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大抓基层的决策部署,经多次实地调研,区委蔡淡群书记提出了“固本强基春苗计划”实施工作方案,旨在改变当前农村基层干部平均年龄较大、文化结构偏低的现状。
“春苗计划”作为“书记工程”,区委高度重视,要求各镇、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着力建立村级后备干部推荐选拔、信息管理、教育培训、考评使用四项机制,力争通过三年的培养,锻造出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担当重任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有效解决村级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
一、推选标准
“春苗计划”后备干部从各村(社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复员退伍军人和回乡大学生中选拔,重点从复退军人中选拔。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为:
(1)政治素质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3)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4)愿意为村(居)民服务,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强;
(5)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开拓创新;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对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作为推选对象: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
(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
(5)被判处刑罚的;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5年。
二、推选方式
按照村“两委”编制数少于或等于5人的配备1人、编制数多于5人的配备2人的标准,采取“二推荐一考察”的形式确定“春苗计划”后备干部人选,其中,配备两名的至少要有一名复退军人。
(1)党员群众推荐。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按照1:3的比例进行推荐;
(2)党组织推荐。召开党组织会议,根据党员群众推荐的结果进行酝酿讨论,按1:2的比例确定“春苗计划”后备干部初步人选;
(3)考察。各地党(工)委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按照等额比例确定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对象。
三、岗位职责
“春苗计划”后备干部人选中,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决策部署;
(2)列席村“两委”会,参与讨论党务村务重大事项,协助做好本村(社区)各项事务的管理工作;
(3)深入农家,听取群众对党务村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和所愿,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参与村级班子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5)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文明创建活动,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6)配合完成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信访稳定、社会保障、调查统计等工作;
(7)协助做好资料整理、档案管理和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的教学组织管理、设备网络维护等工作;
(8)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待遇
(1)“春苗计划”后备干部工资由区、镇、村三级财政承担;
(2)组织“春苗计划”后备干部参加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或学历教育提升培训,并提供锻炼平台,分批次到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跟班学习,熟悉政务、业务规范和流程;
(3)对于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将作为该村“二委”干部后备人选培养。