“三资”管理制度。
(7-2)针对“决策机制不完善情况“的问题
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扩大会认真开展《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严格加强按照文件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机制,并对村集体重大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做到民主决策、监督有力、保证资金使用规范等。
(8-1)针对“集体资金管理情况”的问题
组织村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强化财务审批各个环节。
(8-2)针对“本村存在历史债务包袱、债务纠纷”问题
关于本村史欠款一事,村集体一直在努力寻找协调方案解决历史欠款问题。
(9)针对“本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的问题
本村在2023年2月20日立即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反映了此问题,将漏登记的 5 宗资产重新补登记为固定资产。
(10)针对“集体资源管理情况”的问题
经两委班子成员研究讨论,原有合同书已到期未重新签订新合同的,将在本期重新制定新合同书并要求村民重新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书。
(11)针对“资源管理重视不足”的问题
经两委班子成员讨论,村集体向玉湖供电营业所进行追缴13年的计提款共计: 16006.80 元。
(12)针对“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的问题
组织村纪检委员、村两委人员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民主理财政策法规。
三、巩固提升情况
马料堂村党支部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建立长效集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村整体工作的助力器,全面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务求实效,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们必须深刻反思、主动认领、勇于担责、吸取教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对已完成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严格执行,务求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663-3420234。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马料堂村。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yhmltc20210802@163.com。
中共马料堂村党支部
2023年 5 月 12 日
玉湖镇大坑村党支部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察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我村照单全收。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大坑村党支部及村干部认识深刻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实行工作人员制度管理,做到制度管理按规章办事管理并长期坚持落实工作。
1. 针对重要理论、重要精神学习不主动的问题。
召开两委干部及党员深入学习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及各领导关于三农、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
2. 针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①针对项目实施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经学习后提高村两委干部对项目工程上平台的重要性,确保日后工程不分项目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②针对项目效益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部分村民生活污水积存立即联系人员进行实施改进。
3. 针对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未建立长效运营机制,项目建成后闲置的问题。
将公厕对外开放24小时,村卫生部每天为民服务8小时。实行工作人员制度管理。
4.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学习贯彻情况不力的问题。
召集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市区有关“三资”有关法规。
5.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主体责任落实走样情况的问题。
学习资金使用程序及整改有关规章制度。
6. 针对监督机制运行情况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增强监督能力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机制。
7. 针对集体资金管理情况资金管理不规范现象的问题。
采取措施查出缺点。加强资金管理不规范不存在的问题,现已做到资金管理规范性有序。
8. 针对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资产登记不及时的问题。
立即改正工作按时完成登记。
9. 针对集体资源管理情况资源管理待完善的问题。
组织与重新签订合同。
10. 针对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越权处置毁林事件的问题。
村两委干部认真开展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我村经学习深刻明确“三资”管理的重要理念;深入领会切实执行做到制度管理按规章办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讲政治、讲担当、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认识整改工作,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集体三资管理等做到民主决策、科学运行,保证资金安全,造福群众并长期坚持落实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20608;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大坑村委会,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984917105@qq.com。
大坑村党支部
2023年5月12日
玉湖镇下坡村党支部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察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我村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针对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积极整改,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第一部分: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迅速部署,统一认识。我支部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深刻体会巡察组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整改落实。我党支部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成员从巡察反馈的2大方面12个问题开展对照检查,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并提出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同时,各位成员从坚持党性原则、增进班子团结、促进工作落实的愿望出发,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坦诚相见,敢于直面问题,不怕揭短亮丑、不怕触及痛处,真正达到了提高认识、增进共识、促进团结的目的。
第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下坡村党支部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
第三、细化措施,明确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下坡村党支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我党支部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切实提高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第四、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结合工作实际,下坡村党支部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注重惩前毖后,构建长效机制,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巩固巡察成果长效管理。
第二部分:认识和组织落实情况
首先,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支部立即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有关问题进行研判,对整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具体部门,有效保障了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其次,各部门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党支部成员认真研究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围绕反馈意见,制定了《下坡村党支部贯彻落实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修订完善或新制定了7项规章制度,并确定与之相对应的具体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内容。
第三,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整改落实。各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进度及时安排,扎实稳步推进整改落实,逐条对照整改反馈问题开展分析整改。
第三部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学习贯彻情况”的问题。
1.制定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每次支部会议第一议程固定为:学习新思想、实现新作为。提高支部班子成员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2.切实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3.不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业务员学习,每个月至少学习两次。
二、针对“乡村振兴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1.狠抓责任落实,补齐相关的手续和证明。2.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程序和涉农资金拨付使用程序,认真执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严把工程预决算评审关,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三、针对“乡村振兴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1.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调整资金使用方案。2.补充完善创文项目的合同,实事求是解决。3.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专项资金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批准。按照《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针对“项目建设情况”的问题。
1.认真深入学习“农民工匠法”相关流程要求,查摆存在问题,制定《“农民工匠法”工作制度》;2.客观实际补齐有关证明材料,完善各项工程手续。
五、针对“村文化活动中心和卫生站未建立长效运营机制,项目建成后闲置情况”的问题。
1.制定《下坡村文化活动中心服务制度》,张贴文化中心开放时间,落实专人管理好村文化活动中心,发挥好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作用,做好宣传发动,鼓励更多村民到村文化活动中心学习。2.责令村医郭林光亲自进驻卫生站为村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合格规范的药品用品。制定《下坡村卫生站服务制度》,张贴卫生站上班时间和联系电话。
六、针对“贯彻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政策法规学习情况”的问题。
1.党支部组织和领导经联社加强对“三资”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下坡村“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充分认识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2.结合下坡村实际建立制订“三资”管理制度。
七、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问题。
1.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重申“三大一重”事项必须规范召开支部会议,充分讨论、集体决策,一把手不先发表意见。2.村纪检委员要加强对“三资”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八、针对“监督机制运行情况”的问题。
1.再次认真《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并强化文件的落实执行。2.严格运行落实“四议两公开”机制,保证不走过场,不变形、不变通。
九、针对“集体资金管理情况”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并切实执行。2.进一步开展对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3.进一步坚持民主理财,并对理财小组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财能力,增强责任心。4.强化财务报销审批环节,财务票据均需由经手人、理财小组负责人、村支书主任签字审核,出纳会计支付前负责总审,详细审核报销事项与明细清单,凡缺少相关手续的或超出规定标准的,不予报销。
十、针对“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的问题。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2.使用统一监制的各类资产台账和登记簿,指定专人及时登记资产的增减结余和经营管理使用情况,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十一、针对“集体资源管理情况”的问题。
1.规范公文写作,按合同范本,组织有关农户重新补签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种农田或池塘的承包合同。2.合同内容要具体清楚,时间要明确清晰,不出现有争议条款。既保证集体资源保值增值,又保护农户权益。
第四部分:巩固提升情况。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下坡村党支部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党委和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首先,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下坡村党支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将今后的工作部署和巡察反馈问题深化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各部门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
其次,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第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20645下坡村邮箱:1270484235@让下坡村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努力开创下坡村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下坡村党支部
2023年5月12日
玉湖镇洋边村党委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察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我村先后召开党委会,“两委”会监委会,“两委”及联社扩大会,就巡察组反馈意见自我检讨,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出现上述问题。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深不透、浮于表面。”的问题。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强化学习意识,进一步端正态度,改进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抓住学习重点,全面学习上级传达的文件精神。落实常态化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通过党委加强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把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作为政策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通过召开党委会学习有关乡村振兴方面的重要理论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委带动党员学习有关乡村振兴战略方面的重要理论和文件精神,形成全体党员共同学习的良好氛围。接下来严格落实常态化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长期坚持学习有关乡村振兴方面的文件精神及书刊。
2.针对“专项资金闲置,户厕改造停滞不前。”的问题。
严格按照户厕改建要求和资金使用要求,坚持“四议两公开”原则,接下来将上报上级领导商议解决方案,确保该资金专款专用用到实处。
3.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此份协议与乙方公司交流,按要求落实整改。后续举一反三,加强我村及各社合同管理学习,规范签订施工合同。
4.针对“工程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对主要负责人及业务人员提出严厉批评教育并加强学习培训。严把工程结算审核关,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程序执行项目建设验收工作。对建设合同进行清查,对巡察组巡察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确保以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针对“项目设施运行管护缺失。”的问题。
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把工作做实,做细。上报上级领导,继续与两家燃气公司协商,争取尽快解决该问题。加强雨污分流学习管理。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确保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
6.针对“工程建设违规问题多发。”的问题。
对主要负责人及业务人员提出严厉批评教育并加强学习。对重大工程一定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应上“三资”平台交易的必须进入镇“三资”平台交易,对没有上“三资”平台的,要严格实施“小工匠”项目建设。加强“三资平台”管理学习及“农民工匠法”管理学习,严格按照“揭东委办发(2022)3号”文件《关于印发《揭东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决策程序。
7.针对“工程建设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管机制,健全工程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抓好工程管理,提高工程日常管理能力。与承建公司针对此问题进行交流探讨,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8.针对““三资”管理自主学习意识不强。”的问题。
加强村及各社学习培训,通过召开“两委”及各社和监委学习培训会议,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村及各社“三资”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并要求村及各社人员提高觉悟,长期坚持“三资”管理学习。
9.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加强资产资源管理,强化民主管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都必须经过集体决策。
10.针对“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确保村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按要求严格落实“三资”管理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党委提议、“两委”会商议和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11.针对“资金管理问题突出。”的问题。
加强“三资”管理人员力量建设,对财务人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进一步加强村及各社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控制财务风险。加强账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管理,规范经费支出。严禁出现坐收坐支问题,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严禁出现“白条”抵库。
12.针对“资产登记不完善、应计未记入固定资产。”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村及各社集体资产管理,完整、准确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确保不出现资产流失风险。
13.针对“资源管理混乱。”的问题。
规范执行资源登记簿制度、资源承包和租赁合同管理制度,做好相关台账登记,确保不缺漏,增强集体资源管理,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要求落实合同管理有关规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11184;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洋边村,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yhzybc2021@163.com。
洋边村党委
2023年05月12日
玉湖镇湖岗党总支部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我村将明确整改步骤、整改内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负责人。
湖岗村党总支书记柯少武,围绕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通报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以主动认领的高度自觉、知错就改的诚恳态度、真改实改的过硬作风,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全面彻底整改。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时间表,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细致整改。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做好集中治理的同时,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力促“三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三农”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开创新的局面。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并同步监督好巡察组工作。全面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确保做到巡察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促进,推动社区“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针对“理论学习严重不足”的问题。
1、严格落实总支委(扩大)会议和党员大会“第一议题”制度;2、定期组织总支委(扩大)会议和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在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后,及时组织学习文件和会议精神,针对省市区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安排后,及时贯彻落实,提高工作水平。
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实施程序和涉农资金拨付使用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针对“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
1、针对项目建设滞后问题,在今后的项目建设工作中,将主动靠前服务,加强协调沟通,有效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形成攻坚合力,打通项目建设“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工程项目高效率、高质量完成。2、在今后的项目资金使用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并建立专用台账。
针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
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上级下拨村庄规划经费,确保资金使用相关手续符合规定。
针对“未建立长效运营机制,项目建成后闲置”的问题。
张贴文化中心开放时间,落实专人管理好村文化活动中心,发挥好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作用,做好宣传发动,鼓励更多村民到村文化活动中心学习。
针对“法规政策学习缺失”的问题。
1、党支部组织和领导经联社加强对“三资”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2、结合我村实际建立制订湖岗村货币资金管理及收支管理制度。
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重申“三大一重”事项必须规范召开支部会议,充分讨论、集体决策,资金使用要落实公开透明。
针对“监督机制运行不理想”的问题。
1、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纪检监察工作,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责任,根据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2、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
针对“资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并切实执行;2、进一步开展对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3、进一步坚持民主理财,并对理财小组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财能力,增强责任心;4、强化财务报销审批环节,财务票据均需由经手人、理财小组负责人、村支书主任签字审核,出纳会计支付前负责总审,详细审核报销事项与明细清单,凡缺少相关手续的或超出规定标准的,不予支出。
针对“资产漏记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2、使用统一监制的各类资产台账和登记簿,指定专人及时登记资产的增减结余和经营管理使用情况,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针对“资源管理规范性差”的问题。
制定资源承包和租赁合同管理制度,完整、准确做好明细台账,定期盘点,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加强源头防治腐败,维护湖岗村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整改工作对我村两委干部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今后,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11200;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村湖岗村委会,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hg3411200@163.com。
中共湖岗党总支部
2023年5月12日
玉湖镇吴厝村党委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单位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和区委书记梁柱华同志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动我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经村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吴厝村党委落实普宁市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1、针对“理论学习不全、不细。理论学习不全、不细。”的问题。
今后村将对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加强对上级各项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和理解,做好宣传工作,接到巡察组反馈后,村党委、各支部对各项会议精神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加强各项理论学习和宣传工作。
2、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经巡察组反馈后,村对财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水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并立行立改,确保今后资金使用规范。
3、针对“‘白头单’入账。”的问题。
经巡察组反馈后,整改领导小组对施工队对“四好农村路”工程款未开具发票一事,责成该施工队补办发票,并立行立改。
4、针对“项目实施缺规范。”的问题。
经巡察组巡察反馈后,村整治项目资金不管多少,都要按程序进行,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规定,有序推进。
5、针对“未建立长效运营机制,项目建成后闲置。”的问题。
本次巡察组发现活动中心以上各项,从整改之日起,活动中心每天按要求时间正常开放。各项卫生工作由专人负责,做到群众满意,树立新形象,立行立改。
6、针对“政策法规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巡察组提出的政策法规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政策法规进行学习领会、对上级相关文件及时学习贯彻。
7、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整治项目工程须民主公开、集体讨论实施。二、整治项目需按照预算、施工、验收、结算,依法依规进行整治。
8、针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村级工程一定要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机制和其他必要的程序进行建设。
9、针对“资金管理违规。(1)坐收坐支。(2)列支不合理费用。(3)‘白条’抵库。”的问题。
一、应对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制度、报账程序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二、应按新的财务制度执行,农药农资也不能有“白条”入账的现象存在,需以正规发票入账。
10、针对“资产管理漏洞多。”的问题。
按照资产登记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立行立改。
11、针对“资源管理极不规范。(1)台账登记不全。(2)契约精神缺乏。”的问题。
经巡察组反馈意见之后,我村迅速行动,责令相关人员健全登记台账,并与养殖户补签鱼塘租用协议书,立行立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00170;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吴厝村铜钦围,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jdyhwc3400170@163.com。
中共吴厝村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玉湖镇林厝村党支部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整改部署会议,会议上要求全面彻底整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时间表,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建立长期机制,在做好集中治理的同时,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如专项资金建立长期管理台账等)。
(一)围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情况”的问题。
每月召开至少1-2次学习会议,在传达和学习上级的重要指示、重要精神时,要把内容吃透、悟透,做到做好笔记、会议记录。
2、针对“项目建设情况”的问题。
一是清理池塘进水口漂浮物,避免造成堵塞。
二是在污水处理终端设置标识牌。
三是加强村内人居环境卫生整治。
3、针对“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的问题。
与上级指派的驻村医生沟通值班时间。
(二)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情况”的问题。
在每月的学习会议上增加学习《揭东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逐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2、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问题。
涉及工程用款、大额支付均需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3、针对“监督机制运行情况”的问题。
一是及时联系工作人员维修,另外对阳光村务栏的保护进行修缮提升。
二是监委会要求会计人员做到账务月清,按时报账。
三是每次进行村务监督,按规定生成相关会议记录并签名。
4、针对“集体资金管理情况”的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好月底现金,如月底有超出部分则及时存入银行。
二是涉及大额支付均需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三是支付水费通过银行转账完成。
四是杜绝白条入库,涉及大额开支需附明细,部分机器劳务费(如挖掘机等)需提供合同。
5、针对“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的问题。
把巡察组反馈的未按规定转为固定资产的设备清单上报镇会计中心,由负责本村的工作人员列入固定资产。
6、针对“集体资源管理情况”的问题。
一是咨询上级部门解决意见,在2022年清产核资中予以改正并做补充说明。
二是细心校对上级提供的模板内容,对有内容不相符的及时修改。
(三)切实巩固整改长效。
一是开创新的局面。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并同步监督好巡察组工作。全面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确保做到巡察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促进,推动我村“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做好集中治理的同时,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力促“三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三农”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11764;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林厝村西岗岭1号,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842181861@qq.com。
中共玉湖镇林厝村党支部
2023年5月12日
玉湖镇玉联村委员会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玉联村党委高度重视,成立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委书记洪少凯任组长,村党委副书记洪幼木、组织委员纪朝晖任副组长,黄楷辉、黄杰辉、纪楚强、纪界旭、黄标明、纪少群为成员;领导小组精心精细组织,压实整改责任;各成员按照方案要求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切实把职责、工作、问题摆进去,不回避、不遮掩,正确面对,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共同抓好整改工作落地落实。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对“(一)围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1、学习贯彻情况”玉联村学习不足,领会不全的问题。
制订《玉联村党委、村委会学习制度》,每月组织村党委、村委成员召开一次学习会议。每周村党委、村委成员自觉学习一次。
对“(一)围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乡村振兴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支付不规范的问题。
村主管领导及村财经管理人员加强财经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对“(一)围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3、项目建设情况。①项目建设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完善中心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合同,甲方代表人的签名及签订日期。湖岗电排玉联段截污设施建设完善该工程合同和验收工作。
对“(一)围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3、项目建设情况。②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经了解该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有关材料水泥5万元,石料19万元。都是由承包方自行采购,也于2020年10月29将工程款三单付给承包方,在第三方到村验收时,要求补缴24万元税费时,写为玉联村。村今后将加强对税务等业务的学习,按合同纳税。
对“(一)围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3、项目建设情况。③竣工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经社干部情况反映,该工程因天气、时间紧。现已完善材料、清单、合同及验收工作。
对“(一)围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4、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①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
今后决议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对“(一)围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4、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②公共服务设施管理不善,长期闲置的问题。
发现后,村高度重视,现已落实专人管理。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2时至5.30分,对广大村民开放。
对“(二)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1、学习贯彻情况的问题。
“制订《玉联村(各联社)“三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学习国家,省市区有关“三资”管理的法规政策。
对“(二)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2、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问题。
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法规政策,结合实际制订玉联村“三资”管理制度
对“(二)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3、监督机制运行情况的问题。
村纪委委员将认真学习党的六大纪律,对照纪检监察,十一条暂行办法加强,“三资”管理监督,监委会将积极监督村务,并做详细记录。
对“(二)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4、集体资金管理情况的问题。
加强财会工作,管理人员加强财经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按镇会计中心要求,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对“(二)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5、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的问题。
1:今后加强学习,规范“三资”管理,制订“三资”管理制度。“三资”交易及工程按规定上镇“三资”平台进行召开交易。2:洪厝联社收银机850元,垃圾斗一只5200元已列为固定资产。
对“(二)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6、集体资源管理情况的问题。
宫头经济合作社“崩坷”“谢厝寮前至顶潭东洲路”等14宗地块共362.54亩、后园经济联合社“高速公路前、沿江路边”土地面积54亩,均已记入“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明细表”。50年租期上级纪检部门已做出相应处理。洪厝联社出租二个合同已完善,后园池荒废租不出。
二、巩固提升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认真落实抓党建述职评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实行全程跟踪指导,坚决防止偏离主题、降低标准走过场,确保开出质量和效果。
(二)分类实施,扎实整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分类整治措施,分类逐项抓整改落实。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对账销号、限期整改、长效推进。对能够直接整改,立行立改;对现在能改的不等不靠,限期整改;需长期治理或逐步解决的,明确整改方案和阶段性目标,并长期推进。整改过程中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布置、分析解决,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立足标本兼治,坚持长效机制,努力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建制、边巩固,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果上升为制度机制,着力构建务实管用、源头防范、巩固成效的制度体系。
(四)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推动“三农”事业发展的机会,全力以赴贯彻落实巡察工作各项部署要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11660;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玉联村村委,邮政编码515535;电子邮箱:yhzylc2021@163.com。
中共玉联村党委
2023年 5 月12 日
玉湖镇姑山村党总支部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察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村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我村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姑山村党总支部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问题整改过程中,村党总支部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盘点,深入分析,以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推动巡察整改件件落实,按照要求,现将巡查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1.针对“学习贯彻、组织学习相关重要思想、重要精神不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重视各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定期召开组织学习,切实增强对乡村振兴工作决策相关重要思想、重要精神的学习。
2.针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滞留”的问题。
对于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滞留的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使用,争取在其他地方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3.针对“项目建设拆分工程规避三资交易平台”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对三资监管平台的学习,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法治观念,二是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落实好项目按程序交易问题
4.针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实施项目按程序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健全民主监督的保障机制。
5.针对“法律政策学习不够”的问题。
重视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定期组织观看“四议两公开视频、有关“三资”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充分认识到“三资”管理的重要性
6.针对“责任落实力度需加大”的问题。
强化民主管理,按照规定、相关程序规定经集体讨论决议。
7.针对“四议两公开机制落实缺斤欠两”的问题。
一是重视对“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认识,定期组织加强学习会,二是严格村级事项决策和红开,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全面落实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
8.针对“集体资金管理不善”的问题。
一是对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并要求财务严格遵现金库存额度,立行立改今后确保现金库存不超标,二是杜绝白条入账现象的发生。
9.针对“集体资产登记存漏”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联系实际深化学习,做好固定资产登记,严格按规定和精神推动“三资”管理工作的落实
10.针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双方责任”的问题。
村组织询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强化村级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提升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
11.针对“承包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相关政策学习和对村集体资源的监管,二是对土地承包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进一步探讨解决土地租金拖欠的问题
12.针对“合同期满未续签或将资源重新发包”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相关政策学习和对村集体资源的监管,确保村集体资源不流失,二是对合同期满未续签的村民进行合同终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663-3419899
邮政信箱: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姑山村村委会
邮政编码:515535
电子邮箱:2440270820@qq.com
中共姑山村党总支部
2023年 5月 12日
玉湖镇玉湖居委支部委员会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的通报
根据省委专项巡视巡察统一部署和揭阳市委关于县级异地交叉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8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对玉湖居委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2月21日,普宁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意见向居委进行了反馈,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玉湖居委党支部高度重视,成立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纪少彪任组长,居委会党支部副书记黄木良任副组长,支部委员洪鹏辉、黄卫华、纪敏波、李曼婷为成员;并精心精细组织落实整改,压实整改责任,按照方案要求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切实把职责、工作、问题摆进去,不回避、不遮掩,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共同抓好整改工作落地落实。按照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通报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对“(一)围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1、学习贯彻情况”的问题。
制定《玉湖居委党支部、居委会学习制度》,支部居委配备有会议记录,更好的完善好学习制度。党支部成员、居委会成员每月召开学习,每周支部委员学习一次。
对“(二)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1、学习贯彻情况”的问题。
制定《玉湖社区“三资”管理制度》,学习国家、省、市、区有关“三资”管理的法规政策。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三资”管理的法规政策,“三资”管理知识。
对“(二)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2、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问题。
现开设有独立账户,资源资产独立管理,财政收入由玉湖居委会主任审批,现配置有财务会计。玉湖居委各项职能正常开展。
二、巩固提升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认真落实抓党建述职评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实行全程跟踪指导,坚决防止偏离主题、降低标准走过场,确保开出质量和效果。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立足标本兼治,坚持长效机制,努力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建制、边巩固,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果上升为制度机制,着力构建务实管用、源头防范、巩固成效的制度体系。
(三)强化理论学习,牢记“国之大者”。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一次深刻自我反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推动“三农”事业发展的机会,全力以赴贯彻落实巡察工作各项部署要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3411660玉湖居委会电话;邮政信箱:yhzyhgw2022@163.com,通信地址;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玉湖居委会,邮政编码515535。
中共玉湖镇玉湖居委支部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